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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停战协定》早已不能保护中国国家安全

2025-02-14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朝鲜搞核试验、发导弹,都不是头一回了,其实算不得什么新闻。
  但是,朝鲜宣布退出《朝鲜停战协定》,那可是头一回,绝对是新闻。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来一片“朝鲜破坏和平”的攻击之声。

  本人认为,大家有必要简单了解一下《朝鲜停战协定》的大致内容,然后才可能讨论这个协定的作用以及终止之后可能产生的后果。

  《协定》的全文见:http://war.news.163.com/09/0527/13/5AARITI500011MTO.html

  首先需要强调一点:在《协定》中,“朝鲜”一词是指整个朝鲜半岛,而不是指现在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

  这是因为:当时的朝鲜半岛有南北两个政权,二者都没有加入联合国,依照国际法,这两个政权不被认为是两个国家,而被认为是同一国家内的两个相互敌对的政权。

  《协定》的序言是:“下列签署人,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为停止造成双方巨大痛苦与流血的朝鲜冲突,并旨在确立足以保证在朝鲜的敌对行为与一切武装行动完全停止的停战,以待最后和平解决的达成,兹各自、共同、并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条款中所载的停战条件与规定,并受其约束与管辖,此等条件与规定的用意纯属军事性质并仅适用于在朝鲜的交战双方。”

  《协定》内容有五条,共六十三款。

  第一条是关于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的划分与职能。

  第二条是关于停火和停战的具体安排。
  为了维持停战状态的稳定,《协定》要求设立“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

  军事停战委员会共十名成员,由交战双方各派五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监督本停战协定中关于非军事区与汉江口各规定的执行”和“协商处理任何违反本停战协定的事件”

  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共四名成员,由四个中立国分别派遣一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监督“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事人员”、“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和对“非军事区以外据报发生违反本停战协定事件”进行调查。
  中朝方提名的两个中立国是波兰与捷克斯洛伐克,联合国方提名的两个中立国是瑞典与瑞士。

  第三条是关于战俘交换的具体安排。

  第四条只有一款:“六十、为保证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

  第五条是关于协定开始执行的时间、有效期等等的一些附则。

  从序言上看,这个协议仅仅是交战双方的军方签订的军事协定。

  它确实划分了交战双方的军事占领区,同时划分了将双方军队隔开的非军事区,从表面上看,与两个国家之间的划界和平协议在形式上相同。
  但是,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两国之间的划界和平协议,是两国政府签订的政治协议,是签约两国之间互相以各自国家的信用作为“担保”的。
  而朝鲜战争并不是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只有“交战双方”,签约的也不是两个政府而是两个“军方”。
  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没有一个人是政府的代表,全部都是“军代表”: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元帅金日成(签字)

  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签字)
  联合国军总司令美国陆军上将马克·克拉克(签字)

  出席者:
  朝鲜人民军与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首席代表
  朝鲜人民军大将南日(签字)
  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表
  美国陆军中将威廉·凯·海立胜(签字) ”

  其中,金日成当时已经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委员长。但在这个协定上,他的身份仍然是“元帅”而不是“国家元首”。这也证明了这个协定是军事协定而非政治协定。

  作为比较,中国与越南、中国与俄罗斯敲定划界和平协定之后,都是两国政府的代表签字的。

  从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来看,维持停战状态主要是通过监督交战双方停战之后的军事实力保持不变来实现的。
  可见,停战状态是否能够维持,能够维持多久,是完全没有任何政治上的“保证”的,基本上靠双方军事力量的平衡。

  再看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成员:中朝方提名波兰与捷克斯洛伐克,联合国方提名是瑞典与瑞士。
  捷克斯洛伐克早已分裂成两个国家,并且已经与波兰一起倒向北约。
  如果现在重新提名,中朝方还会提名它们么?
  如果还按照这个协定来执行,这个“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能够保证中国的利益么?

  总而言之,《协定》的宗旨并不是实现和平,《协定》的很多关键内容也早已过时。
  即使只是要维持“停战”状态而不是真正实现政治意义上的和平,这个《协定》也必须进行重大修改。

  有人居然以为这个《协定》就能够保卫中国国家安全,简直是笑话!

  当然,《停战协定》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它的历史地位不应被否定。
  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承认:《停战协定》并没有带来和平,它带来的只是此后长达数十年的冷对抗。
  从条文中就可以看到:要维持停战,只能靠精细地维持分界线两边的军事力量的平衡来实现。
  因此,靠《停战协定》是根本不可能“保卫中国国家安全”的。
  设想如果没有了朝鲜军队,或者朝鲜军队被认为不足以抵挡,“联合国军”还会继续“停战”么?

  一个国家的安全,绝对不能寄望于有能力攻击这个国家的其他国家的善良,绝对不能寄望于其他国家会遵守协议,只能依靠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实力。
  要保卫中国的国家安全,只能依靠人民解放军的军事实力和中国政府的政治决心。

  美国与苏联签订了具有世界范围影响力的《反导条约》,此后的很多国际条约都是建立在这个条约之上的。
  但是,苏联解体之后不久,美国就撕毁了这个条约,因为俄罗斯不再被认为具有维护这个条约的综合实力。

  国家之间如此,商业竞争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绝大多数商业合同都是可以“违约”的,只要付得起“违约金”。
  一个商人,如果指望所有的别人都完全遵守合同,早晚会一败涂地的。
  商业合同违约,还有国家法律来保护你的损失。

  国家之间违约,如果违约一方还是“警察”,那么除非自己实力足够,否则谁会来替你主持公道呢?

标签:协定   朝鲜   停战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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