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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仍鼓励增持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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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仍鼓励增持海外资产

  2009年10月12日  新闻晚报   

外管局仍鼓励增持海外资产

(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9月29日)

  

外管局仍鼓励增持海外资产

  大多数QDII基金累计净值仍在1元以下

  记者 崔烨

  现有QDII产品中无论是基金系还是银行系,出海伊始就遭遇金融海啸,首批尝鲜的国内投资者几乎全军覆没。10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8月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累计实际汇入资金138.46亿美元;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金净汇出为287.11亿美元。

  大多数投资者仍为亏损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最新统计,截至今年9月29日,在出海的9只QDII基金中,6只累计净值仍在1元以下,这意味着大多数投资者仍然处于亏损的状态中。尤其是对于在2007年、2008年成立的基金,不乏6毛甚至5毛基金(见表),这意味着投资者的亏损比例仍然相当之大。

  与此同时,外汇局鼓励民间资本持有海外资产的努力却一直在继续。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8月末,外汇局共批准56家QDII机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559.51亿美元,QDII资金净汇出资金287.11亿美元。其中,批准12家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境外证券投资额度335.65亿美元,证券类QDII资金净汇出资金144.95亿美元。

  10月10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资金的境外证券投资行为也进一步得到规范。《通知》简化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申请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的程序和所需材料,明确了对证券经营机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的余额管理原则。

  外汇局相关人士指出,QDII制度的实施,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境外投资的渠道,与QFII制度配合,共同发挥了调节资金双向流动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改变目前我国境外金融资产中官方储备占主体的格局,逐步提高民间持有境外金融资产的比例。

  QFII累计入境138亿美元

  在规范QDII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日出台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鼓励QFII中长期投资。

  根据《规定》内容,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中长期QFII机构的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本金锁定期设定为1年。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单家投资额度的上调可以鼓励QFII机构进入境内的证券市场,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规模效应;而锁定期的缩短则是为了与目前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方式更加吻合,进而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外汇局表示,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今后将按季度在外汇局网站公布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审批情况。外汇局相关人士称,QDII制度实施,将逐步提高民间持有海外金融资产的比例。

标签:机构   基金   证券   境外   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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