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染色馒头”助中国人练就百毒不侵(2则)

2025-02-13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岂能再“按下葫芦浮起瓢”?

“染色馒头”助中国人练就百毒不侵
岂能再“按下葫芦浮起瓢”?
作者:蒋维祥

求是理论网 2011年04月13日 09时32分

  真是“你刚唱罢我登场”,双汇“瘦肉精”事件余音未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又被揭开黑幕。据央视报道,该公司在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制作过程中以甜蜜素代替白糖,加入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据了解,这种连加工者都“饿死也不吃”的问题馒头以每天3万只的数量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这样的行为已经连续了好几年!每天3万只,几年该是多大的数字!

  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一滴香”到“氢化油”,从“注水肉”到“洗虾粉”,从“地沟油”到“烤鸭油”,从“瘦肉精”到“色馒头”,这些年市场上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谓前赴后继,防不胜防。而这些事件的处理结果往往是封存问题产品、罚款,或者就是停产整顿,以观后效,如此等等而已,不少违法企业通过“危机公关”得以咸鱼翻身。违法成本不高,就会有人为牟取暴利而以身试法,过轻的处罚就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当年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的时候,太子因一时冲动将几个封地农民杀死,商鞅依照新法,将太子捉拿归案,同时将太子傅——秦王的亲哥哥处以劓刑(割鼻子)。秦王虽大怒,但最终还是认同商鞅以信立国之举,废了太子,并将他流放到不毛之地。虽说这是久远的故事,但道理还是一样的。有关食品安全,我国的法律应该说已经十分完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就明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我以为,凡是违法的人或者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不能因为是大企业,为就业、税收计而网开一面,否则,失信于民给国家带来的损失将是更加巨大。“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此言不虚,但是指望所有食品企业都能讲道德,也是不现实的。在它们头上一定要高悬法律利剑,使其时刻敬畏,不敢胡作非为。

  我们有了健全的食品安全法律,关键在落实。谁去落实?当然是监管部门。令人不解的是,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的揭露者绝大多数是媒体,监管部门总是在媒体揭露后才闻风而动。人们喜欢到大型超市买东西,是因为人们相信大超市有监管部门盯着,不会有问题。“染色馒头”在那些知名超市堂而皇之地卖了好几年,都没有进入监管部门的“法眼”,说明什么呢?说轻的是相关监管人员尸位素餐,说重的就是这些监管人员在渎职。监管部门不监管在前,总是“民不告官不究”,怎么能不“按下葫芦浮起瓢”?对不尽责甚至不作为的监管人员仅仅问责是不够的,对他们惩处不力,同样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本文来源求是理论网,原文网址: http://www.qstheory.cn/lg/bf/201104/t20110413_76520.htm





“染色馒头”助中国人练就百毒不侵

王文武

新华网 2011年04月13日 08:57:41



沪华联等超市多年销售染色馒头,防腐剂甜蜜素齐上阵。重新加工再来出售,而且在玉米馒头当中随意添加色素,这样的馒头每天大量地流入了上海的大超市,比如华联、联华、迪亚天天等超市。(4月12日央视《今日观察》)

神农氏跋山涉水,尝遍百草,找寻治病解毒良药,以救夭伤之命,后因误食“火焰子”肠断而死。如今,我们继承起神农“遗志”,开始了无休无止的尝吃百“毒”的生活。虽然我们曾一次又一次地呼唤正义和良知,但“毒食品”仍层出不穷,大有让我们成为百毒不侵金刚之身的架势。

人们常说,“只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再四”。然而,层出不穷的“毒食品”事件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让人们防不胜防。从添加剂、色素到回炉,过期馒头摇身一变,重返超市,这里边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错了?中国的食品安全质量什么时候才能让人真正放心?

趋利固然是一个方面,但不是全部。拿“毒奶粉”来说,奶粉的问题一直就没有停息过。安徽阜阳的“空壳奶粉”事件之后,“毒奶粉”不仅没有退市,反而一路坚挺地走了过来。“毒奶粉”变成了“毒坚强”,并堂而皇之地在质监部门的指尖上跳舞。再比如雀巢含致癌物质问题。早就有这番议论,中国专家总是辟谣,而瑞典却直接挑明:瑞典研究机构称,雀巢等一些知名婴儿食品含有重金属砷,婴儿若每日进食2次米糊,砷吸入量超母乳50倍,少量砷亦会增加患癌风险。由是观之,中国毒食品层出不穷,最根本的原因是制度懦弱和监管“阳痿”。

劣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侵害了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权益。作为监管和执法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有义务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而且这种工作是长效的、常态的,绝非“枪打出头鸟”那么简单。如果每次都“按下葫芦起了瓢”,长此以往,监管部门必然失信于民,并遭致公众的唾骂。

眼下,质监、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加紧对食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等环节进行一次“大清查”,并将信息公开贯穿全过程。与此同时,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举报、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种“毒食品”。这些话即使强调一千遍、一万遍,我看都不为过。



沪华联等超市多年销售染色馒头,防腐剂甜蜜素齐上阵。重新加工再来出售,而且在玉米馒头当中随意添加色素,这样的馒头每天大量地流入了上海的大超市,比如华联、联华、迪亚天天等超市。(4月12日央视《今日观察》)

神农氏跋山涉水,尝遍百草,找寻治病解毒良药,以救夭伤之命,后因误食“火焰子”肠断而死。如今,我们继承起神农“遗志”,开始了无休无止的尝吃百“毒”的生活。虽然我们曾一次又一次地呼唤正义和良知,但“毒食品”仍层出不穷,大有让我们成为百毒不侵金刚之身的架势。

人们常说,“只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再四”。然而,层出不穷的“毒食品”事件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让人们防不胜防。从添加剂、色素到回炉,过期馒头摇身一变,重返超市,这里边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错了?中国的食品安全质量什么时候才能让人真正放心?

趋利固然是一个方面,但不是全部。拿“毒奶粉”来说,奶粉的问题一直就没有停息过。安徽阜阳的“空壳奶粉”事件之后,“毒奶粉”不仅没有退市,反而一路坚挺地走了过来。“毒奶粉”变成了“毒坚强”,并堂而皇之地在质监部门的指尖上跳舞。再比如雀巢含致癌物质问题。早就有这番议论,中国专家总是辟谣,而瑞典却直接挑明:瑞典研究机构称,雀巢等一些知名婴儿食品含有重金属砷,婴儿若每日进食2次米糊,砷吸入量超母乳50倍,少量砷亦会增加患癌风险。由是观之,中国毒食品层出不穷,最根本的原因是制度懦弱和监管“阳痿”。

劣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侵害了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权益。作为监管和执法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有义务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而且这种工作是长效的、常态的,绝非“枪打出头鸟”那么简单。如果每次都“按下葫芦起了瓢”,长此以往,监管部门必然失信于民,并遭致公众的唾骂。

眼下,质监、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加紧对食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等环节进行一次“大清查”,并将信息公开贯穿全过程。与此同时,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举报、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种“毒食品”。这些话即使强调一千遍、一万遍,我看都不为过。

标签:食品   馒头   部门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