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惨案:南平的不幸与张金岭的“不幸”
任何事故,前些年常见的飞机失事,近些年频仍的矿井惨剧,在事后仔细查找蛛丝马迹借以判断事故原因,是一个绝对不可少的环节,这是一个古今中外人人皆知的常识。为什么?当然是为了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飞机的黑匣子不就是为此而问世的吗?每一次空难后为了寻找黑匣子即便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也会在所不惜。
技术类原因引发的事故如此,社会领域的事故当然也如此。悲剧之后深入的和恰如其分的原因分析不可缺失,否则社会不可能进步。当然,两类原因往往相互纠结难分。煤矿事故,技术因素的背后多有黑心老板的贪婪和参股官员的无耻,社会惨剧,也往往伴随着防范等环节的技术原因。
这些年来,诸多社会因素引发的惨剧之所以接连发生,原因之一就是其社会原因没有得到深入分析。杨佳孤身袭沪警,邓玉娇挥刀斩色官,还有通钢工人群殴总经理,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正在肆虐中的西南大旱,果真是“百年一遇”这么简单吗?究竟是几分天灾,几分人祸?居高不下的房价为什么成了一匹脱缰野马?通过见仁见智甚至激烈交锋的辨析,找出其社会原因(或者技术原因),自然就是避免再次“被同一块石头绊倒”的重要前提。“技术事故”之后如果有人阻止事后的事故分析,他多半与事故的责任人有瓜葛。“社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高喊事件的偶然性、孤立性,那么他的用心同样值得怀疑。
每一次不幸事件本来都为我们的进步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利用好这机会,才能使得不幸在另一个意义上成为“有幸”。但最不幸的是,每次都有一些像张金岭这样的“卫道士”出面来强调事件的孤立性、偶然性,希望事件的处理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希望阻止深入的缘由分析。事实上这样的阻止大部分都如愿以偿了,事件背后的责任者得到了保护,其代价当然要整个社会来承受,个中滋味也许只有下一次悲剧的受害人最清楚。南平事件发生之初,我看到一篇网文介绍郑民生作为一个相貌、医术都不错的小伙子之所以频频在个人问题上不顺,无钱买房也是原因之一。
世界上的事物本来就是相互联系的,孤立的事物并不存在,张金岭费力地论述事件孤立性的时候一个不小心陷入了他自身逻辑的“不幸”——他为我们指出了很多的不幸:“背着蛇皮袋天南地北找工作的农民工”,“刚走出校门就成为蚁族的大学毕业生”,“拿着低工资为城市化和工业化贡献劳动力的农民工”,“夏天里扫大街热死在马路上的环卫工”……。这首先证明了张金岭视力的健康,而他能将这些现象以排比的方式罗列出来,又证明了他脑子的健康——因为他事实上承认了那些不幸命运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样一来他的问题只能是不敢(或者不愿意)承认事实,也就是“隔壁王二不曾偷”了。我判断直到这些艰难“爬”行在“改开”康庄大道上的不幸者在某一个早上忍耐力被突破,做出与郑民生和杨佳同样选择的时候,张金岭才会出来强调他们之间的孤立性。
公民的社会需要赋予所有公民同样的权力,包括表达的权力。大家各自有了充分的表达,所形成的“代数和”一定体现社会正义。温总理近来常说的公民“尊严”,想必包含了这层意思。回想起来,三十年前的“不争论”禁令,那意味很像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喊“着火了”。“不争论”之外更有“四大”的被禁止,三十年“尊严”的残缺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的是什么,世人一定有目共睹,因为连张金岭都看得那样清楚!
此文修改阶段又见到一位南平妇女向市委书记喊冤的报道。该文的简要提示是:“26日,在福建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一位中年妇女突然向前来医院慰问受伤孩童的南平市委书记雷春美拦路喊冤,并口出惊人之语:‘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如果你们不处理好,我也去杀人! ’话音落下,工作人员当场将其强行带走。”我倒是很希望张金岭再来“谆谆”地告诉我们怎样认识这两件事之间的“没有联系”。
20100327
附文:张金岭:让郑民生杀人的是“社会”吗 大众网-齐鲁晚报
南平凶案主犯郑民生的作案动机已经很清楚,无非就是自己职场情场都失意,于是就穷凶极恶地报复社会,丧尽天良地拿孩子下手。
于是,就有论者言之凿凿地把郑民生的犯罪动因,归之于急剧变动的社会转型,说郑民生这个社会竞争失败者的犯罪行为,社会环境应该为之负责云云。
这算哪家的道理?让社会来为郑民生的犯罪承担责任,不知道这个“社会”到底何所指。遇害孩子的家长们能接受吗?
既然有社会竞争存在,那么包括职业选择等个人风险,最终都要由个人来承担,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和传统超稳定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面临此类风险的并非郑民生一人。如果利益一受损就报复社会,还有舆论帮着往社会环境上扯,那还有基本的是非观吗,社会还能有安全吗?
其实,郑民生并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他年轻,有技能,比背着蛇皮袋天南地北找工作的农民工,比刚走出校门就成为蚁族的大学毕业生们容易得多,竞争力也强得多。拿着低工资为城市化和工业化贡献劳动力的农民工没有报复社会,夏天里扫大街热死在马路上的环卫工没有报复社会,郑民生这个有专业技能的“优秀医生”不但报复了社会,还有人帮着往社会环境上扯,这算什么逻辑?
我们并不否认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存在的种种不公正,包括收入分配的不公正,社会成员之间机会的不均等,甚至有些方面已经很严重;也不否认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方式有直接或间接影响,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一个竞争失败者报复社会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
任何时代任何制度下,都可能会有种种社会不公正,可以肯定地说,迄今为止,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过绝对意义上的社会公正。具体到中国来说,无论是市场经济的今天,还是之前的计划经济年代,都不可能是绝对公正的社会。再说,社会大环境即使是处处公平,也并不一定意味着每个人对自己的境遇都完全满意,也不意味着时时处处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从社会转型期的角度来理解郑民生杀人,是书斋里不着边际的逻辑游戏。
一个人必须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位置,让社会环境顺从自己的喜好是永远不可能的。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这一点,这也许是他人到中年还无法恰当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的原因,也是他成为杀人恶魔的根源。面对这个恶魔,我们应该做的,不是拉社会环境为他的罪恶垫背,而是应该思考,作为社会的一员,究竟应该怎样才能更好地把握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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