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郢客、南方系、民众觉醒
唐太宗曾因魏征之死说过一段话:“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没,朕亡一镜矣!”
最近看到南方系对王立军,孔庆东的文字狱般的围剿,又看到南方系在‘王鹏举马晶晶’一案中,叫嚣什么要取消‘诽谤罪’的言论,甚觉疲倦,南方系这帮人为何总可以像吃了兴奋剂一般上窜下跳,而于我,却在他们这般文字狱面前,连写一篇原创的动力都没有了。
对于最近所有的事情,只在博客上贴了一段文字作为心迹:
有法学博士说,应该取消诽谤罪。
我不介意。
我只想知道,取消诽谤罪之后,有人诽谤你时,你会以什么罪名追究这个人?
有脑残人士取消了流氓罪。
我不介意,我只想知道,取消流氓罪之后,那个大于十四岁的少年被同性成年男子鸡奸后,适用于什么样的法律来为这个少年讨回公道。
十四岁以下,不论男女,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十四岁以上的女子,有强奸罪为她讨回公道,那十四岁以上的男子受到伤害,要用什么为自己讨回公道?
我甚至不介意这个国家的法学博士们把这个国家的法律全部取消,我只想知道,取消法律之后的所有罪恶有没有别的办法控制和惩戒?
如果没有,请所谓的法学博士,专家们闭嘴。
我一点也不介意全中国都没有警察,我只想知道没有警察之后,由谁来保护公民的安全,由谁来抓捕罪犯。
其实王鹏的行为,是李敖所说‘每个人应该努力把法律变成“真的”’这种行为最好的解释,而官方在这方面迅速的纠正行为也是值得表扬和鼓励的。但是南方系却正如陈郢客所说,总是以一已之私将公众的视线往逆反的道路上去引。
最近看到一则关于韩剧《成均馆绯闻》的评论,我觉得说得很好:他们每个人都在认真的改变,向着美好的方向改变,一个国家最终的改变,来自于这个国家里每个人认真的改变。
但改变的基础,是要有客观,冷静,理智的头脑。那种总是以想象代替理据的事情,多做无益。
中国人几千年来,都喜欢‘意兴’,兴之所致,飞流直下三千尺,这样充满想象和意淫的思维,在当今这个以理工科为主导思维的世界里,实在是跟不上时代了,中国人若不改变,是肯定要被时代所淘汰的。
身为记者,更加应该记住何谓客观,公正,冷静,抽身事外。
南方系说坏记者只是少数。看《心术》没有?六六也说医生被妖魔化了。
警察有没有被妖魔化?
教师有没有被妖魔化?
中华民族有没有被妖魔化?
是谁在妖魔化中国人,妖魔化中国的各行各业?
罪魁祸首,就是有权力做文字功会的刀笔吏。而这些人,在当今的中国,无可否认主要集中在刊杂志传媒当中。
记者和警察,医生和教师,都是人群的一份子,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没有谁比谁更低贱,谁犯了法,都应该受到‘双起’的待遇,谁受了冤,都应该获得保护和平反。
南方系,没有任何权利为所欲为。
而我们个人,可曾想过,盲目起哄的时候,不知不觉,伤害到的,其实是自身?
权贵们如果受害,他们其实是不在乎有没有‘流氓罪’‘诽谤’罪来保护的。他们可以用手中的权和钱找个打手把那个造谣生事,把那个流氓自己女儿的人打得像猪头,甚至阉割了那个恶棍都可以。
普通人,可以吗?法律,你可以说是权贵们为所欲为的工具,可是当你受到侵害的时候,你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正名。
就如同婚姻法的改变一样,普通人受到侵害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拿起法律为武器为自己正名,如果法律的改变只为受害者带来更多的不公平,只是令加害者更有机会逃脱法网,中国人,也要跟着起哄吗?
在网上看到陈郢客三篇关于当年‘济南暴雨与红钻帝国’的文章,二年过去之后,南方系变本加厉,普通民众,可有醒觉?好在有王立军,有孔庆东,有的网友奋起反击,好文章不妨就拿来主义。殷鉴不远,自由过了头,便是‘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南方!南方!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
2008-06-18 10:53:33
【阿加莎·克里斯蒂如是记述大侦探波罗的死。他一生捉拿凶手无罪,但是最后一次却无奈于真正的凶手,为捍卫真理亦为捍卫职业道德,只能同归于尽。这个故事叫《帷幕》,说明果然言语胜刀,心理大师们的确可以控制别人引导别人甚至将别人视为傀儡来使用的。不再剧透,感兴趣的不妨一看。】
红钻帝国是个女网友,去年23岁,在一家婚纱楼工作。这个名字网络世界众所周知,已经上升为“巨大的象征”。你可以去百度搜“红钻帝国”四个字,不少人义愤填膺,有人将之和“反右”联系一处,证明土共毫无进步,“后清”又在大搞文字狱;有人视为“专制不能忍”的证据,还会加上“犹太人……共产党员……轮到我”的著名排比句,小mm因言获罪,再没有比这更激人怒火了;更多人关心她的命运,同时也不知她的命运,很多人以为她还呆在监狱里。“红钻帝国”一事,南方系居功甚伟。这起“公案”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当然,南方系的说法也很简单:言论自由,政府有罪。我倒觉得,这件事的“简单”和“复杂”很有意思,不妨娓娓道来。讲得不好不切之处,还望诸位看官指正。
我最初关注“红钻帝国”,是在07年7月底。当日,南方的道,深得我心。强力笔杆子刘洪波的强悍笔法,更令我赞叹不已,“有多少坏消息,相应地就要涌现多少好消息。于是我们听说英雄城在暴雨中屹立、听说人民警察英勇拘捕网上发布消息的普通市民,惟独没有看到哪位官员对灾难的不断发生表示道歉,当然更无人辞职。”
你看,我确是明眸善睐的读者,其实很吃文字这一套的。“英勇拘捕”四个字,刻骨铭心,亦拍案叫绝!
当日,我还因网友“携玫瑰迎归来”的倡议感动不已,心说,这事我得永志不忘。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网友们实在无需“携玫瑰迎归来”的,红钻mm 7月23日 被拘, 7月27日 已经回家了。可是,南方系只忙着告诉我们她因言获罪,却没有及时告诉我们,她已经回家了!于是网友们对政府口诛笔伐,或是根本沉默,不过愤怒腹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呜呼!
咱们先说红钻mm因何被拘。我收集了南方系就此事的陆续道,详细研究推敲一二,长平说的最为坦率,亦颇近事实。(长平:警方不能对网友被抓保持沉默“从媒体道看,不过是有一家企业(银座超市)案,警察就抓了人;根据她的一句话---说有朋友的老爸在超市工作,看见有人死于超市---审问这个朋友是谁,她说没有,就作出了拘留的处罚。
我们再来看南方 7月25日 的道,标题实在强大:济南网友跟帖被拘“跟贴被拘”到底仅仅是时间顺序还有真有因果关系?无辜姿态尽见,还不吓煞各路网民,谁不是岌岌可危!倒是里面透露了些内情:自21日13点到22日13点,整整一天时间里她发了200多个回帖。在 7月27日 的道中,济南女网友参与暴雨灾情讨论被拘引争议(图)说明了红钻帝国被拘的原因: “我朋友的老八(爸)在银广的一个专柜卖场,她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导致红钻帝国被拘的那句话。我还得附注一下,南方的道题目是《红钻被抓只因一句话》!
7月25日 《跟贴被拘》一文中,除了那句话,当“有人发表澄清谣言的帖子。红钻帝国认定这些论坛新注册的新手都是商场的“枪手”,言辞非常激烈地抨击这些网友,骂他们是“狗奴才”。当日很多网友对红钻不满,“有网友劝诫红钻帝国不要谈论这个话题,以免被以传播谣言的罪名拘捕”,还有网友提出了真正值得关注的问题:“言论自由和传播谣言到底有没有边界呢?”
红钻坚持银座死了人,朋友的某某关系可证是事实;银座老板被谣言所困,就了警。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做出处理:散布谣言,谎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红钻 7月23日 被拘,27日回家,可见是按“情节较轻”处理的。7月27的道中亦可见警方的被动:“济南警方有关人士透露当时抓她时完全没有想到会在网上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有网友认为此事算得上“张志坚事件”在济南的翻版。一年前,张志坚因为转贴关于揭发国家药检局犯罪的帖子,被海口市龙华区司法机关错误羁押长达9个多月,近日他获得总额为2.4万元的国家赔偿。 但济南警方有关人士指出这和“张志坚事件”并无可比性,红钻帝国并非简单的转载、跟帖,关键是她“编造谎言,使公众误以为其所说具有真实性”。
据该名人士透露,红钻帝国编造的谎言是“我朋友的老八(爸)在银广的一个专柜卖场,她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还在论坛内不断强调“自己只相信朋友所说”。但在讯问中,她承认自己并没有这样的朋友。
该名人士指出,如果只是像其他网友一样带着质疑语气攻击银座的官方说法,那就很难认定为违法。”
7月27日 道中说,“据悉,目前红钻还在拘留所中。”另一处说,“据悉,截至26日晚间,红钻帝国还在拘留所中。” 7月27日 ,红钻mm回家,南方却忽然对此沉默了!有证据证明,南方最迟7月底肯定知道红钻mm回家的消息。
我们先看长平曼妙的写法:“济南网友“红钻帝国”被拘事件成为舆论焦点,至今已逾一周,案情进展如何,自然万众瞩目。但是,她竟然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人知道其下落。有人说她已经被释放,在网上露过一面,但不愿说话。”
此时,南方已知红钻回家。明明是警方告知事实,长平却用“有人说”语焉不详的笔法,使“网上露过一面,但不愿说话”失真;再加上“人间蒸发,无人知其下落”的暗示,我们容易联想到的,又是怎样黑暗的世界呢?
到了这年年底,南方开始做年终总结了。谢谢你亲爱的网友身为“亲爱的网友”之一,身为关注红钻帝国命运的网友之一,身为决定将此事永存不忘的网友之一,看到了南方的自豪与自辩,不禁出离愤怒!“ 7月25日 《济南网友跟帖被拘》 7月27日 《红钻被抓只因一句话》这两篇道硬生生把“红钻帝国”从当地几百字新闻通稿中拉出来,还原“一个网友散布谣言”的真相,还她血、肉、怒、悲,让这个ID成为2007不能回避的符号。“红钻帝国” 7月27日 回家,逐渐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南方为什么一直就此刻意沉默呢?!半年之后,却轻巧带过一笔,“轻舟已过万重山”,宛若无事;我们望文生叹,却又追之奈何。
我又奔到记者的博客给南方周末的稿子,博客虽然私货不少,但还是较纸的资讯公允一些丰富有料一些,可是,若不是怀着认真考究的心,谁又注意到这些细节呢?
记者的脸皮果然没有长平老道,自辩乏力,“这一点我很惭愧,她 7月27日 被放回家,我们没有道。最初是因为只有警方内部消息,没有联系到红钻本人。后来则是联系到了红钻,她说对于网友的关心她很感动,但她担心道会让她再次成为焦点,可能会让已经身心疲惫的家人更加担心,提出希望我们不要再道,哪怕是消息都不要发。”omg!“ 红钻帝国也是我个人很偏爱的道。”记者骄傲于将“红钻帝国”硬生生从当地几百字新闻通稿中拉出来,还她血肉怒悲,让这个ID成为2007不能回避的符号”,“女子李某,23岁,某婚纱影楼员工,名“红钻帝国”,李某都讲得明白,怎地忽然起了关注个人的慈悲?广大网友被人告知了一个开头,却死活不肯讲结尾,哪怕以一句话的新闻“红钻mm回家了”,也算对网友负责,亦无伤于红钻本人,那为什么年底还要将这一“巨大的符号”大书特书一笔并以此矜夸呢?
我非常庆幸这位记者厚黑段位不高,博客里还提到舜网论坛管理员对他拿网友恶搞反讽贴《《7·18济南下雨了吗?没有吧!》大作文章深表不满,“我明白这位先生的意思,他是说我这么写就带了倾向性——7·18济南本来就下雨了,那段文字暗指网民不敢说那天下了雨,生怕被当造谣抓起来,好像说真话就会被抓似的,把它和红钻帝国造谣被抓那件事做类比不妥。说真的,我整合稿件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我希望道公平、真实,当时这么写也是认为这是新闻相关的很有意思的一个点。它有点夸张的诠释了言论界限问题,人们因为红钻被抓而完全把握不了网络言论的红线了,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讨论天气。”呵,可是记者还说了,这是他的得意之笔!我深知“比喻”的强大,不当的“比喻”和“排比”完全可以把人带到沟里去,文字的魔法很多时候是可以战胜事实的逻辑的。倘若在个人专业,精察细究,不至于上这样的当。可是,对于新闻纸,谁不是有一搭没一搭地看一眼,谁会仔细考究这里面大有文章呢!
我们再来看看长平完美且内循环的逻辑:“红钻帝国”不愿说话,大约有两种情形:一是她的确曾经说谎,如今感到羞愧,不愿旧事重提;二是她受到警方的压力,身体获得自由灵魂却仍被关押,即使面对有利于她的公众舆论,也只能配合警方保持沉默。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她的选择都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形,济南警方都应该受到质疑和谴责,直到他们站出来让公众了解情况。”第一种情形,警察也要负责的逻辑实在妙不可言。ok。至于第二种,济南警方告知南方红钻mm已经回家了,为什么南方却不肯站出来让公众了解情况呢?警方并不想就此沉默的。
因为警方询问红钻此事是真是假,红钻承认没有这样的朋友;——长平却可以如此记述,“不要说济南警方是否尊重了她的沉默权,凭常理就可以推断,如果她真有这个朋友,在那种情形下,她能说出来吗?说出来以后警察会不会马上就把她的朋友也抓起来?我这样说并不表明,我坚信她没有说谎,而是强调一个常识:即使警察明明知道某人犯了罪,也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处罚,而且这些证据应该由警察自己去找。”看见没有,此时警察的任务却在证明“真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了。红钻说没有这个人是不成的,南方那里是过不了关的;得警察出马,证明的确“有这样一个人”,否则就是没有完成任务!
而且,济南警方为表尊重民意,“已经不打算继续就暴雨网络谣言抓人了”。我本以为长平好歹会不阴不阳圆回场,没想到人家仍可以执矛在手,质问勇往无前,“有人透露说,“经过媒体的道,济南警方已经不打算继续就暴雨网络谣言抓人了”。这是什么意思?如果该抓,为什么不继续抓呢,不怕被追究失职吗?如果不该抓,“红钻帝国”就白抓了吗?”“言论自由,政府有罪!”逻辑完美,一切均可纳入如此轨道。尤其“政府有罪”这四个字,真是天理昭昭,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令人倾倒,叹为观止。
我又奔到另外一个知情记者的博客里济南暴雨与红钻帝国,这位记者为我们补充了真相之一:原来,银座的确没有死人!
“红钻和其他很多网友发帖都说的是银座购物广场死了人,而根据虞伟几天来大量的采访,到这一天基本可以认定银座确实没有淹死人!”“虞伟在那边采访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搞清楚这个事情,他没有跟官方进行接触,采访的全部是底层的员工、救援人员、围观市民等,得出的结论和却和官方一致—— 疏散可谓得力,确实没有死人。我问虞伟,你要想清楚,你这么写出来,万一真的有人死了,你的记者声誉就完全毁了。虞伟说,我头都疼死了,结果不是民众想听到的,怎么办?就不做新闻了吗?”
当然,这位记者也有他的NB之道,他将南方送上了“不唯上,不被民意绑架”的圣坛;可怜被南方“红钻被抓只因一句话”、“跟贴被拘”煽惑了的网民,这时却被南方当作“责任人”谴责讨伐:“ 在民意滔滔的今天,民意本身已经成为了一种独立的“霸权”,在人们、网民都认为死人的时候,一份一向被认为铁骨铮铮的纸是否应当、是否合适说出和官方一样的结论?哪怕那个结论是记者调查的结果,是事实。……新闻道也应该是一种独立的声音,既不唯上,也不唯众,只唯实。新闻能够针砭时弊、推定社会的进步当然好,但也不能因为调查的结果与设想不同就放弃。
有同事则认为虽然我们记者的调查结果指向没有人死亡,但并没有证据,如果这么道出来风险太大了。另外南似乎也没有必要帮那个商场说话,尤其是不能100%确认的情况下。
的确,你怎么证明没有死人?证有容易证无难,一张尸体的照片就能证明死人了,可是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没死人呢。这恐怕也是那个商场最头疼的事情。后来大家达成了一致,新闻还是要做,只客观的呈现记者的调查和采访,不做结论。
于是,虞伟开始着手写稿,采访法律专家点评红钻事件,我则在后方帮他整理红钻在舜网的相关东西。说实在的,从采访的情况看,银座的疏散措施算的上得力,也 确实没人淹死,原本可以笑看传言飞起,坐等尘埃落定,却非常不智的选择了案抓人,激起网民的极大愤慨,甚至号召抵制该商场。”固然,银座因它的“日资”和“官方”背景,且东家和“幼儿园班车案”相关,民众对其本有不满,怀疑亦在情理之中。可是我们本来容易被自己的印象主义主宰,比如“阜阳”,阜阳在“大头婴儿”事件中可是受害地区而非肇事者,可是我们多半只记得,“阜阳不好”,阜阳早已成为新闻界尤其是南方系的“富矿”。就事论事, 一码 归 一码 ,在南方系面前,很多时候,政府亦堪称弱者的!
银座此事处理得力,南方半句褒奖也不会讲的;反而拿“红钻帝国”大作文章,好嘛。最后银座一损再损,南方不过“不智”相讥,这时又引网民力量作巫师咒;可是,前面,又口口声声说“民意”实乃霸权!
这位记者倒也老实,说穿了南方如何诱导网友的:
“ 两天后,网眼再次推出虞伟的道,《红钻被抓只因一句话》:“我朋友的老八(爸)在银广的一个专柜卖场,她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同时,也刊登出了银座董事长的一句话:“发现一个死亡,我来偿命!”不过这一次在有关部门的命令下,各新闻网站都不得把该新闻做到显著位置,所以后来主要在论坛里传播。
这时候,很多网友已经在宣布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银座有没有死人,而在于言论自由了。”
南方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如何推波助澜的?
我们本来要关注的是:济南暴雨死了多少人?银座究竟有没有死人?其抚恤如何?至于北方城市暴雨之下大有窘迫的市政系统,这即是我们不完美的现实。就像90年代初盖的预石板学校,各地均有,未必能抗过大地震。我们本来应该关注的便是这样的事实和推进。而最后,“红钻帝国”上升为巨大的符号,压倒了一切。包括“言论自由和造谣之间有没有边界?”这本来是值得大家探讨的公共话题。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成为“专制黑暗,言论不自由”的天然注脚。
南方就此事给我们开出一条岔道,很多人都还陷进去了。包括我。我本来心里记的故事,是南方轨道里的故事;然而我考究南方系前后道和记者博客,却发现,我被南方涮了。我记住了这个名字,也记住了网友们“携玫瑰,迎归来”的倡议,我祝福她平安,不止一次的。
其实她早就平安了。可是,我一直不知道。很多网友到现在,都不知道。
本文资料全部选自南方就此道,评论,以及记者博客。
红钻并不是适合发挥“言论自由”的例子
[陈郢客]
2008-06-28 01:06:55
从法律上来说:
如果她真的有一个朋友,告诉她这句话(倘若有供词如此);那么警方是难以治罪的。
法律上要求证据链的完整。一个人无心撒谎,另一个人信以为真,传播谣言;那么警方是难以追究的。金田一案件里有人谋杀,一系列看似偶然(其实每人充当进程的一部分,中间以网络联系)。若警方找不到这根纽带,那么的确可以谋杀而不用负责的。这个案件,最后是受害者的亲人无奈自己执法。
可是红钻并没有经验,也没什么权势,——直接承认:没有这样一位朋友。
银座警,但是警方追究的只能是源头,红钻是源头之一,但自认是“造谣”,追究是没有问题的。警方拘留4天,也合乎情理。
其实我们的确享受着相当的网络自由。第一,你可以合理质疑,警方无权抓你,红钻案警方观点即如此;第二,若有人为你提供有力的证词,使证据链不完整,警方亦难以处理。我愿举出另一个有名的案例:北大女生“裸奔”图片再现 警方暂不受理因为源头没有指明“真实姓名”,以“张某”代替;后面等于网民的人肉搜索引擎自发或被人引导顺流而下;受害人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可是警方却受困于“证据链不完整”,难以处理。
这意味着什么?这其实意味着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造谣伤害别人或搞砸某人生活的成本在网络时代相当低廉。我们的立法还没有及时跟上。现在并不是网络时代初兴,“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而是——“除了你自己不肯相信,大家其实早知道你是哪条狗”。
说到网络实名制,其实网络说匿名是匿名,是实名亦是实名。(天涯曾短暂出现显示ip的要求,很快不了了之。可是,管理员绝对能看到你的ip的。)如果你在国内,除非网吧一次性操作,警方想找到你,总会找到你的。但是,另一方面,服务器在国外,你在国外的一台电脑前不管造多少谣,伤害多少人,警方亦只能徒呼奈何。网络跨越国境,就境外的“网络违法或犯罪”,警方鞭长莫及。
我有不少文章被网站管理员出于“和谐”目的而删掉。说不痛惜,是假的。很多时候,管理员因为生怕警方敲打,已先“严防死守”,这也是无可奈何的。若有特别的利益,像天涯有时勇于突破尺度,那自有“商业”利益驱使;很多小网站,出于国人天性,不想多事,格外敏感,这亦情有可原。
“言论自由”,在划分边界的时候,有个人和个人间的越界;个人于社会整体的侵犯……。个人和个人间,即使银座和红钻间(说起来银座很有背景),这亏亦是吃定了的。警以证清白,最后效果得不偿失。大家说:除非有人民监督员进入,方信其清白。当时若刻不容缓,等选拔出人民监督员,会不会耽误事情?银座一事,其实反映出我们每个人都在为“信用缺失”付出高昂的代价。“重建信用”必须得有个头儿吧。南方在此案中实可以充当如此角色。可是南方出于私利,宁可把路引到“言论自由”上,一时人心惶惶,误传更生误解。不少筒子是现在才敢确定银座没有死人的,让人不由一叹。
现状就这么复杂:
1.全球化网络时代,警方的辖权相当有限。那些造谣的网特,伤害民众利益的行为,警方是无可奈何的。
2.网络时代“修理”一个人甚至毁灭一个人的生活,成本相当低廉。目前法律亦是空白,难以救援。
……
这就是我说的,“言论自由”的漏洞必须要堵住。否则,洪水再次淹没稻田。
我什么引申李敖先生的“三条件”,无他,这是恰当的公民教育。李敖先生敏感地意识到网络时代,现实颇为复杂,令人敬佩。
并不是说违反了,法律就一定可以惩戒你的。……很多时候,法律是无可奈何的。所以,我还原“红钻”案,便是希望还原这一法律实践,正如许霆案,最后的法律实践是符合现阶段国情的选择,亦是很好的普法教育。
正因为警方对跨国势力鞭长莫及,胡佳是“颠覆政权”罪,郑恩宠是“泄露国家机密罪”。就法律来说,没有一个是“因言获罪”的。政治上的较量,最后整治你,向来是“合适”的罪名,即使“言论自由”,你亦无可奈何的。
南方系其实注重的是这部分利益,可是,伸张“言论自由”的悖论亦在于此。胡佳、万延海都牵涉复杂的国外基金会,此中内情,只有他们和警方清楚。2002年,万延海被拘留是因为“二○○二年八月十七日,万延海将非法获取的国家机关标有机密级标识的内部文件,向境外人员、媒体、网站非法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八月二十五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对其拘留审查。经审查,万延海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主动认罪悔过,并积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进一步追查非法供密人。鉴于万延海认罪态度较好,能够主动交待问题,有法定从轻处理情节,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已对其教育训诫, 于九月廿日 依法责令其具结悔过,并予以释放。”
你看,这涉及《保密法》的问题,《保密法》是否需修正,这是个问题。亦不是“言论自由”这句空话所能解决的。
根据最近新闻,“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获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年8月25日 邀请爱知行研究所所长万延海同志担任该中心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咨询顾问,任期二年。
万延海1988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就读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专业。毕业后,万延海先后工作于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北京现代管理学院等单位,并于1990 年初开始性病艾滋病防治教育和相关研究工作。1994年初,万延海创办北京爱知行动项目;该项目于2002年9月注册为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现更名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万延海长期从事中国同性恋者的健康和权益工作,其创办的北京爱知行动项目为中国最早倡导同性恋者权益的组织。长期以来,该组织和多个国内外的相关同性恋者健康、权益和科学研究的机构保持工作关系。
本次,万延海受邀请担任国家艾滋病中心的工作咨询顾问,是中国政府卫生部门首次对其长期在该领域工作的一种肯定。1993年中,万延海当时在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开展帮助男性同性恋者预防艾滋病的工作受到阻扰。
资讯: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7-08-27 ”
万延海已经相当程度上获得官方主流的认可。还享有国外基金会的认可。很多人看不到我们国家究竟有了什么样的进步。万延海在“藏独”上是签字表态“支持”的,国家也并没有找他的麻烦。
以万延海可揣摩,胡佳“颠覆国家政权”罪后面想必是有些内幕的。我们并不知内情,一味被人诱导思考,亦是不妥。我的态度是:客观记账,将来定夺。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粗粗看过,普通百姓是可以拿上身份证,要求政府公开一定信息的。冯象的《木腿正义》为我们揭示了“实践”的重要,我们自己都当虚文,一味抱怨,中国哪里会有进步?李敖说过:每个人应该努力把法律变成“真的”。当年有王海,有为厕所收费告到法院的律师,正是这些“众人以为哗众取宠”的人们,为我们的法律实践做出了扎扎实实的贡献。
中纪委近日公布了举电话,当天打爆。如怕打击复,可以到公共电话亭,戴上帽子、墨镜。时代提供给我们的环境是绝对好于《地雷战》的农民的。
政府目前的趋势很明确,我们自己脚踏实地做过些什么,只有自己心里清楚。
“言论自由”不仅关涉政府和个人的关系,更关涉到大量“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利益。大家必须群策群力,堵漏洞,几害相较取其轻。
红钻案本来是恰当的底线,“权责相衬”应成为共识;“证据链完整”的时候,方是法律施用之地。
可是南方和尚们令人遗憾地唱歪了。
红钻案充分证明了警方的无奈和银座在“言论自由”下的弱势。
[ 陈郢客 ]
2008-06-28 05:28:52
说句实话,警方能处理红钻真是侥幸。
如果红钻真有一个朋友老爹在银广,即使红钻刻意造谣,但和朋友事先串好供,朋友说开玩笑逗红钻玩的,哪想到红钻会当真呢!
那么红钻虽然在网络上大量散布消息,但她确实“有据有本”、“被骗”而已,不算“造谣”,传谣警方目前是难以处理的。而那一位朋友,人家自己没去网络上大肆宣张,“我逗她玩哪晓得她那么笨,当真了”——喏,银座就算名誉全失,警方还是没法处理。(演绎推理,并非真有这么个人)
你看,造谣的成本有多低?证据链不完整,警方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的。网络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这是真的。我们在网络拥有的“自由”已经相当大了。
在网络世界面前,在如此“言论自由”面前,银座老板、济南媒体甚至政府都是弱势的。
南方“造谣”把济南媒体钉在“耻辱柱”上(omg),济南媒体其实是应当追究的。可是执法成本太大,南方语词上亦作了很多“后手”,法律顾问亦比济南媒体强大,这其实是很不公平的。
如果盲目“言论自由”(不立法追求权责相衬的话),越来越多的人们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据说银座有日资且有官家背景,尚且不免;何况你我呢?
至于南方,不妨看看南方对待“反藏独”的态度、对待“抵制家乐福”运动的态度,对待“捐款门”的态度,便可以知道,南方背后的势力所求的是什么。
就这一点来说,南方较民国史量才时期的《申》,较民国《大公》,差远了。
这两份纸能坚持“中国本位”“民众利益为重”;但是南方既不能坚持“中国本位”,其实也不能坚持“民众利益为重”,这亦是我目前只看重它“反腐败”一面的原因。
南方揭露腐败某种程度上亦是为了宣传土共不堪,需我布道之教;而我们利用这些信息是为了“监督土共见贤思齐”。拒绝私货,正确地使用南方,这才是我们恰当的态度。否则,不是我们看了一份纸,而是我们被纸忽悠洗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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