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道生:让城市居民无房可住的拆迁
有些“小腐败”实际上已经不小了
——让城市居民无房可住的拆迁
中纪委三中全会公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中指出:“(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让城市居民无房可住的城市拆迁的已经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还在继续发生侵害城市居民的住房。其中“嘉禾拆迁”是最为闻名的。
(一)“嘉禾拆迁”为什么能“全国闻名”?
“嘉禾拆迁”为什么能“全国闻名”?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它将“权力性暴力”发挥到了极致,浓浓地烙上了当今包括城市在內“圈地运动”的一切特点,因而极富“典型意义”。
“权力性暴力”这一概念是我想出来的,不太好听,然而在我国的政治社会生活中并非罕见,如“文革”中“四人帮”的“红色恐怖””实是“权力性暴力”另一种表现。再如,原河北太上皇“程维高”将反腐斗士郭光允送入劳教,亦是“权力性暴力”另一种表现。
“嘉禾拆迁”中的“权力性暴力”自然不能等同于“文革”中的“权力性暴力”,但是它保持了“权力性暴力”的最基本的特点:即一些“地方性高级干部”联合“有钱人”对“权力”的运用不仅随心所欲、我行我素,而且离谱、违法,甚至动用“国家机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来对付城市居民,随便找个借口就拘押老百姓。
(二)“权力性暴力”的本质是违法并滥用“司法权力”。
“嘉禾拆迁”中的“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什么项目?依我看,它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权的“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的“市场商业行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对这种商业开发项目是不能以拆迁人或者是接受委托的拆迁私人单位的名义出现的。建设部也三令五申讲了政府不能介入拆迁。然而,嘉禾县的“地方性高级干部”们不仅将它“编造”成“国家项目”(嘉禾县第14届人代会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珠泉商贸城的决议》明确将这项工程说成“是国家建设项目”),拉大旗作虎皮,不仅发文件、贴标语(如“谁影响嘉禾建设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还坚决实施封建社会才会实施的“株连九族”“四包”、“两停”政策(即指该县公职人员必须保证他们的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并保证他们的亲属对拆迁及补偿不满意时,不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更离奇的是嘉禾政法委书记周贤勇还亲自担任“项目总指挥长”,拆迁时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执行“武装拆迁”,5月14日,当县委书记在中央电视台信誓旦旦要 “改错”的同时,3名被拆迁户被逮捕,罪名是“暴力抗法”、“妨碍公务”,根据不完全统计,嘉禾县已经有160多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其中至少有6至7名因为其亲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总之,“权力性暴力”在“嘉禾拆迁”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嘉禾的这些“地方性高级干部”硬是靠自己手中掌握权力,不顾党纪国法,对其属下实施“精神性胁迫”和“人身性胁迫”。的确是这样,权力者的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一旦被滥用,一旦与“国家机器”的“司法权力”相结合,就会蛻变为异常厉害、异常霸道、异常无法无天的“权力性暴力”。
(三)“利益驱动”是滥施“权力性暴力”的根本原因。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本是一个普通的商业公司的“商业行为”竟要如此大张旗鼓实施“权力性暴力”呢?嘉禾县的“地方性高级干部”列出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如商贸城开发事关“防洪”体系建设、修建商贸城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水患问题”、拆迁是为了“县城旧城改造”等等,然而经《北京青年报》的记者调查,这些全都是“地方性高级干部”的谎话(见《北京青年报》的“央视取消嘉禾拆迁事件重播后又有隐情浮出水面”一文)。
那么,真正的、实在的理由是什么?就是“巨大的商业利润”。根据一些颇有心计的人的“七算八算”,“开发商”(“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的“转让金”每平方米只有100元,而最后100元当中的70%又返给了“开发商”,也就是说,“开发商”只用30元钱就能买到1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原本价值4800万元的6万平方米土地,在“七砍八砍”(所谓“优惠政策”)之后,仅以1.3%的价格就出售了,土地价格的98.7%都变成了嘉禾县政府给予“开发商”的优惠,其中还不包括基本上属白送性质的大量空地(如广场)。这个“市场价”,恐怕是中国当今城市拆迁建设最为“廉价”的了。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开发商”是“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轻松得到了这12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一用就是“50年”……
总之,“利益驱动”,这是嘉禾县“地方性高级干部”热衷于“权力性暴力”的真正动机。利益的最后走向必然是:“开发商”的“暴利”,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广大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
(四)当权力者的屁股完全坐到“开发商”一边时,就会发生“权力性暴力”。
城市拆迁的矛盾主体是“开发商”和“被拆迁户”,作为“市场行为”搏奕的基本规律是“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讨价还价”。政府怎能以行政权、司法权进行强行干预?但是,嘉禾县的“地方性高级干部”就是这样做了。他们一屁股坐到了“开发商”一边,他们将“开发商”的利益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全方位地为“开发商”实施“保驾护航”,如堂堂的政法委书记周贤勇居然还亲自担任了“项目总指挥长”(用得着这样吗?),法院干警动用200余人“武装拆迁”,被拆迁户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和陆水德三人只不过是站在自己房顶上抵制拆迁,就被警方抓走,数天后,三人均被拘留,罪名是“暴力抗法”、“妨碍公务”……
嘉禾权力者的这些所作所为,说得不好听一点,简直成为“开发商”的“家奴”了。
请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只是站在自己房顶上,怎么个“暴力抗法”?你这个“法”究竟是人民的“法”还是“开发商”的“法”?依我看,被拆迁人的“妨碍公务”“妨碍”得实在太好了。为什么?因为嘉禾权力者的“公务”是“不合法的公务”,这种“公务”是“公然违反了国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规定的公务”,人民有权制止它实施,更何况,根据宪法人民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如果你们实在要抓人的话,首先该抓的是嘉禾的这些一屁股坐到“开发商”一边的人!因为是这些人实施了“违法施暴”。
总之,当权力者的屁股完全坐到“开发商”一边时,发生“权力性暴力”是一件必然的事。
(五)应该认真地查一查这些“神祕开发商”。
在“嘉禾拆迁”有一个“关键人物”被人们忽略了,这就是作为“开发商”的“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
它,“非常可疑”。为什么?因为在“嘉禾拆迁”事件中最大的“暴利获得者”就是它。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很深的背景”是无法拿到一个城市最佳黄金地段的土地的。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过硬的后台”仅出30元就能拿到一平方米的、在中国最为廉价的土地的。原本价值4800万元的6万平方米土地中98.7%都变成了嘉禾县政府给予开发商的优惠。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很铁的关系”是无法让权力者出台“违法文件”,将其它竞争者统统排除在外,成为“独家竞争者”,因而轻而易举地“中了标”。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很大的来头”,要让嘉禾的当权者如此“全力以赴”地为这个“开发商”服务,简直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天方夜谈。
根据《北京青年报》的调查,这个有“很深的背景”、“过硬的后台”、“很铁的关系”、“很大的来头”的“开发商”就是“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位熟悉内情的当地干部告诉记者,这个公司其实就“隶属于当地有关部门”。
所以,必须认真查一查这个“隶属于当地有关部门”的“开发商”,因为中国当今的腐败大案要案都显示出这样一个特点:许多违法、违规的城市开发项目都是由“有权人”和“有钱人”联合起来“开发“的。
(六)要将“嘉禾拆迁”中“权力性暴力”背后的“故事”查个一清二楚。
因为没有调查,没有充足的根据,所以我不能断定“嘉禾拆迁”中“权力性暴力”背后一定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然而从当今社会腐败发生的规律来看,使我不得不怀疑它是不是也有严重的腐败现象。
嘉禾县的“地方性高级干部”为什么如此“廉价拍卖”国有土地?
为什么如此欺压一无权二无势的普通老百姓?
为什么“弄虚作假”、谎言会贯穿“嘉禾拆迁”全过程(甚至延伸到现在的“情况汇报)?
为什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公函的名义来制止都没有用?
为什么嘉禾县的“地方性高级干部”居然“铁板一块”,居然没有一点反对声音?
真如218.0.57.★网友这样问道:“周书记为什么这样横?周书记又为了什么这样横?周书记又什么资格这样横?”
为什么在嘉禾“封锁消息”如此厉害?
为什么……
总之,这么多的“为什么”凸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发生在“嘉禾拆迁”中“权力性暴力”背后的“故事”实在太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当“发现”领导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从整个事件发生的性质来看,试图依嘉禾县的“地方性高级干部”进行“自纠自查”的可能性是一点都没有了,只能寄希望于比嘉禾大了许多的“真正的高级干部”。中国的反腐败就是这样,没有强大的、更高一级的权力机关介入,要弄淸“背后”发生的“故事”,比登天还难!
总之,像让城市居民无房可住的“嘉禾拆迁”这样的城市拆迁社会转型期內决不是个别的,而是大量的、普遍的、层出不穷的,这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小腐败”的确已经不是“小”了,它的确是“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之根子,当前的中国为什么矛盾会如此凸显,就是因为像这样的“小腐败”实在是太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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