开篇作品-以国外经验谈完善人代制是重庆模式持续的重要保障
作为初来贵地的海外游子,首先向这里每一位有理想有抱负有目标的和读者致敬。本人是受八十年代理想主义教育成长起来的中国公民,对追求人人平等和社会公正有着天然的信仰,进而对追求人民民主有着固有的理想。后来因为私人求学的原因前往加拿大读书并随后长期生活,实地考察了当地的政府运作,发现有很多指导借鉴和进而反超之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我发现西方国家对外鼓吹的所谓"三权分立"在当地政府运作中并不是主导因素,而政府机构的依法行政,技术服务和当地公民代表(即议员)的有效监督才是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基石。
具体的说,以一个城市的管理为例子。虽然城市的市长是每隔几年就要选举一次,但他只是象征而已,一个新的市长并不能改变市政府的运转规则,更不能直接插手具体某个项目,具体措施的实施,市长更象一个高高在上的象征而已。整个城市的行政运作是由一架独立自动的行政机器负责实施的,它的首脑是一个叫CITY MANAGER(类似于我们的常务副市长)的领导。他下面分设几个重要智能部门的主管(相当于我们的局长),分管规划、金融财务、交通、执照发放、卫生、建筑、消防、环境等重要职能部门。没有副职,只有正职,全权负责,避免扯皮。
而再下面是无数由公开对外招聘而组成的技术公务员队伍。这个机构按既定的法规和教科书教导的原理和规则进行自动运转。在对付"计划赶不上变化",需要灵活处置的事情时,则由一个长期存在的机构(COMMITTE OF ADJUSTMENT - 调整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它的组织者是固定的,但没有决策权,各机构的代表有一票否决权和本职责内的决定权,但人员不固定,随机选取,就避免了被申请人瞄准和收买。
当申请人和当地公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如在生活小区盖高大商业建筑扰民等问题),则由专人组织申请人和对立的公众代表在同一会议内分别讲话,陈述各自的利弊分析,并宣读来自市政府各个机构代表的技术分析告和当地议员的告,最后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根据各方的讲话和告作出决定,而之后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当地公众都有再到上一级(省级-联邦制的省相当于一个邦国)的法庭申诉的权力。最后往往是谁比较能博得大众同情,谁最能坚持,则以谁的胜利而告终。公众代表,公司代表和政府代表都是有法讲法,没法讲理,没理讲同情,但不能胡搅蛮缠,更不能骂大街,否则有可能面临诉讼。
这就是很多当地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但好处是民众的怨气较小,因为规则是透明的,评理的人都是与正反双方无关的各级委员会,该说的话也都说了,还不能达到目的也只能暂时做罢。
在政府机构运作时,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当地公众,如果对哪一个政府机构的公务员有意见,他可以立即向该机构或相关监督机构投诉,而如果对该机构的领导有意见或对投诉的效果不满,他可以立即向独立于政府机构的民选议员投诉,民选议员手里握有撤销该领导职务的实际权力,这是宪法赋予的。所以每次有议员出面,都会让领导们十分紧张,生怕出错后被议员们抓住,将其罢免,好博得公众的好感。
在最高一级领导层,当选的新市长虽然没有干涉机构具体工作的通例,但他可以把自己的施政理念介绍进政府机构,比如:要多修公交线路,要多鼓励商业发展,要裁减机构人员,等等,把它们通过官方规划(OFFICIAL PLAN)和各种政策的形式推广出去,而具体的贯彻执行则由与他的利益和关系不相干的技术公务员们来执行,这就避免了领导以兜售新思维,新理念为由抢班夺权,谋取个人私利。
而如果新市长认为该政府机构对他的新思维和新理念贯彻不力,则会将那个负责政府日常运作的常务副市长赶走,重新从社会上招聘其他有相关经验和资历的人来当常务副市长,但此事必须经由严格的公开招聘和审核手续。总之,他可以找到符合自己理念的人,但绝不是自己的私人亲信。而这个新上任的常务副市长也只能管到他那个层次的调整和改变,并以公开和书面的方式向下层做透明传递,这就避免了过分的结党营私。
总之,政府机构是一个独立运转的自动架构,但必须接受民选代表(市长-议员)的严格监督。而严格监督并不意味着直接插手和指手划脚,而是分成以下几个由轻度到严重的监督措施:
轻 - 过问,查询
中 - 质疑,讯问
重 - 投诉,罢免
这就保证了当地政府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当年中国解放之初,创造性地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正是看到了人民对社会的推动力量,希望人民真正行事当家做主的权利。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则应比西方的议会民主更能代表人民的意愿,因为毕竟在西方政治中传媒、工商业、金融和其他实体主要是由资本控制的,在同样的条件下,如小鱼小虾般的老百姓很难团结一致和大鲸鱼般的资本家做对抗,这一点在实行福利资本主义的加拿大要比实行自由资本主义的美国好一些,比如已经禁止在竞选时从私人企业募集资金了,但毕竟是近几年的事情,而且还在不断完善中,整个社会运作靠资本的本质没变。
而我们国家自1949年以来本该发展出更加完善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基础的真正的"人民民主"才对,然而人民的政治素质不是一两天能极大提高的,干部的人民民主意识也不是一两天能极大完善的。人民可以对干部的错误提出积极的过问、质疑、批评、批判,最后可以行使权力将其罢免,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利用批判斗争去抢班夺权就超出了自己的责任和能力范围,也诱使个别坏分子利用造反之名,实施谋私之实。监督和批评必须和个人的直接私利脱钩,除了个人的荣誉收获外,不能靠监督和批评来获取其他任何好处。否则,就会发生建国以来经常出现的,一派利用群众批判另一派,最后取而待之,再被另一派批判斗争的混乱局面。而干部也要认识到人民对自己的监督实际是对干部最后的保护,从他发生一个小错误和小违纪开时就有人批评和指出,那他付出的代价最大无非是下岗而已,他的资历和经验还在,不能再到其他地方任职工作。远远好过没人监督把坏事做到彻底腐败堕落,最后受牢狱之苦,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从古至今,领导干部的遴选都是一个十分复杂大过程,而再好的干部也是有私心的,在位一久如果没有人民民主来监督,难免不出现腐败和堕落。而靠人民民主来监督,如果发现是该干部的个人问题,那么应该监督罢免之,再由该机制产生新的干部,而如果发现是窝案群案,那么就是遴选机制的问题,应该协商和尝试一些新的机制。总之,人民代表和干部的概念不能混淆,更不能相互替代,否则就会重复过去的很多错误。
现在重庆的打黑除恶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连我们这些海外的游子都甚感欣慰。当年在其他城市的政府运作还有很多风纪问题的时候,薄书记所在的大连就已开政治清明的表率,让当地老百姓交口称赞。现在他们在重庆取得的成绩就应该不是偶然的。而问题是如何持续发展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我看在网上已经有网友流露出悲观的情绪,怕是一曲巴黎公社式的婉歌。而从薄书记对年轻人的教导也能看出他是把希望寄托在他走后的重庆青年一代身上。而如何落到实处还要看如何在重庆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首先,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同步。应该利用唱红歌,全民动员的春风,把人民的参政热情落到参选和投票人大代表的实际行动上,并成为重庆人民长期的优秀传统。只有自己对自己的政治权利积极追求,才能巩固这来之不易的人民政权。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再造时势。只要这一人民积极参政议政的时势能在重庆得到完善和发展,就不怕将来的后继者落后于薄书记。这一点从目前大连的政府发展就能有所体现。
再者,应该尽一步简化从人民到代表到政府的中间环节,避免层层代表结果层层过滤,最后失去人民代表的实际意义。
还有,就是要赋予人民代表更多和更大的权力,要不只是议论而已,手中还要有能震慑政府领导的权力,贯彻教育政府人员不论职务再大也不过是人民雇佣的打工仔而已,干得不好随时让你卷铺盖走人的概念。
最后,也要提高人民代表自身的素质,避免碌碌无为、好好先生,更要避免被某一商业或利益集团操纵,人民代表就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商业或利益集团的法人只要是中国公民当然也算人民,但替他们说话的人大代表必须不能从该商业或利益集团获得好处,否则就失去了独立人民代表的资格。而这最后一条又和第一条前后呼应,就是要让人民知道,自己的命运要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投给人大代表的选票。
笔者相信只要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能够得到发展,那么任何其他的制度都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那么不但中国的政治基础可以得以长期稳固,同时,更能夺回长期失去的国际国内舆论阵地和政治话语权。远远好过被动地围堵和死守。
本人初来乍到,水平有限,但希望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得。望多多交流。
谢谢
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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