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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师未曾料想到的“发展速度”

2025-02-13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2010年05月19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中国房地产30年大跃进 邓小平曾想为儿子买房》的文章中,披露了总设计师邓小平当初关于房地产改革的设想。

  

文章说:1978年10月20日上午,邓小平在北京视察新建的几十栋公寓住宅楼时,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当时现场没有人敢回答,他又“自言自答说,如果房子算商品,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他是因为我致残的,我需要照顾他”。

  

当时不像现在,房子尚未成为商品,农村农民的住房象现在一样也都是私有的。城市、工厂的房子都是公有的,居民住房是根据家庭人数,由单位按面积大小无偿分配的。新立户是根据登记的结婚证来分配房子的。居民的住房均由国家包办的,父亲们根本就不需要操持替儿子买房的计划。从“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的这个报道中我们可以解读出以下几点:一、1978年总设计师已经构思出了居民住房商品化。二、商品房的价格不会太高,父亲通过工资的积蓄也能为子女购房。三、人人都能有房子住。四、就业问题、用工制度不是与住房改革相配套的。

  

  

从总设计师构思出的房地产改革至今已有三十多年了,但是在这三十多年中,中华大地的住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房地产业的改革是以总设计师未曾料想到的速度在“发展”。“江山依旧,面目全非”用这句成语来表述这种发展变化是不为过的。但是今天的住房问题与教育、医疗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老百姓对这三个问题的关切甚至超过了对危害国家,伤害人民的“腐败问题”的关注度。在老百姓心中已经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教育、医疗、住房问题称为了“新三座大山”了。

  

  

一、居民住房商品化。现在住房问题是压在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中最为沉重的一座。许多工薪阶层苦苦工作了大半辈子,在简陋拥挤的条件下居住,所有的积蓄还买不到一个“安乐窝”,大多数人“啃老”或者东拆西借付上个首付房款,然后10多年到20年不等,那么辛辛苦苦,一辈子节衣缩食,也许只能还个购房款。在市场经济里,如果你稍不留神,房价的不断攀升,或者对购房拿不准机会,会使你一辈子的工作收入都不会有个“安乐窝”。 “房奴”成了老百姓的同名词。  

  

1978年,总设计师在酝酿房改时,当时百姓住房人均也有10平方米,每月的支出平均也是在0.5元左右。工资收入大多数人在30至60元之间。一个老工人的一辈子积蓄也只有千把元吧?那么居民住房商品化所设计的房价总不会是天方夜谭吧?可事实是,发展到现在一般的县城每平方米的房价也在2000元以上,普通城市房价每平方米也在3000元以上,大多数在5000元左右,大城市每平方米的房价已经在万元以上了,也有的已经超过2万元,直逼3万元的价格了。这种发展速度,总设计师是未曾料想到的!

  

  

二、靠父母的积蓄是买不起房子的。有个广为流传的民谣是这样说的:“上学把家长逼疯,买房把家底掏空,治病不如提前送终。”这个民谣反映出人们对教育、医疗、住房问题的现状之不满,也反映出人们生活的痛苦之情、反映出人们的感觉对社会的反弹之力。

  

“买房把家底掏空”,讲的是用父母的积蓄与自己本人收入来购房的。如果你失业了?如果你所处工作的收入与房价涨幅成反比时,如果你处的地方物价的上涨与你的工资收入不配套时,你就是掏空了家底也是买不到房子的!所以总设计师所说的“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是指的当时1978那一年及以前的情况,之于以后怎么的发展总设计师当时是没有料想到的。

  

  

三、人人都能有房子住。

  

改革是为了改掉旧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更合理完善。1978年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住房供不应求,有住房的人面积也不宽敞,新结婚户等着排队分房。这就是当时存在的问题。邓小平当时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其意是为了让居民的住房能达到供需平衡,人人有房住。

  

可是现实中,住房的改革结果并不是为了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目的,当然这也不应该是总设计师所设想的。2009年12月17日齐鲁热线-山东新闻以“电视剧《蜗居》惊现济南版 小伙没房遭甩跳进小清河”为题报道了一位毕业已二年的大学生,因买不起房子,女友与其分手而轻生的事。2010年05月19日名城新闻报道《苏州男子蜗居井下 门板写满哀叹语句》有网友在南园桥下发现,绿化带中一处电缆井被人占为“蜗居”,里面从夏天的凉席到冬天的被褥一应俱全,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长期在此居住。这样的情况绝不是个别的,电视剧《蜗居》就是对当今住房改革的一个最好的注脚。当然房地产业的这些发展结果不是总设计师在改革前所曾预想得到的!

  

  

四、就业问题、用工制度不是与住房改革相配套的。既然住房改革成商品化,那么老百姓的就业问题、用工制度就应该得到保证,否则人民拿什么去购置房产啊?也就是说,在1978年以前能够保障了人民的就业,保证了人民劳动条件的基础上,提高工资水平,增加人民的收入,改善人民的生活,再进行住房改革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那么实际情况则完全相反了,为什么就业问题、用工制度不是与住房改革相配套?

  

 1978年10月20日 上午,邓小平说:“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他是因为我致残的,我需要照顾他”。我们可以看出,小平是没有意思想叫朴方自己购房的,而是由父亲为儿子准备。应该这样理解,当时朴方是没有能力购房的,因为他致残了,不能工作,没有收入,需要人照顾。那么在房改以后,也是存在这种情况的。

  

搜索了一下百度,查到了邓朴方的工作简历。1975—1984年 总参管理局服务处干部。1984—2003年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党组书记(副部长级)、理事长(正部长级)。 2003—2008年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长。2008年11月至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长 。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当然还有我们知道的,80年代的“康华实业公司”也是邓朴方创办的。

  

我们从邓朴方的工作经历可以知道,在这一点上小平搞错了,朴方不但有工作的能力,而且还应该有购买住房的能力。所以说当时,总设计师是没有把就业问题、用工制度与住房改革提到一起相配套。以致出现的问题总设计师当时是没有料想到的!

  

  

  

  

2010。05。26。  

  

  

  

  

  

  

标签:住房   改革   总设计师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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