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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之九)

2025-02-21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之八》展示的新书记的精神文明成果,想必大家看过《书记实名举报一把手的真实经历》评论栏都领教了。  

  

顺便提示一下网友:其中一位匿名发贴最多,质疑别人生活作风最起劲,用色情词汇最老到的人,其实是一个生活作风很滥的人。此人的名字我不说,怡华商贸公司的人都知道,此人在女人那里高消费的钱从哪来,大家也心中有数。只不过没到说话的时候而已。  

  

当然本篇要着重展示的,是新书记创造的物质文明成果。  

这要追溯到08年初,也就是“不团结”的起源。  

  

大酒店 不团结  

  

关于大酒店情况,前面已经《之二》提到了,接着讲:  

 2008年1月14日 ,怡华公司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成立由公司纪委牵头,监事会和职能部门参与的“东园大酒店工程验收审核小组”(审核小组组成:组长:汪平;成员:略),对东园大酒店的工程质量、项目合同履行及变更、自购材料采购情况进行审核。  

孙玉宏针对职工中的传言,在会上和会议文件中对审核组提出严格要求: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任何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两个月后,汪平将审核组报告提交给孙——  

  

《关于东园大酒店装修改造工程验收审核工作报告》  

  

(前略)  

五、全部投资情况:  

公司二届六次股东会决议第二条:“该项目的投资原则上应控制在280.5万元以内(上浮不得超过10%),该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308万元以内。  

经审核,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1、 实际已经发生的投资约为384万元;  

2、 项目变更无法审核的约104万元(因无负责人签字确认);  

3、 开办费30万;  

4、 合计518万元。  

  

存在问题:  

1、 违反二届六次股东会决议,未报股东会批准,擅自突破投资预算数额较大。  

2、 部分大设备及装修材料未进行招标采购。  

3、 项目管理责任不落实,变更事项,无报批手续,无责任人签字确认,不符合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鉴于该项目突破股东会批准的预算,数额较大,建议公司经营班子将审核情况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孙看了《报告》十分恼火,将报告扣押在他那里,从此只字不提。却催促汪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并同意付款。汪坚持手续完备才能签字付款。孙威胁说:不付钱工程队就要来闹事,供应商要来拆设备。汪仍坚持不签。以下项目为不签的理由之一:  

  

一、 土建部分:  

  

该土建部分,是将饭店西侧的附属用房拆除、翻建成二层楼。拆230平方老房,新建230平方两层。与老楼接上。  

预算仅40万,开工前,孙召开董事会,提出要将面积向西扩大,再增加30万元。现场“口头变更”再次增加414154.70元。  

这些“口头变更”项目内容如下:  

  

1、 东园饭店主下水道改造;  

2、 二楼豪华包间隔墙;  

3、 增加二楼豪华包间里卫生间和一楼厨房下水管道;  

4、 白斯特厅新建部分地面找平。  

最终土建合计为1114154.70元……  

  

要审核组签字时,土建“口头变更”费用最大的一块——下水道改造已经埋入地下,现场经办人又不肯签字确认。  

所以,汪坚持不签。  

  

2008年5月,汪平结合职工的反映,将此事举报到相关部门和领导。  

而孙也将汪告到了仪征市委组织部。  

  

两人从此“不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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