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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代议制绝不是社会主义的政改方向

2025-02-13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选举代议制绝不是社会主义的政改方向

——兼谈什么才是社会主义的政改方向

  

  近期,南方系、柿油党、各类精英的政改吼声喊得震天响。政改到底是神马玩意儿?究竟是浮云,还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利益?政改怎么改?是走多党制、选举制、代议制的资本主义精英政治路线,还是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的人民大众参与的社会主义政治路线?

  

  如果按照南方系、柿油党们的多党制、选举制、代议制的政改方向——

  

  能推翻亿万民众的住房贵、上学贵、就医贵的新三座大山吗?

  

  能阻止福建南平郑民生式的校园血案吗?

  

  能解决工人阶级与中外资产阶级老板的矛盾合冲突吗?

  

  能避免台湾式的民族间裂痕、农村家族间裂痕吗?

  

  能避免南斯拉夫式的国家分裂吗?

  

  能解决得了基尼系数0.5的巨大贫富两极分化吗?

  

  能解决国民经济独立、自主、创新的发展问题吗?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反对精英政治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资本主义的基本逻辑是:机会均等,自由竞争,不计后果。至于竞争结果如何,是发财致富还是破产卧轨,对不起,这不是资本主义所关心的。所以也就有了两极分化,有了少数人一掷千金豪华奢靡多数人购买力相对不足,所以有了经济危机,有了两房危机,有了金融危机。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按照这个逻辑,现代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也是按照这个逻辑。资产阶级赋予了人民一张选票,却通过金钱,通过操控媒体,把被选举权牢牢操控在社会精英阶层手中,让人民大众成为确认他们统治合法性的投票机器。因此,多党制、选举制、代议制成为符合资产阶级和精英阶层利益的资本主义民主的主要形式。

  

  什么是代议制?简单地说,就是我选个代表或者议员来代表我,维护我的利益。这是一种间接民主、形式民主。理论上说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代表或者议员,但是实际上代表或者议员大多是社会精英阶层人士。

  

 

  社会主义的逻辑则不一样,社会主义的逻辑是在生产资料由社会成员平等占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利益的均衡化分配,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不受剥夺和侵害,实现政治上的无产阶级民主,并对反对这个逻辑的行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与之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则是保证社会成员广泛有效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当中,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

  什么是参与制?简单地说,就是我代表我自己,来维护我的利益。这是一种直接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向就应当是一种参与制。

  

  什么是政治?直观一点地说,政治是一切有关利益和利益关系的总和。抛开利益谈论政治,要么是无知的傻子,要么是虚伪的骗子。

  

  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专政?同样,也不能抛开利益来进行空谈。拥有一张选票并不代表民主,没有失去人身自由也不代表你没有被专政。一个人,有财富,有地位,进入了社会精英阶层,甚至参与到社会决策者行列,你就是拥有了民主。而另一个人,没财富,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讨不起老婆,不要说参与社会决策,连基本的生老病死都成问题了,这说明了啥?说明了你已经被社会边缘化了,你就是被专政的对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落实好人民性、民主性原则  

  

  代议制和等级制、私有制一样,也是重要的资产阶级法权,是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并不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

  

  当然,社会主义社会还暂时离不开选举,离不开代议制,离不开间接民主,还不能立刻、完全地废除选举代议制。理由很简单,物质条件和人民大众的民主权利意识、思想认知水平还没有到完全掌控自己命运的地步,还需要有能代表自己真实利益诉求的先进分子作为自己的代表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尤其是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坚定维护自身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作为领导和先锋力量。

  

  从中国革命失败经历中可以看出,由于传统儒家思想的毒害,老百姓中“等、靠、要”的思想根深蒂固,官本位、清官思想、清官思维远远未从普通民众的脑海中消失甚至越来越严重。他们把自己的命运寄希望于领导人的恩赐和仁德(比如某个领导做了些好事就喊某某人万岁),寄希望于自己本身也能成为官僚集团中的一员(考公务员的人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而不是寄希望于民众自身力量对官僚力量的的抗衡与制约。

  

  可以说,没有民众民主意识的启发,是培育不起人民民主的制度文化,到头来还是被官僚或资本集团戏耍的命运。

  

  巴黎公社为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普选产生公职人员;二是限制公职人员工资,一切公职人员的工资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三是人民群众监督并可随时罢免公职人员。恩格斯认为,这些措施,就能可靠地“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

  

  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民主形式,它既有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上的选举代议制的特点,也有了人民民主的一些特点。选举代议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代表(议员)由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人民民主的特点,体现在代表的兼职制,不设专职代表(议员),不脱离本职工作,体现在选民可以随时罢免不称职的代表,体现在代表构成中工农群众较高的比例。

  

  因此,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笔者认为没有因噎废食立刻取消的必要,而是应当完善、补充好、改造好,逐步淡化其代议制色彩,使其更好地维护好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

  

  首先是从代表构成比例上做文章,显著增加基层民众代表比例,落实好“人民性”的原则。现在的各级人大,是各路精英的秀场,官员、文化名流、老板各领风骚,唯独基层工农群众寥若晨星,2亿农民工,却只有那么几个代表。——基层民众代表的比例应当增加,至少增加到50%。人大绝对不允许成为精英贵人的T形台,决不允许出现职业政客。

  

  第二点想法,人大代表不得由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兼任,落实好“民主性”原则。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是民主的一般原则,无论是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如此。代表是干什么的?首先是监督政府、监督检察院法院的,所以政府官员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必要继续在人大担任任何职务。人大监督政府,不能政府官员自己监督自己。人大代表凡是出任政府(包括检察院法院)职务的,应当把在人大的席位让出来,在原来的选区重新选举代表。

  

  第三点想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直系家属也不得担任人大代表。同第二点想法的意思差不多,也是“民主性”的要求。由于家庭内部的利益一致性,政府官员不能由自己的家人来监督。

  

  第四点想法,把“随时撤换原则”落实好。代表产生之后,应当吐垢纳新,选民有权随时撤换他们认为不称职的代表,这也符合“民主性”的要求。“随时撤换原则”是巴黎公社民主的三大原则之一,其实这一条在宪法里头是有的,但是实践中还没有得到明显体现,往往只是那些贪官代表东窗事发后才由人大常委会罢免其代表资格。

  

  第五点想法,落实好代表向选民定期述职报告制度。人民选举了你,你在代表岗位上都干了些什么,究竟是在为老百姓说话还是位自己的私利说话,这些都要说清楚。这一点,也符合“民主性”的要求。

  

  建立各级人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把监督权否决权还给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必须坚持。当然,这项制度存在的选举代议制本身的固有缺陷,使其在实践中明显可以发现,它并不能完全实现人民民主。简单地说,如果代表们拒绝代表人民的意志,或者政府工作人员、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拒绝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人大一时无法将其罢免,那怎么办?因此还需要有配套的制度加以弥补。

  

  这项制度,就是人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与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不同,人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只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经由抽签或推荐产生。

  

  为什么要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呢?这是因为一个家庭内部的利益一般是一致的。在同一家庭内部,如果有成员担任了人大代表或者行政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那么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人民监督委员会无立法权,但可以经由多数表决向人大提出立法动议。

  

  行政机关的决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必须获得同级人民监督委员会后方可执行。人民监督委员会拥有否决权,可以直接否决上述决定或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监督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如果被同级人民监督委员会连续否决两次,则该人大应当立即解散并重新选举代表。

  

  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由人民监督委员会派出成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司法机关的司法判决。人民监督委员会不干预司法部门的判决结果。

  

  人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同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动议,弹劾那些不称职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向人民监督委员会公开报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

  

  国营媒体必须接受同级人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人民监督委员会派成员监督和参与国营媒体的运作,防止媒体成为少数“砖家穴者”胡说八道、坑害人民利益的工具。对于不称职的国营媒体领导干部,人民监督委员会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弹劾动议。

  

  此外,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内部实行工人群众参与的“鞍钢宪法”。

  

  社会主义政改目前还只是个理想  

  

  历史上社会主义的民主实践,主要经历的巴黎公社式、俄国苏维埃式、中国革命委员会式,还有今天的委内瑞拉的社区委员会式(注1)的实践。有成功,有失败,有经验,也有教训。巴黎公社只存在了几十天,苏联没有避免赫鲁晓夫的上台更没有避免亡党亡国,中国的文革也伴随着伟人的离世而失败,

  

  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改方向,应当也是明确的,其基本精神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把否决权、监督权直接还给人民,培育起人民大众对社会的责任感和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伴随着人民民主权利意识的提升,逐步实现人民大众广泛、有效、理性、有序地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文化事务,维护好人民大众自身的根本利益。

  

  当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的社会主义政改理想,不建立好捍卫好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是不可能实现的,就是建立了也很难巩固的。

  

  以上观点只是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整理出来供网友参考。有不同见解可以跟帖讨论,可以拍砖、批评甚至批判和反对。

注1:有关委内瑞拉的社区委员会式民主实践的参考资料见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0/200807/44256.html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0/200912/121024.html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0/200807/45992.html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0/200807/45873.html   

标签:人民   代表   监督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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