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才会反对新《劳动法》
什么样的人才会反对新《劳动法》
文/汪华斌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引发了我们社会的普遍关注,有人欢喜有人愁。近日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就公开反对新劳动法,认为新劳动法‘维护懒人’和‘把经济搞垮’的法律;当然此观点引发了网友的热论。一些企业主大吐苦水,认为新法过于偏向劳方;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难以落实。一些权力者更是有人提出,劳动法规定过严将引发‘避法潮’;难以真正保障劳方利益。
然而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疯狂的年代,那就是下岗的年代;在那个疯狂的年代,今天你在单位上班;明天就通知你下岗了,而且不需要理由;也没有理由。我们单位的下岗,就是领导投票决定下属是否下岗;没有知识、能力、贡献和工作年限的概念。我们就是工作二十多年的高级知识分子,就因为‘名气比领导大’而强制性下岗。在那个年代,我们各级领导是多么风光;老百姓送礼的请客的不断,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
是啊!我们改革开放最大的变化,就是领导能随意主宰老百姓的命运;说给你加工资就加工资,说给你换工作就能换工作;看我们那些原来不能转干的人员,他们是多么感谢改革;因为改革的人事管理,使领导能随意就把他们变成了干部了。而我们那些遭受群众监督之痛苦的人,更是感谢改革;因为人事自主权,使他们能随意把这些‘眼中钉’下岗。看我们改革中领导的口气,‘谁砸我的锅,我就先砸他(她)的碗’;结果我们领导的淫威满足了,老百姓更加绵条了;个个只有巴结领导的份,谁还敢监督领导的行为;就是领导真的是腐败分子,老百姓还只能给他(她)评价‘优秀’;因为领导对下属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对他(她)不忠是能看穿的。
我们的经济学家张五常提出‘无固定期’合同将维护懒人,更有可能让‘打短工’更普遍;执行新劳动法反而会大幅增加失业率,‘把经济搞垮’。可我们的经济学家却忘记了我们的经营管理者,他们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却干了二十年不变的是多数。另外我们的法律保护这些懒人,为什么就不能保护一些老百姓。张五常认为真正从新劳动法中得益的是‘某些有关系的或懂得看风使舵的人’,‘真的需要帮助的就失去了自力更生的机会’。我们现在的社会,哪里不是关系;就目前来说,社会的弱势群体从来没有过安全网;如随意性就是我们目前劳动者命运的写照,而权力者从不担心自己的命运;现在《新劳动法》加了一点劳动者的保护层,就引起争议这正常吗。
我们不得不承认,《新劳动法》不是凭空捏造的;它是基于那个疯狂年代而提炼的,虽然不能完全保护劳动者;但对权力者的随意性却有了明显的限制。
有人担心《新劳动法》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为劳动成本上升;就如同我们很多台资企业,它们就是因为政策优惠和低廉的劳动力;所以一些淘汰产业也能在大陆成功。试想,我们能够鼓励他们存在下去吗;这不是对我们自己的亵渎吗。我们大陆人就是低价劳动力的代名词,我们不能得到我们应有的价值吗。
有人‘悲叹’新劳动法出台后,更多的企业愿意返聘退休工人;这些人说:‘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退休者工作最好找;因为企业不用考虑他们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医保、社保等问题’。这是我们社会的痼疾,看现在我们的领导到处兼职;我认识一位领导兼职128个,每月的兼职费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我们社会是‘权力’就是‘资源’,看我们那些从学校出来的博士都难找工作;而领导者们却还在用公款读博士,你能说什么;这就是社会体制,而不是劳动法的概念。看我们现在的招聘,全部是用人单位一言堂;你能说这正常吗。
是啊!‘中国没有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工会,所以在劳资双方市场化自由选择中地位不平等。在没有完善的监督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下,劳动者权利更需要法律明文保护’。也就是说,新劳动法我国劳动者第一部有保护层的法律;而企业管理者也第一次感到了‘用人随意性’的‘权力’受到了挑战,所以反对者只能是无视劳动者‘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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