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史上大丑闻:一份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判决
愤怒!一份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判决
得知赵东民同志被判三年有期徒刑,虽然心里早有准备知道现在地方上恶势力当道,但还是吃了一惊,判决来的突然,在审判程序都没有走完的情况下,就判决了,他们狗急狗急啊。而看了完整的判决书后,我久久不能言语,心中满是愤怒。
从讲政治的角度看,现在中国共产党还是执政党,我们坚持的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份判决书无疑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判决书。它严重践踏了人民民主,严重践踏了社会主义原则,给我们的党抹了黑。足以证明陕西省某些干部已经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陕西省总工会明白无误地成为了黄色工会、反动工会。赵东民同志是为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为政府着想,勇敢地承担起了维权法律顾问的重担,一心一意地为工人服务。而本来职责就是维护工人利益的陕西省总工会,猪八戒倒打一耙,将这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送进了监狱。在此时此刻,我想问那位面对全世界振振有词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的大人物,你现在是不是很忙?你看到这黑暗的一幕了吗?人民群众正遭到迫害,可是你却在那儿?
为人民服务的赵东民同志坐了监狱,这一事件表明反动派又回来了,还乡团胡汉三又回来了,沉睡的人民啊!你们快点醒来吧。
抛开意识形态不讲,单从法律角度看,这份判决书也是天下最滑稽的判决,别说我国的法律工看不懂,看了觉得可笑,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工看了也会犯嘀咕,这是什么判决。依据刑诉法的要求,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判处刑罚。但是这份判决,事实完全不清楚,没有表明存在严重聚众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事实,而在证据上除了三名工人代表外,陕西省总工会的狗官们的证言可以说充满了无耻的谎言和随意的夸大其词,更可笑的是把烧水师傅和守门保安的证言也列入了,这和本案有什么直接关系吗?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证据,完全违背证据规则,孤证不能定案,尤其是具有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做为唯一证据时,更不能以此孤证定案。这个判决将又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大丑闻。这样的法官简直可以气死普世价值派,他们独立司法的精神一丝没有不说,更是违背司法公正的原则,枉法裁判,与普世价值派高喊的人权、平等等口号相去甚远,但是普世价值派眼睛突然性失明,全都突然性患了哑症。
我认为这份判决书的出现是件好事,它将一个事实以判决的形式昭告了天下:我们党内一些干部变质了;党内存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工会出现了背叛工人阶级的工贼、叛徒。这份判决书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份生动的教材,先进的人们可以拿来教育广大劳动人民,让他们早日觉悟。
这是中国工运史上黑暗的一幕,历史将记录下这些对劳动人民犯下严重罪行的单位和名字:2010年的陕西省总工会及其民主管理部部长王安朝、副主席张仲茜、后勤部长陈军、组织部部长王俊明、援助中心副主任冯勇、援助中心主任王春雷、办公室主任梁小民;陕西西安新城区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刘晓弘、焦继军、刘康奇;陕西西安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及其检察官胡侠、肖建堂、徐辉;
声援赵东民同志,我还会继续,直到胜利的那一天。
柴旦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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