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方舟子:地震预报的可行与建议
地震预报的可行与一些建议
杜车别
新浪网发表: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1ca59301009jbf.html
一、地震能不能预报?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该明确问题的含义。我们所谓一类事情能否预报,其确切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不清晰界定其含义,则讨论本身就没有丝毫意义。
首先明确预测与预报的区别。预测仅仅是对一种行为的描述,也即任何人对未来的任何可能状态的描述,不管最后这种描述否得到证实,都可以称之为预测。
然后可以定义成功预测的概念,或者有效预测的概念
当我们在时间A预测未来的某个时间B,在某个空间位置X将要发生某类事件S,并且规定了误差范围,当事件实际发生的时候,其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并且时间B离时间A的距离足以让人们有时间作出有意义的应对(可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这个时间距离的大小),则称这是一次有效预测。
在有效预测的概念基础上再定义预报的概念。如果存在一套具有可重复性,可操作性的方法对某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预测,产生有效预测的概率比采用完全随机乱猜的方式产生有效预测的概率更高,更进一步说,按照这种方法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采取应对措施所产生的预期收益比预期成本(这成本也包括了不进行任何预测的预期收益)更高,则称此类事件是能够预报的,否则称之为不能够预报。
说某类事件是能够预报的,并不意味着对这类事件的预测每次都是有效预测,而仅仅意味着从统计学的角度来说,对这类事件进行预测并且根据预测采取应对措施的收益要大于不进行预测或者不根据预测采取应对的收益。
一般人常常认为对某类事件的发生能够有百分之百把握的,才叫作能够预报,否则就是不能预报,这是因为缺乏基本的科学思维方式所产生的错误。事实上,绝大部分的预报都是概率性,最常见的如天气预报。甚至根据理论物理的观点,百分之百确定的预报,严格意义上在任何领域都不可能存在,包括宏观的力学领域内。
按照以上给预报下的定义,来看地震能否预报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也即地震是能够预报的,也即首先按照现有的一些具备可重复性,可操作性的方法,对地震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预测,产生有效预测的概率比采用完全随机乱猜的方式产生有效预测的概率更高,这方面已经有一些论文进行研究了[1],[2],[3]。关于地震预报的预期收益的问题,下文会给一个粗略简单的估计,这里就不详细说了。
但遗憾的是,现在许多人对此问题的讨论都是在基本含义都没有界定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说明许多还是缺乏基本的科学思维方式(尽管这些人可能学历很高)。
二、说地震不能预报的是伪科学呢?还是地震可以预报的是伪科学?
通过对第一部分的论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鉴于现在一些人思想还是很混乱(比如新语丝的那一帮人),不妨再对这个问题更细致的论述。
按波普尔的观点,如果一个观点体系本身就提供其观点被证伪的可能性,则为科学的;如果本身不提供被证伪的可能性,则为非科学的。如果是非科学而打着科学的招牌出现,就自然是伪科学了。
说地震能预报的,鼓励地震预报的理论和实践的开展,不仅每一次的预测都可以直接通过发生的事实来验证,而且通过大量地震预报的实践,计算其成功率,可以按照统计学的方法来估量其是等同于随机猜测,还是优于随机猜测。也即认为地震能预报的观点体系,本身就提供了其观点被证实或证伪的手段方法,因此其是科学的。
说地震不能预报的,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认为地震从理论上就是根本不能预报的,并且反对一切关于地震预报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甚至认为凡是声称地震能预报的就是伪科学;另一种则是说地震将来或许能预报,但现在还无法预报。
关于前一种观点,首先从现有的地震研究来看,还没有任何人能做出被所有地震学家所公认的理论证明说地震预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类似于物理学里不能存在永动机),恰恰相反,从大量地震预测来看,地震预报的可能性已经被实践所证明。
这个观点体系本身反对关于地震预报的一切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既然地震预报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必要本身就被这个观点体系所否定,那当然也就不存在证伪“地震不能预报”的可能性了。也即说“地震不可能预报”的人不提供其观点被证伪的可能性,按照波普尔的标准,这种观点显然就是非科学的,而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如果打着科学的招牌出现,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伪科学。
关于后一种观点,还可以继续细分为两种。第一是认为虽然现在的科学水平下地震还无法预报,但还应该鼓励地震预测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也即地震预测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是有巨大意义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将来实现地震的预报;第二种则认为地震现在无法预报,所以对地震进行预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根本没有意义,地震学家从事地震预测的实践或理论研究也没有任何意义,将来能预报是将来的事情,和现在无关,谁现在从事地震预测研究谁就是江湖骗子就是伪科学。
这第一种观点的人,可能仅仅是对预报的含义理解得不够清楚,或者是对现在地震预报水平达到的程度了解得不够清楚,其思维方式没有太大问题,只要把一些事实层面的东西对他们解释清楚,和说地震能预报的人没有实质性分歧。
至于第二种,则是头脑比较混乱,比那种认为理论上就根本不可能预报地震的人还要混乱。这种思维方式不仅仅是伪科学的问题,本质上是反科学的。现在的科学能做到的事情,实际上许多都是过去的科学所不能做到的,如果因为现在不能做到,就认为从事这方面的实践与研究根本没有意义,那显然根本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三、对方舟子关于地震预报一些观点的驳斥
在这次大地震发生后,方舟子和新语丝的一些人也对地震预报的问题发表了许多的看法。他们的看法有许多模糊和混乱之处,在一些地方,他们想要表达的观点似乎就是地震从理论上就是根本不能预报的, 隐约其辞的表达这一点, 而态度鲜明地对一切地震预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都不屑一顾,嗤之以鼻,极尽嘲笑挖苦之能事;而另一些地方,似乎又在声明他们所认为的仅仅是现在的科学水平下,无法预报地震。
怎么来理解他们的这种表现呢?应该说这种看似矛盾的表现,其根源还是在于他们对一些概念和一些科学观点理解上上混乱与肤浅,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导致的结果。
我们不妨以方舟子本人所表达的一些观点为例分析一下,比如方舟子说“根据曾经很流行的复杂性理论,地震的发生是一种复杂现象,涉及很多偶然因素,是无法准确预测的”
单纯看这一句话本身,虽然错误很多,但就主要结论来说似乎还是正确的,地震当然是复杂现象,地震当然是无法准确预测,是正确的废话。但方舟子用这句话来反对地震的预报,则是思维的混乱。
正如前面分析的,首先从概念上说预报和准确预测是两回事,并不是说只有百分之百准确预测了,才能进行预报,这是根本错误的观点。从人类理性的角度上,即便预测并不完全准确,存在误差,存在虚报,但只要从统计的角度上说,收益高于成本,那么进行地震预报仍旧是合理的选择。
其实方舟子这段话里“地震”可以换成天气,天气同样是复杂现象,天气同样是无法准确预测,难道说天气就是不能预报的?其谬误一目了然。
其次方舟子的错误还表现在其对所谓复杂性理论的一知半解,复杂性理论来自于对非线性动力系统的研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混沌理论,对于一个非线性动力系统来说,其系统演化的不确定性,无法预测性,和方舟子所谓“涉及很多偶然因素”没有任何关系,恰恰相反,这种不确定性,恰恰是在排除随机因素,偶然因素之后的结果,也即所谓决定论系统中的非确定现象。而且对混沌系统来说,所谓不可预测性,也是有限定条件的,也即超出了一定时间范围之后,系统的行为无法预测,但短期内,还是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这也是为何短期内的天气预报是可能的。
如果仅凭借想当然,抬出一个复杂性理论,就断言预报是不可能的,这就非常谬误了。拿复杂性理论,非现性动力系统理论来否定地震预报的可能性,那只能说是不懂装懂的胡扯。(新语丝一大帮成天把非线性挂在嘴边的人就是这种情况)
还有,方舟子说“在现有的条件下,地震专家的职责不应该是预报地震,而是监测、研究地震。”“真正的地震专家应该承认自己的‘无能’,应该让一般公众都了解到,人类在现在是无法准确预报地震的。”
也即按照方舟子的观点,应该把预报地震的实践活动从地震专家的职责中排除出去,应该放弃对地震进行预报的尝试和努力。
这些观点主要还是思维的混乱,把不能“准确预测”等同于不能“预报地震”,而且退一步说,即便认为他所说的不能准确预测地震就是不能预报,那只要从理论上还没有得出地震不可能预报的结论,那就不能把预报地震的实践活动从地震专家的职责中排除出去,否则这一领域就不可能以最高的效率改进提高。
四、中国地震预报所达到的水平
1、虚报还不能避免,但漏报可以避免
先区分一下虚报和漏报。所谓虚报是指预报地震要发生,结果地震却没有发生;所谓漏报是指没有预报地震发生,结果地震却发生了。应该说按照中国对地震的认识水平和监测水平,发生虚报的错误概率相对比较大,在没有其他顾虑的情况下,发生漏报的概率从理论上说是很低的。尤其对于大地震来说,就更是如此。实际发生的漏报往往是监测到地震要发生的异常迹象,但害怕虚报而把预报压下来,最终导致漏报。
当然我说了不算,还是看看中国的地震专家自己是怎么说的。
2004年第1期的《防灾博览》上有一篇车时写的文章《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我国地震预报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这位车时在最近关于地震的新闻里常常可以看见他的名字,职位是国家地震局监测预报司副司长,他的意见应该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与代表性。
车时说“每次中强以上地震前,在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地区,人们总能监测到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信息,但构造运动和地球介质性质变化并不仅仅产生地震这一唯一的地学现象。由此而来,就产生了每次地震前都能被人们或强或弱地察觉到,某些类型地震甚至被准确或比较准确地预测到。但有时,当观测到一些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信息而作出预测后,地震却并不一定发生。用长期工作在地震预报一线学者的话表述每次地震之前没有不折腾的,但每次折腾过后不一定有地震这是当前我国地震预报水平的生动写照”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也就是每次地震都能捕捉到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信息,如果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地震预报或者说发出预警,发生虚报的可能性也即预报了结果不发生地震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漏报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如果车时这里所说的“每次”在严格意义上成立的话,那甚至可以说,对比较大的地震,漏报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如果真有所谓漏报,那也时发现了预警信息,但是因为担心虚报导致经济损失,而不把这些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从而产生了所谓的漏报。
上面的意思反过来说,如果地震专家没有捕捉到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信息,也就是地震发生的必要条件不存在的时候,那就有相当巨大的把握认为地震不会短时期内发生。也就是按照现在地震预报的水平,如果不出于其他外在因素干扰(比如安定人心的考虑)之类,地震专家发布预报说地震不会发生,那就是不会发生,其准确率应该比天气预报还高。
车时也是这么表达的,“尽管当前的地震预报尚停留在经验预报阶段,但对于无震事件的预报有相当的把握。这同样是因为,地震是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产物,当地震台点监测的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异常信息很少甚至没有的时候,表明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稳定,因而发生破坏性地震,特别是强地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或没有。用预报一线地震工作者的话讲,就是对地震心里多少有点数。”
以上的观点还可以从其他地震专家那里得到佐证。在 2006年7月29日 的《地质勘查导报》上有一篇记者对中国地震预测咨询委员会委员徐好民的采访,在采访中,徐好民说
“地震可报在中国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地震是地壳深部运动的结果。地壳在受热、受力形变的过程中不仅有岩石的机械变形和破裂,还伴随有液态、气态等物质的变化、运移。在地壳形变激烈时,地壳内有相当多的能量和物质溢出地表,影响低层大气的物理、化学状态。在这一过程中,地壳内、地表、低层大气的一系列物理、化学状态都要发生变化,出现地下水异常、砂土液化、地裂缝,产生地光、地声、电磁异常一等现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宏观、微观异常。
“地壳运动产生的这些异常效应,反映的只是地壳运动的变化,也就是说不是地震产生了异常,而是地壳运动产生了异常和地震。有异常可以没地震,有地震(较大地震)必定有异常。这就决定了较大地震的可报性。用异常的时空分布反庐地壳运动的强烈程度,进而判断地震发生的可能性,这才是理性的、科学的地震预报。”
徐好民说的“有异常可以没地震,有地震(较大地震)必定有异常。这就决定了较大地震的可报性”,其实和车时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出现异常是地震发生的必要条件,根据观测到的异常进行预报,会出现虚报,但绝不会出现漏报,尤其对大地震更是如此。而在监测条件比较完备的地区,如果没有观测到显著的宏观微观异常,那就可以很有把握的预报地震短时期内不会发生。
我们还可以再找到一位地震专家的观点作为佐证。
耿庆国在1975年的时候就提出“在震前一个月之内,将会出现日平均气压、日平均气温、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和日降水量五项指标的异常,这是从气象要素上表现出来的短期前兆异常,这是孕震过程中的短期气象效应表现”,2005年5月的《国际地震动态》的《破坏性地震短期临震预测的一个有效方法——关于短期临震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一文中,他对这一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方法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在文中,他特别强调指出的一点是
“华北及渤海地区6级以上大地震的震例资料告诉我们,在大地震发生前一个月之内,作为孕震过程的短期临震气象效应表现,一般会出现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但反过来,则不然。也就是说,气象要素出现五项指标异常,这只是短期临震的一个必要条件,还不是充分条件,更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2)利用短期气象要素异常的五项指标做MS≥5.0级的临震预报,如果在满足五项异常指标之后就报地震,则虽不会漏报MS≥5.0级地震,但会造成多次虚报。据统计单纯依据短期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来准确地预报6.0级以上大地震的可能性,只在20%左右。如在大旱年之后,并且在出现以暖冬、冷春、凉夏和特大降水把旱区彻底瓦解为特征的中短期气象异常的基础上,来做5.0级以上地震的临震预报,则成功的把握性将提高至50%左右。”
“短期气象要素五项异常指标对别的手段提出的即将发生6级以上大地震的短临预报意见享有否决权,也就是说,一般讲来,如果近期没有出现和完成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则近几天内马上不会发生MS≥6.0级地震。气象要素五项指标方法是完全可以在这方面讲一句硬话的,据理力争地提出相应的否决意见的”
也即按照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法来对破坏性地震进行短临预报,同样是虚报的概率比较大,而漏报的概率很小;同样是能够有把握的预报短期内地震不会发生。这和上面车时与徐好民说的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信息预报地震的情况时高度一致的。
通过对上面三位不同专家观点的介绍,基本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按照现在中国所达到的地震预报水平,在排除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比如害怕虚报,而对观测到各种前兆信息置之不理),一定比率的虚报还无法避免(这个比率取决于使用的不同方法,如果把各种不同方法综合起来,则虚报比率可以压的比较小的程度),但是漏报已经是可以避免,尤其对破坏性地震来说,更是如此。
2、越是大的地震,越是容易预报
关于这一点,可能和我们时常见的一些新闻报道中的说法有矛盾,我后面会对此加以解释。但从一些地震专家的研究来看,确实是越大的地震,就越容易捕捉到临震信息。之所以大地震预报发布得反而少,只能另找原因,而不能归因于科学水平本身。
在2002年12月的《华北地震科学》上有一篇罗兰格写的《我国地震综合预报方法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这篇文章根据对大量地震实例的统计研究分析了各种与地震前兆捕捉有关的因素,其中一点就是震级的影响。
首先,震级越大,地震前兆异常分布的范围越广,“统计分析表明,5~6级地震的前兆异常一般分布在未来震中的 200km 范围内,6~7级地震的前兆异常一般分布在未来震中的 300km 范围内,7级以上地震的前兆异常一般分布在未来震中的 500km 范围内。当然,也发现少数异常沿地质构造分布,其距离远远超出以上范围。”
其次,震级越大,出现异常的观测项目种类数量就越多。这里的观测项目是如地电阻、、地磁、地倾斜、重力、地位移、水氡等等用仪器测量的项目,也包括地下水位,水温的变化,还有动物的异常,还有气候异常等等(据罗兰格文中所说,他们的研究“收集整理了1980~1997年华北地区水化、形变、地磁、应力、水位、地电等371个观测项目、上百万个前兆观测数据”)“震例研究表明,5~5.9级地震的前兆异常大约占观测项目的15~20%,6~6.9级地震的前兆异常大约占观测项目的30~40%,7级以上地震的前兆异常大约占观测项目的50%以上。”
再次,震级越大,前兆异常群体持续的时间也就越长,“地震前兆异常群体的持续时间与未来地震震级相关。大量实际预报情况研究表明,地震前兆异常群体的持续时间与未来地震震级存在一定的正相关的关系。不同震级的地震孕育时间不同,大地震孕育时间长,中强地震孕育时间较短,因此其前兆异常群体的持续时间也不同,一般情况下,7级以上大地震的前兆异常群体持续时间为几年,6-6.9级地震的前兆异常群体持续时间为半年以上,5~5.9级地震的前兆异常群体持续时间为几个月。”
还有“震中区附近的前兆异常比例最高,越远离震中异常比例越低。7级以上地震的异常比例达到50%以上,6.0~6.9级地震异常比例可达30%左右,5.0~5.9级地震的异常比例可达20%左右。”
罗兰格还列出统计表格说明,大地震临震异常会数倍增多于中短期阶段的异常,“可以看出,对于7级以上大地震,中期阶段与短期阶段的区别不明显,但临震阶段异常的月增加频次要数倍于前两个阶段;对于5级或6级多地震,在长期阶段基本上没有异常,中期阶段异常较少,短期阶段异常有所增加,临震阶段异常数倍增加。”
在表格4《地震强度的判据与指标》,罗兰格一条条列出判断震级的依据, 不妨摘录如下:
1、震级越大,出现的异常项目越多;2、震级越大,出现的异常数越多;3、震级越大,异常的配套性越好;4、震级越大,异常持续时间越长;5、.震级越大,异常同步性越明显;6.震级越大,异常沿断裂带分布越明显;7、震级越大,异常分布范围和相对集中分布区越大。8、震级越大,异常相对集中区越多;9、震级越大,地壳垂直形变异常越明显;10、震级越大,断层形变速率越大;11、震级越大,地震活动条带越发育
罗兰格的表格里还有预测地震是六级还是七级的定量标准,这里就不一一摘录了。
总之,罗兰格等人建立在统计数据上的研究,已经很清楚的表明,越是大的地震,其前兆异常数量越是多,持续时间越是长,表现的具体项目也越多,分布的范围也越广,越容易被观测捕捉到。
3、中国地震短临预报的成功率问题
首先来看一下国家地震局局长的说法,在 2006年7月7日 央视新闻会客厅对陈建民的访谈中有一段问答如下
“张 羽:我还关心一个数字,我们预报当中,预报准确的有多大比例,这个有统计吗?
陈建民:现在因为地震预报有三要素,首先,时间,什么时候发生;地点,在哪儿发生;强度多大。每个要素的预报都非常难,特别是很精确地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在一个很小的时间区间内,这个比例应该说要高于10%。”
还有一个数据是来自于最近的新闻《香山紧急会议:汶川8级地震研判》“根据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高建国研究员的看法, ……对于地震的准确率,从1960年到2007年我国地震成功预报的准确率为16%,其中7级以上地震准确率为13%,呈现地震级别越高,成功率越低的情况。”
以上的两个说法应该是比较官方的数据了。
再来看其他一些渠道的数据。
在张庆洲《唐山警世录-七·二八大地震漏报始末》的第四章《1967年,地震地质科学家聚焦唐山》中有这么一段话
“1971—1981年,11年间,黄相宁的“地震地质—地应力预报地震小组”向国家地震局以书面形式正式预报了4.75级(破坏性地震最低限)以上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意见175次。联合国全球计划(UNGP-IPASD)按照《地震短临及年度预报意见评定标准》对175次短临预报进行了严格评审、打分(该评定标准以100分计,统计资料笔者略),成功率为33.1%”
在凤凰卫视曾子墨主持的《社会能见度》节目《唐山地震29年祭》中,同样有这段话的旁白。
首先应该问一下,这段话里提高的数据是否为真实,如果是虚假的,就应该追究造假者张庆洲和凤凰卫视节目组的责任;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就应该追究国家地震局的责任,应为他们把地震预报更为成功更为有效的方法废弃不用(地应力预报地震的方法从八十年代后是被中国国家地震局排挤甚至废弃),可以说是在犯罪。
还有耿庆国的短期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法对地震进行短临预报的准确率,前面已经引用过了,这里重复一下“据统计单纯依据短期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来准确地预报6.0级以上大地震的可能性,只在20%左右。如在大旱年之后,并且在出现以暖冬、冷春、凉夏和特大降水把旱区彻底瓦解为特征的中短期气象异常的基础上,来做5.0级以上地震的临震预报,则成功的把握性将提高至50%左右。”
也即单纯短期气象要素法是20%(也比国家地震局官方的方法高),结合大旱后的预报,是50%,如果再结合其他方法来预报,应该准确率会更高。
耿庆国研究成果是作为论文发表在严肃的学术刊物上的,而至今没有人以学术研究的形式,论文的形式否定他的数据,那么这个数据应该是被学术界承认或者说至少还没有被否定的。而国家地震局既不能否定别人的研究成果,又不能认真采用这一地震预报方法,也是渎职的表现。
还有一个也是官方的数据,是来自四川地震专家的统计,在2007年第3期的《四川地震》上,有一篇程万正写的《四川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进展概览》,其中有这样的叙述“经统计,四川地区实现6级以上的主震短临预报比例0.43:川滇两省5.5级以上主震的短临预报实现比例0.39,均远高于这一时期世界其他有监测预报能力地区的地震预报水平”
当然这里说的预报比例在理解上可能有歧义,一种理解是和前面一样,预报了,结果实际发生的地震和预报相符合的比例;另一种理解是,发生了这么多地震,而做出短临预报的比例。但无论是哪种理解,这些数字也可以给我们以参考了。
还有一个数字也是来自于《香山紧急会议:汶川8级地震研判》的新闻报道,记者获悉,“国内地震专家汪成民使用一套地震预测系统,即将各种因素考虑进去,进行综合整体分析,可能将地震的成功预报率从31%提高到60%以上。
汪成民在唐山大地震时任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京津组组长。他较为准确地预测了唐山大地震,通过一次“吹风会”将消息传达给了河北省青龙县,促成了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青龙县无人伤亡的历史奇迹。”
汪成民也是地震界专业人士,他不是某些人所谓的民科,他的数据应该也是有根据的。
通过以上这些预报准确率数据的介绍,应该说我们至少可以对中国地震短临预报成功率所能达到的下限与上限心中有数。这对于我们后面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
五、现有水平下进行地震预报发布是理性的科学的决策
有些人说现在地震预测水平太低,预测不准确,所以不发布地震预报是合理的。这种说法是想当然的错误,或者说缺乏科学思维方式的表现。
其实,按照现在中国所达到的地震预测水平,已经足以根据预测来发布地震预报,对整个社会的利益来说,这种发布完全是理性的,收益远远大于成本。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最简单的对策论计算来说明。
首先明确这样几个基本事实,第一、按照现有的技术条件,已经完全可以做到对破坏性大地震不漏报,这我在上面部分是详细分析过。第二按照中国现有的地震预测水平,对破坏性大地震的短临预报的准确率至少是20%,也就是虚报率不会超过80%(其实即便采用准确率16%或13%的说法,对分析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影响)。第三、人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涉及到成千上万人的生命更是如此
当观测到地震将要发生的必要条件的时候,如观测到“地质构造和介质运动变化的信息”,观测到“短期气象要素五项指标异常”的时候,有两个可供选择的决策,第一个决策,预报地震,第二个决策,不预报地震。
这两个决策都面临两个可能的结果,第一个结果是地震没有发生,第二结果是地震发生了。
如果预报了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没有发生,则收益可以定为负1000,这负1000代表的是,因为预报导致人心惶惶的损失,正常的生产活动停止的损失,一些人群疏散的成本。
如果预报了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也发生了,则收益可以定为负2000,这负两千中,第一个负1000仍旧是人心惶惶的损失、正常的生产活动停止的损失、再加上一些人群疏散的成本;第二个负1000则是房屋倒塌破坏的损失,两个加起来就是负2000
如果没有预报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也没有发生,则收益可以定为正1000,也就是人心安定,正常的生产活动继续进行,生活也入场,所以收益是正的1000
如果没有预报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发生了,则收益可以定为负十万2000,这负2000的损失和前面的一样,这多出来的负十万,是成千上万人死亡以及伤残。之所以把人死亡和伤残的损失代价定得这样高,百倍于房屋倒塌,以及生产破坏,还是以人为本,人命大于天的基本观点,而且关键是人死了就不能逆转了,而房子倒塌,或者经济暂时损失一些都是可以挽回的。如果有人以为人死掉了就死掉了,残疾就残疾了,未必比生产破坏,房屋倒塌的财产损失大多少的,因此不同意这样的定法,那就不必再讨论下去了。
根据以上的叙述,我们可以做出一张决策收益表格
表1 从社会整体利益考虑的预报地震决策收益表
预报地震
不预报地震
不发生地震(概率80%)
-1000
1000
发生地震(概率20%)
-2000
-102000
简单的计算一下
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0.8*(-1000)+0.2*(-2000)=-1200
不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0.8*1000+0.2*(-102000)=-19600
两者比较一下,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比不预报的减少损失18400
结论,在预报地震的准确率只有20%的情况下,发布预报也是理性的决策,如果能把预报的形式和发布预报后的应对做更细致的安排,则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会更高。
六、为什么在实际情况里,地震预报很难发布?
分析到这里,会有人问了,既然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比不预报要高,为什么大部分情况下,地震局或者政府官员的选择的决策却是不发布预报呢?甚至国外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似乎根本放弃发布地震预报的努力呢?
而且前面说过了,从科学本身来说,震级越大的地震越是容易准确预报,为什么在现实情况,却反而是震级越大,并且地震将要发生的地方越是繁荣,越是人口相对密集,发布的预报反而越少呢?
这就牵涉到官员或者如美英等资本主义寡头垄断集团的狭隘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了。
从对策论的角度分析,对于社会整体来说理性的决策,对于现有快乐机制和赏罚体制条件下的官员或者资本寡头利益集团来说却未必是理性的决策
我们不妨用寡头利益集团的决策收益来进行分析。分析方法基本和上面一样
如果预报了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没有发生,则收益可以定为负3000,第一个负1000代表的是,因为虚报,别人的抱怨指责,第二个负1000是资本寡头利润上的巨大损失(对资本家寡头来说,利润甚至高于生命)。第三个负1000是,还有可能被以制造社会动乱为罪名投入监狱的风险
如果预报了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也发生了,则收益可以定为正2000,民众因为预报成功而给予的褒奖,以及采取预防措施减小损失
如果没有预报地震,结果地震实际上也没有发生,则收益可以定为正2000,没有任何损失,正常的活动继续进行;并且为自己不发布预报的英明感到庆幸的心理满足感
如果没有预报地震,地震实际上发生了,则收益可以定为负1000,财产有一些损失。不必担心受到任何格外的惩罚,不必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面对的民众的指责可以说“地震预报是世界难题”“现有的科学水平下,地震是不能准确预报的”“说地震能预报的人,都是骗子,是伪科学”
表2 从狭隘利益考虑的预报地震决策收益表
预报地震
不预报地震
不发生地震(概率80%)
-3000
2000
发生地震(概率20%)
2000
-1000
简单的计算一下
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0.8*(-3000)+0.2*(2000)=-2000
不预报地震的期望收益=0.8*2000+0.2*(-1000)=1400
显然对官员或者资本寡头集团狭隘利益来说,不发布地震预报是理性的选择。
如果预报的地震是发生繁荣地区,并且震级大,那收益矩阵第一行第一列数字还会更大,发布的可能性自然就更小了
那么地震预报的准确率达到什么程度的时候,发布地震预报是理性选择呢
简单计算一下,-3000*(1-x)+2000x=2000(1-x)-1000x
求得x=0.625,也即预报准确率超过63%的时候,寡头集团才有可能考虑发布地震预报。不过对资本主义寡头集团,他们有人为组织地震预报成功率上升的倾向,因为如果公众得知地震预报准确率在50%,那么即便没有达到60%以上,也会加强要求地震预报的呼声,这会导致他们期望收益的下降,对他们来说还是不合算,所以他们宁愿压制地震预报水平的上升。
有一点是应该说明的,英美等国虽然表面上成天把人权之类挂在嘴边,实际上也不过是骗骗蠢人,操纵这些国家的资本寡头何尝真把人命当回事情,否则美国也不会丧心病狂侵略越南,侵略伊拉克,造成上百万无辜平民死于美军炸弹之下。对他们来说,军火商的利润远高于普通人的性命。在维护军火商的利益上如此,在维护其他商业资本集团的利益上同样是如此。如果地震预报妨碍资本寡头利益,他们当然会反对地震预报,这也是为什么地震预报在美国等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反而得不到充分发展和资助的原因。
在官僚化严重的社会里,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所以地震预报反而能在75年的中国取得实践上的成功,也是有一定内在原因的。
七、发布地震预报是否就等同于让一个地区所有人三天两头甚至长年累月的搬出去?
这是许多人常有的为不发布地震预报的辩护词。这些人之所以会这么说,还是头脑不太清楚的缘故。
1、中期预报的作用
地震预报有中期预报,短期预报,临震预报。
中期预报涉及的区域范围比较广(一个省或两个省的范围),涉及时间范围比较大(一年左右的时间)
中长期预报的作用首先是给地震预测部门一个监测的指导方向,比如说告诉地震局,在2008年这个时间段内,在那些地区,对地质活动的异常现象是需要重点检测的,需要增加监测密度的,需要增加人手观测异常现象的,这样就能为大地震发生前提供短临预报大大增加成功的概率。而增加某个时间段,某个区域(一个省或两个省)内监测力度,在经济上增加的成本是相当有限的,这是经济上落后的中国六七十年代都能轻而易举做到的事情,更不必说现在了。
其次,中长期预报也给政府提个醒,在这段时间内,在这些地区内,要提高警惕了。你可以不对群众公布,但是有些工作却必须心理有数要做好。比如对一些单位,对学校,对医院建筑的质量要加强检查,发现不达标的,必须整改。同时做好关于地震的科普宣传,防震意识的宣传要加强。人都是有惰性,强调与不强调区别还是很大的。
这次2008年的四川大地震在2006年就有一些人做出了中期预报,有的还是以论文形式发表的,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新语丝的一帮人唾沫横飞对这些建议嘲笑挖苦,据说在他们看来,即便不预报地震的地区,加强建筑质量的监督,以及加强地震知识的科普宣传,是没有任何地震预报的情况下都应该采取的措施,和有没有地震预报无关系。所以这些根据中期预报提出这些建议,也是无意义的废话。
这其实仍旧是想当然的无知说法,或者说对现实的人性不了解的弱智说话。人是有惰性的,在有中期预报,知道在一年内,这个地区内有发生地震可能性,对建筑质量的监督,对地震自救知识的普及宣传的力度,必然远远大于无预报的情况,这是现实人性必然的反映,没有地震中长期预报,此类措施必然不当回事,应付了事。现实中国的情况不也正是如此么?毕竟现在的中国离人人都最大限度尽职负责的社会还远得很!
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人难道不明白?不重视中期预报,或者把中期预报仅仅停留在纸面,只让少数几个专家研究,造成的恶果难道还不明显?根据《唐山警示录》的记述 ,历史上把地震中期预报的作用发挥的最好的就是耿庆国在 1974年5月31日 起草《关于对我国华北及渤海地区1972年特大干旱提出的旱震关系中期预报意见的基础依据和分析结论》,这次报告实际上就是对后来辽宁海城大地震与河北唐山大地震的中期预报,正是在这个中期预报的基础上,“ 1974年6月29日 ,国务院下达了国发(1974年)69号文件,向有关七省市批转了中国科学院的报告,并提出了对地震工作的指导方针。
“做好地震工作是关系到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望你们在搞好批林批孔运动的同时,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地震工作要“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大打人民战争”的方针,把地震管理部门建立和健全起来,切实抓好地震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运动,加强防震抗震工作。
由于目前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技术水平还不高,因此,在报告中提出的一些地方今明年内可能发生强震,只是一种估计,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要立足于有震,做到有备无患。”
有了这个国务院的69号文件以及批转的科学院报告,也才可能有了后来的海城大地震短临预报的成功,以及唐山大地震时青龙奇迹的发生。
2、短临预报的作用
短临预报实际上包括两个,一个是短期预报,一个是临震预报。
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3个月时间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和震级的预报”
而临震预报是“1 -2周之内,预报区范围为100~ 200 km ,并减小预报震级的误差(小于1级)”
对于短临预报来说,也并不是说在三个月或者一两周的时间内就一定要让居民搬迁到户外居住,而仅仅是给居民一定的心理准备,有一定的防范措施。
发布短临预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恐慌心理(但如果科普宣传和教育做到家的话,组织管理工作做好的话,这种恐慌心理是完全可以消除的),并且因此造成一定的损失,但这种损失远远小于因为对地震毫无防备的损失。这在前面也分析过了。
有时候仅仅是给人民提个醒,打个招呼,即便不采取任何其他的措施,都会大大减少伤亡,挽救无数人的生命。
这次地震,新浪的博客推出了一些在地震中被救出来的幸存学生写的他们的经历,许多人都提到,当大地震发生的时候,房子刚开始轻微摇动的时候,他们还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以为是一般的小地震,一些老师还让学生们不要慌乱,遵守课堂秩序,等到摇的很厉害,察觉不妙的时候,再要从房子里逃出去,已经来不及了。
可以想象,如果实现有一定心理准备,或者如1974年国务院69号文件中说的那样告诉人们“在报告中提出的一些地方今明年内可能发生强震,只是一种估计,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要立足于有震,做到有备无患”。即便不发生地震,人民也可以充分理解,如果发生地震,人民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也可以迅速反映,是能够减轻伤亡比例的
还有一些人会说现在短临预报的准确率毕竟不高,无论是五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三天两头发布预报,难道让人们长期生活在对地震的恐惧中吗?这样正常的生活生产无法进行,地方的经济难道就不要发展了吗?
这种质疑其实还是想当然的结果。短临预报并非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样是随心所欲做出的,并非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因为发布短临预报,就在一个地区,每年都来发布这么两三次甚至五六次短临预报,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首先短临预报本身是在中长期预报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中长期预报本身就圈定了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地区范围,可能具体落实到一个地区的话,那可能只是十年内甚至二十年内的某一年内,某个具体的地区才会落实到一次地震的中期预报,而短临预报是地震中长期预报的基础上做出的,如果没有中期预报,那怎么可能随心所欲每年都在某个具体的地区发布两三次短临预报呢?这种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
还有短临预报本身是在监测到大量地质活动,以及地下水活动,还有地磁,地电活动,还有气象活动,还有动物活动的异常现象,并且是这些异常现象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可能发布。什么叫异常现象?难道发生的,才叫异常现象。如果每年都会发生,或者每隔三四年就会发生的,那还叫异常现象么?象耿庆国的五气象要素短临预报法,那都是要突破有历史记录的气象异常的极端值,那更是至少几十年才会一遇的情形。
可见即便按照短临预报自身依据的方法原则,其发布对一个具体的地区而言都是至少十年,一般是几十年才可能发布这么几次。所谓的虚报,对于一个具体的地区而言,也是至少十年以上才能轮得到这么一两次,从长期来看,从宏观的格局,认为发布地震短临预报就会导致正常的生活工作长期无法进行,也是不动脑筋的说法
再次,从历史上中国成功发布地震预报的经验来看,短临预报恰恰是非常有针对性,。比如海城地震的预报,在成功预报的那次前,从我看到记载来看,应该在成功短临预报前,有虚报过一次,而这种虚报本身恰恰是集中在地震实际发生的前后,而成功预报的那一次就拯救了十几万人的生命。
同样唐山大地震,并不是说那些预测到7月底8月初唐山将要发生大地震的地震预测小组如黄相宁,耿庆国等,在这这个预测之前已经做了五六次发生在别的时间的唐山地震短临预测;而那个在唐山地震中幸免于难的青龙县,也并非是已经白白紧张预防了五六次,恰恰相反,这些做出短临预测的七八个预测小组预测到唐山地震的时间都是同步指向7月底8月初左右,而青龙县也几乎就是在地震爆发的前夕得到了预测,提前做了防备,结果就马上发生了唐山大地震。
从以上理论和实际的分析来看,认为发布短临预报就是让一个地区所有人三天两头甚至长年累月的搬出去,或者常年人心惶惶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不妨问问一下人,他们是愿意在十年甚至二三十年中才轮得到防备这么一两个月,或者跑出去这一趟五六天,但自己和亲人的生命安全保障的概率得以大幅度提高呢,还是宁愿二三十年内,都毫无防备,一天防备的时间也没有,结果一次大地震,损失成千上万人的性命。这笔帐,相信任何理智正常的人都会算!!
八、能否用外国的情况说明中国不发布地震预报就是天经地义的?
这是现在许多人为地震局辩护的说辞。这种说辞本身就建立在无知上。在地震预报的领域,处于世界最先进水平的是中国!而不是美国日本。中国需要的是自己和自己比,现在和过去比,而不是拿外国同中国比。
如果按照外国不能预报,所以中国不能预报是天经地义的逻辑,那海城地震中那些活下来的人,唐山大地震青龙县成千上万人应该都死了几十年了,他们的子孙后代也根本不存在于世界上了。
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中国现在地震预报水平和上世纪七十年代相比究竟有没有进步,如果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发生了倒退,那么原因是什么,谁应该对此负责,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改变扭转这种情况,这才是健康的,正常的思维方式
九、通过这次地震,应该做的反思
所谓反思,是总结经验教训,过去有些地方是做得不够好的,是可以改掉的,这些地方总结出来,纠正掉,然后才有可能进步,否则只能永远是原地踏步,甚至是倒退。
在涉及到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生命安全的问题,反思乃至追究地震局一些错误做法的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
追究责任并不是说不分青红皂白的给一些人扣上罪名,而是要先弄清楚,能做到的是什么?不能做到的又是什么?
如果能做到的,都尽量做到了,然后说发生了这样的结果,那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能做到的,并没有做到,地震发生之后,还认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这就是不可原谅,必须严厉追查责任,否则只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错误。
而要弄清楚在地震预测方面,能做到的是什么?不能做到又是什么?不妨先来问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一些在70年代地震预报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并且实践证明他们的预报更准确的专家被排挤到了边缘位置?
耿庆国、汪成民,黄相宁这些人在70年代中国地震预报事业中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不容抹杀的。耿庆国 1974年5月31日 提交的关于华北地区以及渤海地区发生大地震的中期预报直接推动了 1974年6月29日 ,国务院下达了国发(1974年)69号文件,向七省地区发出地震预警,要求做好防范工作。而汪成民当时担任国家地振局分析预报室振情分析京津组组长,是他把唐山要发生大地震的消息透露出去,导致青龙县在唐山大地震前做了防范工作,最后使地震中无一人直接死亡。还有黄相宁领导“地震地质—地应力预报地震小组”,并且直接参与唐山大地震后向当时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汇报工作。
这三个人对海城地震的预报,唐山地震的预报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在当时也是处于地震预报的第一线人员。按照他们的资历和贡献,耿庆国、汪成民,黄相宁这些人成为中国国家地震局的最高领导都是顺理成章的。为什么到了八十年代以后,这些人反而全部被排挤到了边缘位置,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也被废弃?
黄相宁说“唐山大地震后的第二年吧,地应力被判为不予支持不予发展的监测手段。就是说,仪器坏了就停,任其自生自灭了。全国原来有一百多个地应力观测站,1981年以后,就剩十几个了。”
这是不是事实?
还有在凤凰卫视的《社会能见度》节目的采访中有这样的对话
曾子墨:那从唐山大地震来看,群测群防和地应力的监测,都已经被证明了应该是有效的,怎么就得不到重视呢?
黄相宁:但是这个就是不被地震局系统所承认。在80年代,具体哪一年我记不清了,在泉州开了一次会,就把群测群防的我们叫做“三土”,就土地电、土应力、土地磁全部否定了,就是唐山地震之前群测用的、而且作出预测的这些方法,还有海城地震之前群测预测地震的方法,在那次会议上全部给否掉了。就是今后在 地震系统一律不开展这种方法的观测。
耿庆国:地震前有些手段,像土地电(这里的“土”指的是群测群防,群众采用比较简陋的仪器测量地电)都给拿掉了,有些方法,地应力方法也给(拿掉)... 总而言之就是这样处理的。最后证明他们的逻辑----地震是不能预报的。
这段对话里说的内容是不是事实?
如果是事实的话,地震局为什么要这么做?这里面是否存在梅世蓉等人为了推卸自己在唐山大地震漏报中的责任,而故意把这些在地震预报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排挤掉,技术废弃掉,以证明地震不能预报或者很难预报的逻辑,以便再无人来追究他们的责任的因素?
第二、此次四川的大地震,是否有人在两年前或者一年前就做出了中期预测?如果做出了中期预测,是否把这些中期预测通报给了政府,并提醒政府做好防备措施。
以我的见闻是有的,首先耿庆国确实在2006年就根据他的旱震理论提出在四川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大地震的中期预报(关于四川干旱可见新浪的专题http://news.sina.com.cn/z/sccqhq06/index.shtml)
其次龙小霞等人也在2006年发表的论文中提出了2008年川滇地区将要发生大地震的中期预报。
还有在2007年12月的《四川地震》上有易桂喜、龙锋、苏有锦三人写的《四川及邻区强震前地震活动性参数的变化特征》一文中说“从2005年11月起, 四川地区3.5级以上地震开始活跃, 相继出现了2组月频次异常, 目前在四川及邻区尚无强震与之对应。而连续2组异常均出现虚报的仅有1次( 1977年和1978年) , 而且是在持续发生强震后出现的。因此, 在四川及邻区长期缺乏强震的背景下, 连续出现的中等地震活动增强现象预示四川及邻区在未来不太长时间内发生6级以上强震的可能性较大。”
所谓未来不太长的时间,那也就是2008年了,这也是明确说2008年四川及邻区发生强震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如果要求象1974年那样,接到中期预报后,国务院专门发一个文件提醒地方政府做好防震工作,那可能不太实际。但至少地震局应该把中期预报通报给地方政府,并提醒地方政府做好必要的防范,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并不是说做了中期预报就是让四川以及领近省份终止正常的活动,只是说根据中期预报,加强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采取加固休整措施,这还是能够做到的,另外加强地震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人们的自救意识,防范意识,这也是能够做到的。做到这一切,只要宣传得到,管理得到,也根本不会引发人们的恐慌。
如果这些都没有做,把地震的中期预报当成少数专家自己赏鉴参考的玩意儿,那就有必要反思了。那就说明,在这个方面,中国比起七十年代是倒退了,而非进步了!
十、一些建议
1、重新建立地震群测群防体系
实践已经表明群测群防体系在地震预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最简单的一个道理,它能以最小的成本实现专业监测无法想象的监测密度。
而且所谓群测群防也并非是不管阿狗阿猫的乱来,从上世纪70年代的做法来,参加群测群防体系的也都是具备相当文化和科学素养的人,比如中学的物理老师,工厂的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等,这些人掌握的科学知识,物理知识并不比专业地震研究人员少多少,他们使用的仪器虽然简陋,但通过仪器进行的测量和判断还都是比较准确的,甚至比专业地震研究者更敏锐更及时的判断出地震发生的前兆。
归根结底实践是硬道理,既然海城大地震,和唐山大地震已经表明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性,那么这个体系就不应该被废除。
2、重新重用耿庆国、汪成民,黄相宁等人
这些人不是所谓的民科,他们本身就是专业科班出身,并且毕生从事地震预报研究,在70年代地震预报实践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他们的理论也多次被实际发生的地震所证实。让这些人的经验知识白白浪费是可惜的。重新让他们预报中国地震预报事业的第一线,或者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让他们多培养几个学生,有百利而无一弊
采信耿,黄等人的观点,让他们的主张重新有实践的机会,重新推行土洋结合,专群结合,对地震群测群防的方式,最坏的结果,也不会造成更多人的生命的丧失,最多只是多花一些钱(这些钱可能还不会比一个所谓明星拍一个电影的报酬更多,现在一些明星拍一个电影的报酬就上亿人民币了),而最好的结果却是能挽救几万甚至几十万人的生命。
而无条件盲从现在一些人的说法,那最好的结果是和不存在地震局这个机构没有大的区别,反正都是坐等地震发生后再去救灾,最坏的结果就是让成千上万本来可以保全性命的人丢掉了生命。
这其中的厉害关系难道还不够清楚?不是说人命大于天么?有些人是否真的认为人命大于天?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能够明白呢?
更何况这些人的主张并非在历史上没有成功的例子,而这些人的主张只要成功一次,就能挽救十万人以上的生命,这性价比还不够高么?为什么不在咒骂这些人是别有用心,是骗子之前,先去访问一下那些唐山大地震中,房屋倒塌成千上万间,几十万人口却毫发无损,以至于受到联合国表彰的青龙县的四十万居民和他们的后代呢?为什么不问一下他们,对他们来说,谁究竟才是更值得感激的恩人,是宣称地震不预测是天经地义的一些人还是那些现在被当成骗子当成别有用心者,被地震局千方百计打击压制的黄相宁、汪成民、耿庆国这些人?
3、地震预报的发布和政府脱钩
现在采取的预报措施都是地震局如果作出了预报,则把预报给政府打个招呼,然后再有政府决定是否采取应对防范措施,以及是否把预报向社会公布。如果不通过政府发布,则被视为非法。严重者恐怕还会以造谣以及制造社会混乱的罪名,抓到监狱里去。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的地震预报应该多数都是地震局作出预报,然后通报给政府,只有极少数是向社会发布的。
在2004年8月的《国际地振动态》的学术论文上寻找答案, 这篇由杨马陵、沈繁銮、王正尚三人合写的《预警等级预报——一种新的地振预报发布形式和对策的思考》中有这么一段话
“目前,我们认为,成功或较成功的短临预报绝大多数还是只是向当地政府通报,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实际上社会公众并不知晓。 2003年10月25日 甘肃民乐6. 1级地振是近年短期预报做的较好的一次。在甘肃省政府 2003年11月17日 给中国地振局的函中写道‘由于省地振局在振前较准确的短临预报,并于 9月28日 向省政府及时进行汇报,从而使省、市、县各级政府能够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作了较充分的应急准备,在振后得以迅速目_有条不紊的开展抗振救灾工作,有效减轻了振灾造成的损失’。但即便是这样一次较准确的短临预报(在这里我们不否认在科学的意义上这是一次较准确的预测),也只是向政府通报情况,要求政府作好‘内急外松’的准备,对社会没有发布任何信息。因此,除了在振后能够快速开展救灾发挥减灾效果外,对地振发生时造成的灾害没有起到任何减灾的意义。而甘肃省地振局能够采取的措施,主要也就是系统内部加强监视预报和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同样的例子还有 2003年10月16日 云南大姚6. 1级地振等。”
“在预报实践中,地振工作者在部门采取了各种其他方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省级地振部门向政府进行情况通报,由政府内部掌握,采取一些应急措施,但真正向社会发布情况的极少””
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有相当不合理的地方,这一点早有专家指出了。
在2004年《中国地震学会第十次学术大会论文摘要专集》上韩黎珍、杨马陵两人写的一篇《有关地震预报类型和地震预报发布的探讨》中就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 (1)发布预报的主体不对。条例规定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地震预报。由各级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明显是权利主体不对。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由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既表现出政府权利和职能的错位,也说明地震部门职能的缺位。作为政府负责地震工作的专门机构和政府出资供养的社会公益性部门,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应是地震部门不可推卸的职责。由地震部门发布预报可在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一个“缓冲”,起到维护政府的权威和信用的作用,避免在预报失误时,政府直接面对公众的局面。由于地震预报是目前科学上尚无法解决的难题,公众应可以理解地震部的失误。
“(2)政府没有发布地震预报的依据。条例中没有规定发布预报的决定权属于政府还是地震部门,只规定了由政府发布地震预报。由此推断发布预报的决定权属于政府,显然这是将一个复杂的科学问题变成了政府的行政行为。以目前的预报水平,地震部门很难向政府提出明确的预报,多数情况下只能给出一些不太确定的预报意见。面对这种现状,政府以什么依据或理由来决定是否发布预报呢?为避免虚报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多数情况只能采取“内紧外松”的应对措施。而这种实际上很难在震前采取有效减灾措施的“内紧外松”,一般并不产生真正的减灾结果。政府“信息、政务公开”要求和对地震预报信息的“内紧外松”的应对措施存在矛盾。面对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和公务人员很难不对预报意见做出反遴,从而造成信息非正常性地传播。而无法从公开渠道得到信息的社会公众,非正常传播的地震传言成为他们的主要信息来源。这种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形成如“非典”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的社会过度反应。”
合理的做法,对于地震中长期预报,可以依旧采取地震局向政府部门内部通知的方式,并督促政府及时做法预备防范措施
而对于地震的短期预报,临震预报,则由地震局的专家自己来决定是否向社会公众发布,毕竟他们长期从事地震研究工作,对于地震危险的紧迫程度,严重程度,远比政府官员心中更有数,判断也更为准确。
而且由地震局自己决定发布与否,也避免因为预报的不准确,造成公众与政府的直接对立。
4、地震预警的等级制
这一点在杨马陵、沈繁銮、王正尚的《预警等级预报——一种新的地振预报发布形式和对策的思考》中论述也相当详细了,我也不多说了。
具体预警的等级可以由观测到的地震前兆异常的数量和规模来决定,甚至可以给出明确的定量化标准,用条文来规定
5、加大对地震漏报的惩罚度
前面用最简单的对策论模型也分析过了,由于在现在的情况下,对地震漏抱不会造成官员或狭隘利益集团的任何其他损失,他们随时都可以用地震预报是世界难题来搪塞,以至本来可以预报的地震,不预报也对他们没有任何损害,所以他们就算选择漏报,也要规避虚报的风险。
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加大对漏报的惩罚力度。也加大对报准的奖励程度。如果预报准确可以奖励百万,如果虚报可以经济上适当罚款,如果是漏报,并且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则入狱半年。
[1] 朱令人 《地振预报的能力和地振预报的某些科学问题》,《地振学刊》,1999年第3期
[2] 张国民、刘杰、石耀霖 《年度地振预报能力的科学评价》,《地振学报》。2002年9月
[3] 石耀霖、刘杰、张国民,《中国地振预报评估:靠科学,还是靠运气?》,《1997年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第十三届学术年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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