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论(纲要)》
《中国制度论(纲要)》
马格宁思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一)
序 言:在我潜心撰著《中国制度论(纲要)》之前,已在我的数家博客上发表了十多篇相关“制度”的专著,其涉及到:国家住房制度、国家法律制度、国有银行制度、国家宏观调控制度、国家垄断制度、国家统一制度构想等。本文《中国制度论(纲要)》,则是涉及到整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人类个体及其人类社会,从其诞生的那天起,只做了“两件事”:一是、人类个体之行为,即去寻求食物、寻找藏身的庇护所、生息繁衍后代。二是、人类社会之行为,即去“设计”、“制定”社会制度、准则、法律等,以规范和约束人类个体及其人类社会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规范“人”的觅食、求偶、繁衍等行为,归根到底就是对“人权”、“财权”、“物权”的规范。制度是可以“设计”出了的,并且是可以发展和完善的。人类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则会有与其相适应的“制度”。“合理”的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反之亦然。所以,对“制度”的研究,是一项“社会本质性研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支撑和理论保障,是指引社会实践的有力的思想武器,反过来也受社会实践的反作用。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社会制度演变的历史。当今,在社会科学范畴中,对于这类社会制度的研究,或可称其谓:“宏观社会制度学派”。
(二)
中国制度总论:“社会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垄断的、市场经济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其中包含四重涵义:其一、社会主义;其二、中央集权;其三、国家垄断;其四、市场经济。
1、所谓市场经济:
实现“市场经济”的“三项原则”,即“基础经济制度、追求效率理念、追求财富动机。解决“效率、动力”问题。
(1)、基础经济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市场经济”制度,作为整个社会的“基础经济之制度”。即“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以国家垄断为调控手段的市场经济”。
(2)、追求效率理念:实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追求效益。
(3)、追求财富动力:实行“小私无公”、“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市场经济”动力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架构内,允许、鼓励、提倡、激励、刺激所有“自然人”、“法人”等,以追逐“利润最大化”进行“商品研发、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获取合法利润。
2、所谓国家垄断:
实行“国家垄断”的“三种形态”,“两种形式”、“调控手段”。
解决“支点载体”和“国家脊梁”问题。
(1)、三种形态:国家对市场的垄断有:绝对垄断、相对垄断、放弃垄断的三种国家垄断形态。
(2)、两种形式:国家垄断性公司企业,有“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两种形式。
(3)、调控手段: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国家根据“国计民生”之“大计”,对各个经济领域实行控制和调解。国家垄断性公司企业,则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支点、载体”。工作原理:即“国家”通过“国家计划”的形式,掌控“国家垄断公司”,“国家垄断公司”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市场”。解决调控的“手段、方法”问题。
(4)、国家脊梁:在此涵义下专指“国家垄断企业”,它既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同时也是我们参与全球竞争,体现中国经济实力和大国地位的坚强保障。
3、所谓中央集权:
实行“中央集权制”,必须具备“三大前提、八项内容”的原则。解决“领导体制”问题。
中央集权制的“三大前提”
(1)、一元化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制。
(2)、一元化统一领导制:中国共产党对政党、人大、政协、政府、军队等的统一领导。
(3)、一元化绝对指挥制: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党指挥枪”的原则。
中央集权制的“八项内容”
(1)、任期制:在政党、人大、政协、政府、军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实现任期制。一届任期可为或三、或四、或五年,基层任期短、高层任期长,可以联任一届。
(2)、禅让制:政党、政府等最高首脑的更迭,实现禅让制。由其最高首脑、或由最高首脑集团等,推荐“继承人”,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任命制:政党、政府、军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对于党政“一把手”实现任命制;对于党政其他副职,实现“差额提名”的“票决制”后的任命制。各级依此类推。
(4)、监督制:在中国共产党一元化统一领导下,探索创新建立“石头、剪子、布”的监督制。具体如下:
一是、“五维空间”监督制:即“共产党纪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各级政府监察局”、“民众媒体网络监督”等,均为——“独立监督机构”。以“纪委”为例:各级纪委,均实行“统一领导、垂直领导、独立经费、独立薪酬、对下监督(均由上一级监督下一级)、空降监督、异地监督、交叉监督等。二是、审计监督:实行审计的“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三是、“自锁式”监督:例如:在运载火箭准备发射升空时,任何一个系统出现异常、异动等情况时,火箭控制系统则会发出“终止发射的指令”,避免箭毁人亡的事故发生。四是、“制动刹车式”监督:例如:汽车,必有一套独立的“制动刹车系统”。它与“动力系统”等同样重要和必不可少。
(5)、考试制:实行“逢进必考”的公务员考试制;“逢晋必考”的晋级晋升考核制。
(6)、年功制:
实行“年功制”,即“年功序列制”。在政党、人大、政协、政府、军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各级各类人员”,从办事员、科级、处级、局级、部级、国家级等,均实行逐级晋升、螺旋晋升、同级循环、体外循环、非领导职位等,除非特殊优秀人才外,都应该按照“年功序列制”执行。特别要很好地“设置”,同级别同待遇的非领导职位。建立一种平稳、有序的干部晋升机制。
(说明:“年功序列工资制”是日本企业的传统工资制度。年功的含义:就是年龄愈大,在企业内的工龄愈长,功劳就愈大,熟练程度也就愈高;序列的含义,就是等级的意思。其核心实质是根据职工的学历和工龄长短,确定其工资水平,工龄越长,工资也越高,职务晋升的可能性也越大。如果学历、能力和贡献不相上下,工龄就是决定职务晋升的重要根据)。
(7)、地域制:概括起来说,就是“异地为官”。各类各级“官员”均不能在自己的“祖父母、父母、自己的出身、生活、居住等所在地”,担任“官员”。实行地域回避制度。
(8)、轮换制:概括起来说,就是同一单位同一级别的轮岗;不同单位同一级别的轮岗;不同部门、行业、地域的同一级别,或高一级别的晋级轮岗等。
4、所谓社会主义:
实行“大公无私”的“三大公有制”原则。解决“公平、正义”问题。
(1)、土地资源公有制:国家对“土地、森林、草原、江河、湖泊、矿产资源”等,均实行公有制,由国家代表人民行使其所有权。特别是“土地”永远都不能成为私有财产。
(2)、国民经济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主体架构中,对于重要“生产资料”和“经济部门”等实现公有制。(国民经济:是指一个现代国家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总体。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业、城市公用事业等,都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
(3)、国计民生公有制: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如: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实行公有制、或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三)
结束语:在历史面前,曾经演绎过了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制度:原始社会制度、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等,无论什么制度都有其存在、消亡、演变、发展的过程。中国的封建社会制度,源远流长两千多年;欧美等国的资本主义制度,也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了;前苏联、当今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同样有近百年的历史;它们必然有其“存在”、“消亡”、“演变”、“发展”的理由和道理。
本文所阐述的“中国制度”,是对上述多种制度的“借鉴”、“扬弃”、“嫁接”、“杂交”,这也是一条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融合的“基因工程”之路,是我们必然之选项。事实胜于雄辩,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院士,已经在水稻上实现了“杂交优势”。那么,将两种不同制度的“杂交”,亦可以形成制度的“杂交优势”,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必然。
我们在创造一个前无古人的历史,我们在创建一个相对合理和公平的社会。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共产主义理想的指引下,我们能够创造出一种制度,一种优于资本主义的制度。人类历史的终结,将是制度的终结!我们最终的胜利,将是制度的胜利!
(四)
参考文献:
1、《中国中央政府“组建房地产业国家队”》马格宁思 2011.05.24
2、《中国政府“并购掌控”“家乐福”》 马格宁思 2011.05.18
3、《诏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基业”》 马格宁思 2011.05.15
4、《面对疯涨的高房价,国家对“商业银行”该警醒啦》
马格宁思 2011.03.17
5、《中国住房制度的“第三条”道路》马格宁思 2011.03.15
6、《清华大学向“高房价”打响了第一枪》马格宁思 2011.03.11
7、《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纲要(之终结篇)》 马格宁思 2011.03.07
8、《助纣为虐的“住房按揭贷款”,万恶之源的高房价之帮凶》
马格宁思 2011.03.04
9、《中国崛起之路》 马格宁思 2011.03.01
10、《致:中国台湾各政党国军将领工商届领袖的信》马格宁思 2011.02.28
11、《中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马格宁思 2011.02.28
12、《致: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先生的信》马格宁思 2011.02.18
13、《致: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先生的信》马格宁思 2011.02.18
14、《告全球全中华56个民族之全体华人书》马格宁思 2011.02.17
15、《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和平统一纲要》马格宁思 2011.02.17
16、《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纲要(之二)》 马格宁思 2011.02.13
17、《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纲要(之一)》 马格宁思 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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