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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家鑫案件看民间道德舆论的力量

2025-02-26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从药家鑫案件看民间道德舆论的力量  

  

  备注关注的网络大案大学药家鑫撞人并刺死伤者案的案件以二审判决死刑而告终,有人说药家鑫故意杀人死有余辜,也有人说,鉴于目前中国的对死刑的慎重考量,加之药家鑫的自首、悔罪表现及家属的积极赔偿,药家鑫最终的死刑判决受到了网民“言语暴力”的影响,导致“审判处于极不公正的状况,已经影响到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出自药家鑫二审辩护词)  

  

  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独立的单位不应受到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外在力量与司法独立的关系是复杂和微妙的,尤其是在我国当前正经历着依法治国的启蒙期,中国司法公正的基础并不牢固,在社会信息化时代,网络舆论带给司法的冲击不可小视。  

  

  回顾以往在司法与民间道德舆情的案例,比较著名的案件有河南张金柱酒后交通肇事案(舆论监督郑州市公安分局局长张金柱酒后驾车撞死撞伤人案件)、泸州二奶继承案(舆论监督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案件)、孙志刚案(关于救助收容方面的案件)、李思怡案(办案人员“不作为”的案件)、黄静案(关于司法鉴定方面的案件)、刘涌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孙大午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哈尔滨宝马撞人案、李刚门案(“官二代”校园撞死学生“亮爹”案件)等,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展示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独立和自由人权的追求。  

  

  作为又一起与大学生相关的案件,本文拟通过药家鑫这样的“网络大案”,通过对此案件民间道德舆论回顾分析民间道德舆论的特点,以便人们更直观地感受道德舆论的力量。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5元。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一审判决后,药家鑫依法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5月5日立案。5月13日,被害人代理人张显首次对外公布药家鑫案四点上诉理由。陕西省高级法院5月20日上午对大学生药家鑫撞人刺死伤者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说,二审之前的民间网络舆情以及宣判结果之后亲属燃放鞭炮、市民拍手称快等道都彰显了民间道德舆论力量。  

  

  道德舆论就是指在一定社会范围内,针对一定事件的道德品质或道德行为的社会知觉和集合意识的、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民间舆论是相对于官方舆论和学者舆论而言,官方舆论是指由国家主办的媒体,像中央电视台、省市级纸、人民网、新华网等,学者舆论主要是研究相关领域的学者在相关媒体的言论,而民间舆论主要指与官方舆论和学者舆论相对的话语,主要指民众舆论,其主要渠道是网络、微博。药家鑫事件发生后,  

  

  1)在一审开审之后宣判之前  

  

  1、中央电视台和当地主流媒体都给予了充分道和评论,其中最具权威的是药家鑫案开审后中央电视台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所做的“评大学生肇事杀人案”。  

  2、药家鑫辩护律师提出了“激情杀人说”。  

  

  3、网友在此事的评论上呈现了与官方媒体“分庭抗礼”的态势。  

  

  2)一审判决药家鑫死刑后  

  

  民间舆论热情不减,当网络上公布了药家鑫案四点上诉理由后,对于二审结果的讨论更是激烈,可谓怒潮汹涌,在对待药家鑫该不该判死上面,几乎惊人一致,大都涉及到人性、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法律信仰等理由,从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甚至在论坛、博客、微博上流行一句“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两者中得死一个”之论,某种程度上在死刑和死缓的量刑上给司法带来了很大压力。  

  

  我以有影响力的网络论坛天涯社区为例总结民众舆论的评论焦点  

  

  1、网友认为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包括央视在内的媒体道呈现出一种反常。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认为这是在为犯罪嫌疑人开托。如『天涯杂谈』药家鑫交通肇事“灭口案”,奇特的舆论导向过程  

  

  2、质疑法院、检察院的办案过程  

  

  如『天涯杂谈』药家鑫案之案中案:案发现场的这个戴帽子的男人到底是谁?  

  3、质疑专家点评,在网上被总结成“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理论  

  

  如『天涯杂谈』心理分析:李玫瑾为药家鑫开脱的真相  

  4、与质疑声不同的声音几乎被淹没在质疑声中  

  

  如『天涯杂谈』别在药家鑫案中装模做样的声援正义了,这不过你们歇斯底里狂欢的理由  

  它表达了一些不同的看法,观点涉及对于药家鑫是否该判死刑应该用法理具体分析而不是谩骂‚应该分析产生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ƒ认为李玫瑾教授并不是为药家鑫辩护。但是随即在跟帖中发现此类观点不占主流,质疑的声音几乎淹没了这种意见的声音。总体上来说,网友的民间道德谴责舆论空前激发,呈现出群情激愤的态势,在在腾讯网组织的“你认为药家鑫是否应判死刑”的调查中认为“该判死刑”的人数为,支持比例为96%,8198名投票网友认为“不该判死刑”,反对比例仅为4%  

  

  此次道德舆论风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道德舆情中表达了公众对权钱崇拜和无视法律尊严的愤怒  

  

  愤怒来自许多人的被剥夺感与不安全感。正如有人在网络上讲的“当腐败丑闻不断曝光,食品安全遥遥无期,当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当官二代富二代们飞扬跋扈之时,中下层民众的不满和愤怒可想而知。”这些年来,能在网络上旋即形成舆论风暴的莫过于官二代、富二代、军二代对民众的刺激了,当“李刚门”之后当又一个驾着私家车的大学生犯下了有违人性道德的罪行,民众会习惯性的和“势力”“财富”等联系在一起,当“权钱”遭遇“道德”,网民愤怒了。  

  

  2)质证司法的公信力,涉及了调查取证和程序上的方方面面  

  

  我国司法机关公信力较弱。理论上司法独立,实际上司法中却受到了很多因素的限制,人民对司法机关和法律的信任度有待加强,在这种大背景下,使得司法容易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在一审审判钱,网上有一篇名为“西安公检法黑幕重重药家鑫案迷雾密布疑团丛生”让广大网民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从一审到二审,广大网友对此案件从调查取证到程序进行了全方位的拷问,民间舆论几乎不放过每个细节,对司法实践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  

  

  3)网民分庭抗礼官方舆论和学者舆论  

  

  信息化时代,人们对官方的意识形态教育不再是单一的、被动的接受和拒斥,而是自由地表达甚至发布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甚至是质疑和反对的意见,相对于理性分析,大多数网民更注重情感的宣泄,所以当专家和媒体的相关评述不符合网络民众的“口味”时,网民变开始了直白的宣泄甚至谩骂。对于没有被证实的传言,人们更容易根据以往模糊的经验和情感来判断它的真假,而对于一些类似黑幕和小道消息的东西民众特别感兴趣,传播速度更快。  

  

  4)网络语言个性、鲜活,语言表达中感性多于理性。  

  

  此次网络事件中,“药八刀”“霸道琴魔”“叫兽”这样的网络词汇随处可见,人们还编出了很多双关语和小段子,什么要加薪(药家鑫)=死刑,什么“刚刚开车,路中央猛的出现一个人,尽管我及时踩刹车,但仍然撞到了那个人,我心想,这回事儿闹大了,我下车连忙要道歉,并准备送她到医院,我刚打开车门,还没等下车,她就跑了,跑的比我车速都快,我连忙大喊:“我爸不叫李刚!”她边跑边大叫:“我怕你是药家鑫!!”,尽显网络的肆意调侃、鲜活的语言个性。同时,语言表达中感性多于理性,根据大众心理学的研究,网民容易受到激烈词汇的影响,道德语言多于法律分析语言(如何推理)。  

  

  关于舆论和司法的关系,很多学者都撰写过此类文章,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律观念层面上,通过德舆论和司法的交互作用,一方面通过网络舆情的努力参与,可以使司法将变得更廉洁,更专心致志,也必然更加公正。另外一方面,作为外部并不专业的力量,舆论的压力曾对司法判决产生过正面及反面的效果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  

  

  就药家鑫这个案件,通过对个案的热议,可以使法律教育和对生命的敬畏等思想潜移默化地在公众内心形成。  

标签:舆论   司法   案件   网络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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