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合格证问题看我国的霸王条款
从汽车合格证问题看我国的霸王条款
大概是3月15日吧(2011年),晚上央视一台播放了一则新闻调查,讲轿车购销的事。
调查的情况是:好些购车已经几个月甚至还有购车已经两年多的车主,至今办不到牌照,始终都无法上路,不能使用。
问车管所,车管所说,那是因为这些车主没有汽车整车合格证,必须要有合格证才能办牌照。
问汽车生产厂商,所有汽车生产厂商都说,他们给4S店发车时就一并把汽车合格证交给4S店了。
问4S店,4S店的人总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最后还是有人说了,那是因为4S店一般都存在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于是就把汽车合格证拿去银行抵押贷款去了。比较正规的4S店等卖了车收回钱以后即去银行还贷取回合格证交给车主,而有些4S店为了自己扩大规模或是另开分店需要资金,就不去银行还贷,于是车主就一直拿不到合格证,也就办不成牌照。
问保险公司,车主没有牌照,要是车丢了或是损坏了,给不给赔付?保险公司非常肯定明确地回答说不赔付,必须要有合格证才理赔。
问4S店,说是因为你们没给车主合格证才导致车主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你们应该承担责任吧。4S店说,虽然我们没给车主合格证,但我们没叫他去把车丢了哇,他自己丢了车,要叫我们负责,这公平吗?
这种推诿扯皮的事,政府主管部门不闻不问,车主怎么办?
我听了这个新闻调查后,随便问了几个车主,他们的车都已经办了牌照,都是4S店代办牌照的,但合格证在哪里,没一个人知道。而且他们说,有了牌照就能行车,交警也从不过问合格证的事,所以我们就没有在意。
那些已经办过牌照的车,合格证在哪里呢?一旦车丢了或是损坏,因为没有合格证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主该怎么办?
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家理应在消费者付款后即将商品连同该商品的技术资料、合格证、保修单、附加设备、购货发票等等全部资料和实物完整地交给消费者,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4S店凭什么扣下合格证不给?这是不是霸王条款?该不该管?政府主管部门管了没有?只会理直气壮地说没有合格证就是不能办牌照。
保险公司既然规定没有合格证的车不予理赔,那么,第一,没有合格证的车就不应该给车主办理保险。第二,应该明确地将这个规定告诉车主。可是,保险公司在没有向车主做出任何说明的情况下给车主办理保险(相当一部分车主根本就不知道没有合格证不予理赔这个规定,也不知道他们的车辆合格证在哪里),到时又不理赔,这不是明显地在骗取车主的保险费嘛。这又是不是霸王条款?该不该管?有人管了吗?
普通老百姓只能任人宰割的霸王条款又何止这些,有人管了吗?遇到问题还不能向上面反映,否则,要是被象安元鼎这样的被雇佣的保安公司逮着,就会被关押、被毒打、受尽各种非人折磨。就连女警官都不能幸免,何况普通老百姓呢。安元鼎事件披露这么长时间了,却没有听到任何处理意见。就算是处理了,这次处理了安元鼎,下次又冒出另一个被雇佣的保安公司,老百姓又待如何?不从源头治理根本,头痛治头、脚痛治脚是不行的——源头根本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是各级政府都能从内心深处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只去突出“政绩”只为自己谋利益,能出这么多怪事吗。党中央和中央政府一心在抓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大事,管不过来全国这么多事,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理应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各司其职,关心老百姓的利益,管好为老百姓谋福利的事,否则,还要这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有何用。
胡锦涛主席一再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可是那些相关主管部门的人们又在干些什么?
这次日本地震核泄漏,空中和海水中的核污染尘埃向东瓢,本来对我国没什么影响,可几乎是全国所有商家同时扣压商品人为造成紧张空气,然后哄抬物价。在首都北京,一块多钱一袋的食盐卖到10块、15块;有的中小城市,食盐涨价更多,甚至连大米也人为紧张起来,人为制造出抢购风潮,商家乘机大涨价。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商家心太黑,而且好像还是有组织有联络的统一行动,今后一旦有事又都如此,中国普通老百姓在这么一种环境下生活,日子能好过那才怪呢。
象这样的黑心商家,政府不该管一下吗?管了这一次,下次怎么办?不强调理想信仰、不强调职业道德、不强调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而只是一切向钱看是不行的。
2011.03.19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