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李庄承认犯罪狠扇了俩律师耳光

2025-02-16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李庄承认犯罪狠扇了俩律师耳光  

钟 声  

若非作为主流媒体的《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还真难相信那个被称“比黑社会还黑”的北京律师李庄会当庭宣读悔罪书,“五次说‘我再一次表示认罪’”(见中青报2月4日报)。而恰恰是面对这难以否认的事实,担任其律师的高子程、陈有西竟然“称不能以此认定其有罪”,这不是自找挨扇耳光吗?  

从治病救人的角度讲,曾经在法庭上狂放不羁,甚或不可一世的李庄能在法庭上“语气平稳和缓:今天各媒体都已报道了李庄二审认罪,一些公众期待我不认罪的希望已经破灭。我承认控方指控我的罪名,不过几个证人都是背信弃义。我还有一些细节要说清楚,补充的跟我认不认罪没有关系”已属不易,重庆人民法院能否虑及其影响大大超过其犯罪本身而从轻判罚,只是量刑轻重的问题,再谈“不能以此认定其有罪”实属无稽,且不乏作为“刀笔”的比李庄更黑的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欲图节外生枝之嫌。  

试问高、陈两位“刀笔”:连李庄在陈述中都说,“经过一审、二审,对我的思想促动很大,认识到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玷污了律师神圣的职业,缺失了一个职业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基础,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可你们是否远不如李庄的法律素质和醒悟程度?如果说事实刚好是这样,那么你们不觉得自己的言行尤其“玷污了律师神圣的职业,缺失了一个职业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基础”,并且继续犯下“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的错误及至犯罪?比及时幡然醒悟的李庄的犯罪更严重和更可憎恶无数倍?  

特别是高子程“在随后的法庭辩论阶段说:‘如果李庄通过认罪来换取缓刑,我认为是法律人的悲哀’。”这与其说是李庄或法律人的悲哀,倒不如说是高“刀笔”自己乃至同类的悲哀!面对以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同志为代表的重庆市委市政府的严厉打黑,以及尚能体现些重庆人民意愿的法律,李庄若再“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下去,能不带来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而就此意义上讲,你这个刀笔不是在诱使李庄顽抗到底直至带来更重的刑罚?不觉得你自己才是真正的玷污、践踏和违背法律的严重犯罪?  

所以,鉴于李庄的较为诚恳悔罪表现,以及高、陈两个“刀笔”尤其是高刀笔的继续与党和人民政府及法律顽固对抗,尚能体现些人民意愿的法律在考虑给李庄从轻判处的同时,似乎理该对高刀笔等法律寄生虫予以严肃追究和法律制裁!只有这样,才能匡扶正义,还所谓的“法治国家”、现行法律、法律人尤其是律师行业以些许清白!  

 

标签:法律   律师   犯罪   认罪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