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征收条件就不该出台物业税
12月24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率队到东莞市调研时表示:最近五部门出台开发商拿地首付50%的政策只是一个开始,后续还有许多调控政策出台。同时明确提出这一轮调控目标是要把房价调整到正常,并强调房价如果不稳,措施会加强,并公开表示赞成开征物业税。这一声音马上被媒体所释放,结果许多人开始对物业税的出台有了更近的预期,其中刚需族从心底希望房价合理,鉴于越调越涨的房价甚至期盼物业税的出台,而开放商与其它房地产从业者,则是惧怕物业税的出台,因此所有人都对2010年的房地产调控产生极大的恐惧。
从实际上讲,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具备物业税的条件,对此许多人都很明白,国际商惯用的物业税所征收的基础与当前国内房地产环境模式并不相同,就如同08、09两年全世界房价都在暴跌而中国房价一路上扬一样,完全是不同的市场环境与不同的产业结构造成的,在此前近三十年的房地产业中,其重复收税的叠加税负其实早已超过国际上的平均物业税水平,这也是造成中国房价居高不下的又一个原因,对此所有人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也需要以此来鉴别物业税的最终受益者。
在当前与其说开征物业税是遏制房价上涨过快,不如说开征物业税是为今后房价成本上升提供铺垫,众所周知目前全国各项税种累积起来已经超过2万多种,而且每年还在不断推出新的税种,从这2万多种税收的最终纳税人角度看,无疑每项税收的最终承受者都是百姓,物业税也不会例外,在打击投机者炒房的过程结束后,最终依旧会落到百姓身上,所以这样的调控税种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最终参与者来说,实质上仅是增加负担。
当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混乱的环境下,如果政府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房价暴涨,短期内出台物业税的可能也非常大,即便不是以物业税为名也很可能会以遏制投机需求为名变相增加税收,其结果也笔者同前面所说一致,最终都是增加购房人负担。另外遏制房价暴涨与降房价从根本上讲就是两个概念,从最近几次会议与一些列调控措施出台情况看已经很明显,当前政策的根本目的不是降房价,因此即便有物业税出台也不会造成房价下行。
说到底影响2010年楼市的关键条件是政策,从2009年房地产整体发展情况看,政策对流动性的控制情况依旧是继续影响2010年的房地产市场走向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只要宏观政策需要,房价涨跌都在掌控之中,而政策唯一要保障的仅是稳定的经济增长与稳定的房地产市场,在遏制房价暴涨的同时绝不会允许房价大跌已成必然。
一切都已经明了的情况下,对于物业税是否出台,无论开发商还是房地产业的相关从业者,还是普通百姓,都不应当期待或者期盼物业税的出台,即使调控政策需要,也要一致抵制其在这样的环境下出台,也只有这样才不会最终将未来房地产市场需求者的负担加重,即便没有办法遏制房价也会相应减少购房人部分税负,这是国计民生的大事,绝不是物业税遏制房价上涨过快的大事。
所有人都明白,当前房价只要政府想降会很轻松地降下来,为什么政府不去降,这才是数年房价暴涨的根源,如果物业税可以代表一切,那么在征收物业税之前要做的就是如何先把房价降下来,其中包括税制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等,只有将物业税征收的基础达到国际上征收物业税的合理基础条件上,才可以征收物业税,否则就是重复收税,最终增加购房人负担,尤其是增加最终接盘者的负担,这样的税在没有厘清房地产业的体制与环境下,绝对不该推出,更不能以遏制房价上涨过快的名义来变相增加购房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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