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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资本放开铁路支线所有权经营权 占豪:行不通

2025-02-24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据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见文:【全文】国务院关于重点领域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意见同时还指出,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

  该条指导意见引发网友评论,《货币战争背景:中国经济与应对方略》作者占豪评论道,“大城市抢着要,小城市没人要,票价不知会涨多少,将来乱了估计还得高价买回。运输成本提高对经济影响也得考量。为了吸引投资刺激经济增长,但我看如此也不一定能吸引来投资,吸引来也光想吃肥肉,不大现实。其实加大铁路沿线商业开发,然后以此资产融资支持铁路建设比现在模式更行得通吧。(综合自新华社,新浪微博)

标签:铁路   意见   指导   投资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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