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应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应做到预防为主,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看到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事件的报道后,暴徒们的罪行的确令人发指,他们为闹出大一点的动静,造成较大的国际影响,不惜采用匪徒般的手段,损毁公共财物,残害无辜的生命。他们的动静是闹大了,可也完完全全的把他们丧失人性、分裂祖国、反人民、反正义的邪恶本质暴露与光天化日之下。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必须从严从重,决不能姑息养奸,决不可手软。
事态虽已得到平息,一些案犯已经落网,其他案犯也在继续清查追捕中。可静下心来想想,我们从这件事中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教训呢?
首先,处理类事件的关键还是在于预防。应该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法加以防范处理。对出现的事件征兆和事件苗头,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消除,决不可思想麻痹,从而积小患成大患,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乌鲁木齐本次打砸抢烧事件至今造成140死亡,被毁车辆260部,总过火面积5万多平米,纵火点220多出,可见其参与人员不在少数,其组织和预谋也不可能是一天两天的事。那么多人参加,预谋又那么久,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难道他们在组织预谋过程中,我们的公安和政府难道一点也没发现什么征兆和苗头吗?难道就没有其他群众知道此事吗?如果说没有,那只能说明我们的麻木。
现在各地政府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这本当无可厚非,可也不能以发展经济为借口二放松了其他工作的开展。以经济工作为中心,这是全党全国总的方针,但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以及政府不同部门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和金科玉律。例如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政府在一手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是否应该把注意力也适当地向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投注一点。再例如,政府总的工作任务是经济建设,可地方公安的主要任务就不应该是经济建设,而应该是维护好地方的稳定和治安,注意发现并处理各种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事件苗头。只有维护好社会稳定才能保护好经济建设成果,才能使人民更好的享受经济建设成果。否则出现像乌鲁木齐这样的打砸抢烧事件,别说享受经济建设成果,老百姓就连正常的生命安全也无法得到保证。
特别是在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企图分裂我国,制造动乱和事端的情况下,我们的党和政府更不能掉以轻心。在发展经济和维护国家统一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应该是首选,对于发现的事故苗头反应要及时迅速,处理要得力。决不能抑人鼻息,看人脸色行事。因为,这完全是我们的内部事务,根本就无需在意他人说三道四。
其次,预防这类事件最有效的方法是发动群众,形成群治的局面。因为,群众是最广泛的和无处不在的,任何罪恶的阴谋都不可能做到密不透风。如果能广泛教育群众,广泛发动群众,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都自觉投入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斗争中来,那么,我么的政府和公安就有了强大的基础和后盾,就不至于是孤军作战、盲目作战。我们就会耳聪目明,一切邪恶就无处遁迹,无处藏身。
但愿我们能够从这次乌鲁木齐事件中汲取更为深刻的教训,切实建立起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这样一个有利于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机制,从而更有效地维护我们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
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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