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的产权与制度
1984年人民公社被消解了。理由是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扼杀了农民的积极性,产生了低效率。于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小农经济形态似乎更适合已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又回到了中国农村。这样,正逐步开辟的“农业支持工业,工业与科技支援农业”道路突然中断。特别是市场经济确立之后,在国家无法更多保护的情形下,一盘散沙式的分散农业生产与经营个体在市场中不能平等参与来自城市强势集团的竞争,在自由中失去“自由”。三农问题出现了。小农经济形态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偏离,损失了人民公社时期着手解决“城乡差别”的初始效应,加速了城乡二元结构的逻辑演绎。
取消公社体制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通过下面简单比较即可印证。
人民公社1984年解体。如果以人民公社为界限,粮食总产量的对比就应当以1983年为分界限。1983年,中国粮食总产量3.8728亿吨,为1949年粮食总产量1.132亿吨的3.48倍,年均增长3.68%;为1962年1.6亿吨(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也称《农村六十条》正式颁布,人民公社体制正式确立)的2.42倍,年均增长4.29%。可见,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尽管缺化肥、少良种(无袁隆平杂交水稻)等,但中国粮食生产仍快速发展。2007年中国粮食总产量5.015亿吨,为1983年3.8728亿吨的1.294倍,年均增长1.08%(1985年—1995年11年年均递增仅1.2%。1979年—2000年年均递增1.91%。)
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征兵研究“1978~1996年的18年间,粮食增产诸因素中技术进步贡献率最大,占48%,其次为化肥贡献率占35%,其他物质投入贡献率占14%,劳动力贡献率5%,而气候条件的贡献率为-2%(即造成2%的减产作用)。在当前我国粮食生产中,技术进步的内容是广泛的、综合的,但起作用最大的是优良品种、栽培技术、植保技术、低产土壤改良技术以及种植结构调整等5项。”据测算我国在各个时期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为:“一五”时期20%,“二五”时期和三年恢复时期为负值(表明经济效益下降),“三五”时期2.3%,“四五”期间15%,“五五”时期27%,“六五”时期35%,“七五”时期28%,“八五”时期34%。“九五”时期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
另外,1984年—2007年粮食产量的波动还远大于1962年—1983年。
1985到1988年(即取消公社的第二年)出现了改革后第一次粮食大幅度减产,1985年粮食产量回落到3.亿吨水平(低于1983年水平),比上年减产6.9%。1985年到1988年四年粮食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为—0.29%。1991—1994年这四年粮食产量在4.3亿吨到4.4525亿吨之间徘徊,年均粮食增长率为0.04%。1997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减少2.05%。1999年粮食增长率为—0.76%,从2000年到2003年粮食出现了最为严重的一次大减产,从1998年的最高位5.亿吨降到了2003年最低时的4.3065亿吨,一下退回到十年前水平。
可见,1983年前粮食年均增长率大大高于1984年后,而这种较高的增长率在受技术制约的情形下又主要依靠的是人力资源的贡献。这说明,人民公社制度比小农经济形态更能实现对劳动者的有效激励,实现资源最佳配置,有更好的效率。
本文的目的就是研究人民公社体制何以能实现这种有效激励和效率。分析的工具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产权模型和制度模型,即试图把产权方法和制度变迁运用于人民公社体制的分析。文本对象是《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农村六十条》),它自1962年实施至到1983年都没改过,一直是人民公社的“制度”。
产权理论在分析“国有产权”、“共有产权”、“私有产权”时,得出的结论是国有产权、共有产权都会产生极大的外部性,相比之下,私有产权能更好地将外部性内在化,从而产生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实现资源最佳配置。这种分析框架有两个最基本假设:a私有制下的经济人;b利润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如果将这两个假设视为唯一,这种分析结论是“正确的”。但事实上这两个假设不是唯一,还有其他选择。换句话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假设:c公有制下的社会人(具有奉献精神);d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权利兼顾的效用最大化。假设的质的变更其分析结论就根本不同。在这里需要保留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另一结论:e企业组织可以替代价格机制,并且,制度也是经济增长的函数。
对假设作了变更,有了c、d、e之后,分析人民公社制度就有了基本前提。但是,在分析之前,还应对“计划”一词进行类似对比后的定性。国家和公社的交易关系为“计划指导”型,即订单生产。这很类似于市场交易中企业先签订合约再组织生产或销售的经营方式。在这里,市场问题就转变成了计划问题,进一步说,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存在着市场向计划地转向。在这个流程,两类企业都根据需求组织经营,计划本身就反映了价值规律。所以,国家对公社的“计划指导”可以定性为“价值规律的”,只是与资本家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同,它追求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权利兼顾的效用最大化。
在假设了上述四个分析前提后,用产权和制度理论就能够推导出,人民公社制度(《农村六十条》)是一个时期内降低社会成本,实现兼顾型效用最大化的最佳选择。
一、产权结构的模型
《农村六十条》规范了国家、公社、大队、生产队、社员五类产权结构在交易制度中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及合理预期,界定它们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
人民公社在本质上是一个具有两种性质和职能的组织形态的结合。一方面它是政权的基层单位,另一方面它又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业。其特征是节约型的政社合一,互助互利型的按劳分配,政权和企业两类比较优势互补型的交易制度。其内部分成了三个共有产权和一个私有产权,设置了权力、管理、监察三个制衡机构。公社各级享有“权力、管理、监察”产权束。各级权力机关是各级社员代表大会,每两年改选一次,其参与社员代表充分注意了专业、性别、年龄、身份结构等比较优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技术色彩。社员代表大会所确认的相互行为关系:1、确定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规模大小;2、决定重大事情;3、不记名选举各级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各级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成员;4、随时罢免不称职的社长、管理委员和监察委员成员。这种行为关系使农民在有私有产权的同时,获得了共有产权,通过其代表参与管理与监察,平等与管理者谈判,通过边际权利防止官僚化和过度民主。
(一)公社
公社这个政社合一的企业被规定的权利束有:1、政治权利(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2、经济权利(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3、意识形态权利(教育和训练干部、思想政治)。这个权利束又分解为经过社员代表大会(类似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利、对干部的选举权利和经过管理委员会贯彻的执行权利。技术进步、基本建设、手工业发展、收益分配、完成征购派购等是执行权利的重大任务。
权利束的这种分解式的制度安排(生产大队、生产队也同样)使农民经过经济民主的程序真正成为公社的所有者,并通过代表的方式进入权力机关当家作主,这种民主形式是财富创造者农民重来没有过的而现在获得了的产权,这样,就使农村经济增长从实质上构建起一种激励农民积极、负责和创造性劳动的机制。
(二)生产队
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被规定的权利束有:1、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的分配;2、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3、支配劳动力;4、拥有山林、水面和草原;5、对生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的分配,有自主权;6、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7、讲求经济效果,勤俭办队;8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人应该完成的基本劳动日;9、提高社员的耕种技术。生产队的产权,公社和大队不能侵犯,具有排他性。土地、牲畜、农具、山林、水面、草原等所有权和经营权,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可以实行分离。
(三)社员
社员在公社内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福利等方面享受的私有权利束。具体有:1、社员家庭副业;2、个人所有的一切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3、社员自有的生产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4、享受放假;5、享受补贴和抚恤;6、社员有买卖或者租赁房屋的权利;7、对于社、队的生产、分配、生活福利、财务开支等方面,社员有提出建议、参加讨论和表决、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人民政府的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8、对于社、队干部违法乱纪行为,社员有向任何上级控告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人民政府的保障,任何人都不许刁难、阻碍和打击复。
(四)国家
国家的指导性计划(需求)通过自愿协商确认后作为“义务”被公社内在化(生产),同时,公社(社员)的预期收益(需求)作为“职责”被国家内在化(供给)。这个产权互动流程具备行政和经济两种方式比较优势的互补,使决策机制可以依据双方供求关系高效率运转。国家与公社所确认的产权行为关系是:1、生产队有完成征购、派购的义务;2、同时,国家要保证生产队多产多留,不断提高农民购买力;3、国家要逐步用工业支援农业。以合理比价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业品来交换农产品;4、国家制定征收农业税和统购粮食数量的标准,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5、国家用几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
可见,公社内的产权结构包括了共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两者之间的结合有这样的特征:1、两类产权互相参与,特别是私有产权对共有产权的利益分配有决策权利,对其管理者有选举和罢免权利;2、共有产权执行国有产权的意志,不仅保护私有产权,还帮助其实现预期收益,逐步走向富裕;3、共有产权对私有产权安排了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使其在据有私产的同时,还享受集体给予的福祉(如看病、文化生活、体育活动、子女上学等);4、执行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的原则;5、由于上述四点,加之教育和组织的成功,私有产权已把集体当作“家”,根植了奉献精神,不追求个人价值的最大化,视国家利益为自己的利益。6、认同了群众路线式的民主集中制管理模式。
这样的结构“缘”形成了经济民主的决策和管理机制。公社社员既是共有产权的所有者,又是私有产权的所有者,把两个对立的产权转化成同一的互助互利的关系,实现了社员和干部对国家利益合法化的认同以及国家对集体、个人利益的兼顾;把人际关系转化成一种“支撑”(不为私利争斗),干群密切、社员友善。在此基础上社员、国家、集体互为“相信”,三者之间形成了信托式的契约关系,都会激励自己的行为。仅从激励机制的环境来说,作为公社干部“上台”是选举,升迁是上级考察,在双重约束下,再加之党性和政治教育,一般都会成为群众的带头人。作为社员,由于党和国家带领农民翻身做主人,心理上产生了很深厚的集体归属感,信任党的强国富民政策,懂得个人分散的力量比不上组织起来的力量,这种心理需求使农民对集体经济产生了预期收益的动机。
公社的共有产权与新制度学派共有产权模型相比是异质性的。在公社不仅土地属于集体,劳动也属于“集体”的合约行为,相对应的是有效的安排。发生在土地属于共有,生产个人进行的共有产权下的“犁田—建水坝”外部性(H.登姆塞茨)对于公社是不可能的(“犁田—建水坝”的外部性非常适合包产到户)。
所以,从产权安排及其所产生的心理预期都证实,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一致下团结齐心的公社较之小农单干更容易进行社会动员,并且交易成本也会非常低。在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原则下,公社作出决策时就会考虑未来的收益和成本倾向,并选择他们认为能使三者权利的现期价值和未来预期收益最大化的方式使用资源安排。因此,在小农经济形态下的许多外部性就被内在化了,从而产生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
二、对酬与生产率的计量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认为,企业效率不只是应对市场交换价格的刺激,还来自企业内部酬的分配与生产率的一致性的计量及计量费用的方式。
关于计量问题,《农村六十条》给予了充分地正视。
生产率的计量采取定性和定额两种评价方式。定性管理计量分成技术劳动、普通劳动、专业劳动、农忙劳动、平时劳动五类。定额管理计量分成基本劳动日(生产用工)、基本建设工(基本建设用工)。不同的劳动和劳动长度的边际生产率作为酬标准计量的依据算出“分值”,再以分值计量酬分配。酬分配有实物、现金、补贴,共计8项:1、工分;2、基本口粮;3、工资;4、集体经营的分配;5、家庭副业。7、公益金和公积金提供的福利;8、奖励。在公社酬分配之外,社员还能够享受国家给予的医疗、技术培训、子女上学等补贴。
定额管理采取记工分,无法定额的采用评工分。每个社员都有“工分手册”,用于记录他的劳动工分,在规定的时间内,社员的工分账目,要定期公布,以供群众监督和社员个人核对。在生产队,社员大会拥有“计量费用”和“怎样提留及使用集体经济品”的权利。酬标准及分配、记(评)工分、口粮标准及储备粮、公积金、公益金的提留、使用等重大事情都由社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同时,对干部采取了权利的限制。
农民的酬计量覆盖了粮食生产、多种经营、工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竟达9个渠道之多,且又主次之分(随着经济增长可以转换),显然,这是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设计方案。其明显的优势在于确保生活、教育、医疗和对弱势群体照顾的基础上,用不同的动态分配计量引导和调动农民积极性,通过集体和家庭劳动发展生产,实现“从各方面提高社员劳动工分的分值,增加社员的收入”(《农村六十条》第34条)的目的。如:酬标准函数的技术比值很大,有利于激励农民精耕细作,接受科技进步。“集体经营的分配”主要来自社(队)办工业,有利于吸引劳动力转移,刺激农村工业发展。同工同酬分配的结果,消除了地位界限和性别歧视,增强了劳动的主人意识。显然,这样的酬分配不仅与生产率紧密联系,还能对农民的生产起到“导流”的功能,并具有科学性和实用的可操作性,达到了很强的计量能力。
由于产出效益决定酬分配,特别是“多产多留”、“工农业品交换”的激励,生产队在组织生产,社员在劳动时都会充分考虑收益—成本预期,最大可能地采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的“生产责任制”的多种方式。如:“作业小组”、“常年包工”,或责任到组或责任到人,并实行奖励与惩罚。另外,因为国家的征购、派购数量是经过社员大会同意后签订了合同,作为建设国家的义务得到了社员的拥护(这种义务会在国家建设成果里受益),所以,在劳动中偷懒激励会很小,相反,正效率会很大。
三、公社制度的效率
上面从产权与计量两个问题分析了公社制度何以具有效率,现在再从“集体经济”制度的角度对本文的目的作进一步考察。
显然,集体经济是建立在利他偏好人性上的,与利己偏好的私人经济根本对立。从私有经济引申的经济人假设存在着两个明显缺陷。其一,自私只是人性潜能的一种,因此,经济人并非如资产阶级所说是唯一的最佳选择。人类还可以选择人性的利他潜能成为社会人。这两种人会因为不同的历史境遇决定谁为最佳选择。其二,经济人描述的是少数精英的偏好。假设人们为了生存的动机选择了自私的行为,竭力通过所谓公平的选择机会实现最大化财富。然而,欲望与能力似乎无法成正比。绝大多数劳动者因为没有财富最大化的竞争权利束或智商潜力,留下的选择只能“认命”于少数精英的专制。由于存在稀缺资源规律,私有制社会无法避免财富两极分化,从而阻碍人们实现合理的现期价值和预期收益。在此困境下,多数人会自然转向利他偏好,寻找集体社会以合作生产方式逐步共同富裕(当然也会存在公平的差距)。这样,如果立国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少数人),就应该以绝大多数人的偏好作为国家政策的选择偏好。所以,公社制度至少是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解放出来的中国农民最好的选择(合作社的成功足以证明),它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本身就是一种激励农民积极负责和创造性劳动的机制。
(一)集体生产
靠天吃饭的农业、对土地占有量的稀少和贫穷的农民,决定了中国农民的个体生产力十分低下,分散生产很难把外部性内在化,它会是低效率的。相反,集体生产则完全可以不是这样。在酬分配对边际生产率作出评价后,合作生产对土地资源的使用将会从多个缘分使潜在的效率更充分释放。“队生产—分生产”的分析结论在很大程度与公社集体(合作)生产相类似,它的分析路径对解释公社行为也是适用的。当处于队生产时,一个基本的观点是:
产出应属一个队,而且它还不是每个分成员的分产出之和。队生产Z至少包括两种投入Xi和Xj,a2Z/aXiaZj≠O。其生产函数也不能分解为仅包括投入Xi或Xj的两个生产函数,因此,不能将Z的两个分生产函数之和作为队生产函数Z。这里的奥妙就在于Z所获得的一些生产技术大于Xi和Xj分别生产Z时的情形。
对于通过合作行为为什么能获取收益,通常的解释是依赖于它所从事的交换与生产比分别加总的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化原理。……合作活动的所得中包含着一个队的运作,在这里单个的合作性投入并不能产出同一的可以加总成衡量总产出的分产品。(A.A.阿尔钦 H.登姆塞茨)
生产队的生产就是一种队生产,与分生产(个人单干)相比,它获得了对投入资源(土地、人力、财力、技术、机械、水利等)的有效组合的机会和功能,管理者在生产流程中可以对资源按专业原理进行更适合生产的配置。正如《农村六十条》将劳动按技术和专业含量分为五类计量,将劳动者按技术水平(经验)组合分工投入生产,公社、大队、生产队均有对农村、农业、农民提高科技水平的职能。(截止1979年公社的农业科技机构:1、农业技术推广站 个;2、牲畜配种站 1174 个;3、畜牧兽医站 8495个;4、种子站(公司)2369个;5、国营良种场2481个)可见,公社集体经济形态使农村获得了科技创新、整合(提高)、推广的企业组织管理模式,这就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建立在低成本、可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农业机械化激励机制上。更进一步说,在技术、分工、合作等要素构建的劳动境域,劳动者所释放的生产力不是1+1=2或小于2,而是大于2。事实证明,小农单干不仅技术进步成本非常高,而且生产力也小于合作生产,根本无法同公社企业管理方式相比拟。
(二)规模生产
“队生产”概念有这样的引申:从对生产资料单个人占有的生产向生产必须由几个单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经整和后同时加入进行考察,单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对生产力发展或经济增长是有损害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或经济增长需要“联合使用的更大的生产资料”,从而有利于技术革新、使用、推广、提高及现代化进程。从人民公社退回单干(大包干)所导致的三农问题,其根本原因除了失去“企业组织管理模式”的功能外,还在于是把联合的资源分割为“小资源”的单干形态,使规模生产和产业结构布局及调整非常困难,这样就使与其相联系的技术进步与现代化也受到极大削弱。即使有所成效,产生的交易成本也十分高昂,就是说,它是成本大于收益的粗放的生产模式。
《农村六十条》从三个层次逐级(根据实际情形)提供规模生产(产业结构)的联合使用的更大的生产资料的。这种“逐级”是对三个层次的产权的排他性和可让渡性的界定,可避免盲目升级规模生产,同时也为根据需求的升级预留制度变迁,使规模生产运作在收益大于成本的预期所允许的范围。
1、生产队
生产队具有土地、牲畜、农具、山林、水面、草原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及生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自主权。这种产权在没有生产队同意时具有排他性,在经过生产队同意后才具有(主要是使用上的)可让渡性。很明显,这样的界定是要把生产队作为规模生产的基本单位,对生产性的规模生产水平的权利在生产队,使边际规模生产能控制在与生产队的知识、信息、能力等要素相一致的规模边界情形下产出最大效用。
《农村六十条》第24条规定生产队规模生产的方向是:
“一般的生产队应该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同时根据当地的条件,积极发展棉花、油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生产;并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农作物的副产品,发展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其他副业生产。”
产业结构布局是:
在经济作物集中产区的生产队,应该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
在渔业区,应该专营渔业,或者以经营渔业为主。
在畜牧区,应该专营牧业,或者以经营畜牧业为主。
在山区和半山区的生产队,要切实培养好和保护好山林,严禁过量采伐,严禁毁林开荒,并且积极地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地发展用材林、竹林、经济林、薪炭林和山货、林副产品的生产。在竹木集中产区的生产队,应该以经营竹木为主,竹木生产和粮食生产相结合。
《农村六十条》第25条规定的多种经营项目是:
生产队应该按照当地的需要和条件,积极发展农村原有的农副产品加工作坊(磨坊、粉坊、油坊、豆腐坊等),手工业(农具、烧窑、土纸、编织等),养殖业(养母畜、种畜、群鸭、群鹅、蜜蜂等),运输业,采集,渔猎等项生产。
上述三个方面的规模生产内涵,由于具有合作生产制度性质而能够获得持续发展的机制,可以加速技术进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2、生产大队和公社
生产大队和公社组织的规模生产主要是领导兴办和管理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及植树造林,并根据生产的需要,按照自愿互利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组织各生产队之间必要的协作。几十年间国家通过公社制度的有效组织和管理系统功能,在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截止‘五五计划’结束时的1979年,全国拥有有效灌溉面积7.3亿亩,占世界灌溉面积的1/4,居世界首位;人均灌溉面积超过了世界人均水平。把灌溉密度(灌溉面积占实际耕作面积的比例)提高到了46%,处世界领先地位(美国目前灌溉密度仅为13%[01])。同时还完成2.6亿亩的除涝和6200万亩的盐碱地治理。其间,共建成大、中、小(10万m3以上)型水库8.6万座,数百万座被民间称作“水库”的塘坝(10万m3以下)不在统计之列。总库容4千多亿m3。人工河渠总延长300多万公里,已配套机井220万眼,各类堤防总长16.5万公里。[02]”(《毛泽东时代GDP估算》苏拉密)
(三) 队的精神与忠诚
队生产理论认为:
每个队员都宁愿一个队中没有人(甚至包括他自己)会偷懒。那样,真实的边际成本与价值就会相等,从而实现一个大家所喜欢的更好的境况。如果在队的忠诚与精神的指引下能够增进不偷懒的共同利益,那末队将更为有效。(A.A.阿尔钦 H.登姆塞茨)
培育劳动者集体主义精神是公社的优势。公社的三级单位都设有党的组织和文化站(点),专职从事政治思想工作和群众动员,这非常有利于社会主义互助互爱、共同富裕等新观念新风尚的意识形态教育。诺斯在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著作里承认意识形态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变量。其实,《农村六十条》已把意识形态作为经济增长的函数,制定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育、团结、执行群众路线、解决社员困难、发挥党团员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功能的制度。这种意识形态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在于,它是以塑造人的道德荣誉的心理需求为目的,以此产生的动机会使劳动成为更加自觉的积极行为,生产往往能实现打破常规的增长。
四、结论
人民公社是一次了不起的制度创新,它对影响经济增长的资源的不同理解是惊人和超前的,具有变革的意义。价格机制显然不是一个唯一,市场也是如此,都存在一些替代物。经济发展由于具有“历史阶段”和“国情”的特征,所以,需要选择更多的要素来适应不同的情形以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增长是综合功能的效应。在国家的目的,经济增长的目的,发生质变之后,对活动于经济中人的假设也会不同。在这个新的建构,为少数精英谋利益的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经济增长模式不会是最好的。如果确立了社会主义,就应先跳出资本主义经济范畴及经济规律,创建适合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范畴和规律,同时学习借鉴西方,但不是盲目接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民公社作了变革性的探索。在国家工业原始积累时期(存在剪刀差,人民还需艰苦奋斗),社会交易成本需要大幅降低,生产与消费还不能完全通过市场的价格调节,也就是说,在市场和价格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形下,社会主义经济增长又包含那些替代的变量?又如何通过这些新变量来实现资源最佳配置,从而减少社会成本?很显然,《农村六十条》已将a“企业-行政-集体生产”(构成制度关系);b“所有权-管理权利”(构成产权关系);c“党的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d“科技+机械化”(国家动力)等作为了经济增长的函数。有趣的是,《农村六十条》体现的政治经济学这些新理论,即制度与意识形态经过有效地组织也能构成刺激经济增长的动因,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把产权制度、经济组织等制度因素和交易费用看成需要解释的关键变量,引入分析与研究体系,侧重研究这些变量如何影响效率的性质和结构”(《西方经济学简史》王学梅、谢实编著)的分析模型惊人相似(不同的是分析的前提假设不一样)。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六十条》始终以“修正草案”名义执行,这说明它将随历史阶段和国情的变化而发生“制度变迁”,但非常可惜,这个“制度变迁”已经不可能了。但从集体经济和共同富裕是公社的本质来讲,能否说今天的华西村、南街村等是它与时俱进的版本呢?
2008年12月7日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