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为下轮改革画一张路线图
也为下轮改革画一张路线图
张铁源先生为中国的下一轮改革画好了一张路线图。虽然洋洋洒洒,关键词却是非常简单,而且是赤裸裸的没有丝毫的隐晦。是什么呢?那就是明确的把中国彻底改变颜色的希望,寄托在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年轻人身上!张先生甚至是信心满满的表示,当中国的80后走进国家领导核心的时候,就是中国共产党退出历史舞台之日!
我们姑且不去分析张先生这个观点的依据是什么?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他,和“他”背后所代表的那些人,或者说所代表的那个阶层,对中国未来改革的方向,异乎寻常的关心!笔者注意到关于下一轮改革,应该做些什么的各种右倾观点最近格外活跃。
这种现象是为什么?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什么是政治体制?
打开百度的词汇解释是这样说的。
政治体制一般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和制度,简称政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政治体制都不尽相同。政体包括了一个国家纵向的权力安排方式,这也叫做国家结构形式;它还包括了各个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这通常称作政权组织形式(在中国大陆,政体往往等同于政权组织形式)。与政治体制近义的称呼还包括“政权形式”、“国家形式”、“政府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政府制度”,这些都是针对政治上的分类用语。
简明扼要一句话,政治体制就是国家体制!
那么,中国,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又是什么样的国家体制?这一点我们只要打开宪法就一目了然。
我们看看宪法总纲的前面几条: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上面的八条十分明确了我们国家的体制。
特别是其中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以及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一条非常明确的告诉我们,中国是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六条则非常明确的告诉世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毫无疑问,国内外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中国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会不会动摇上面这两条最根本的条款?说明白一点,就是如果中国的下一轮政治体制改革,会修改或者废止上述两条,中国将彻底改变颜色!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也策划了一幅路线图。
未来深化改革的第一步是,继续强化中国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制!具体的做法主要有方面的几点:
第一、正如笔者在拙文《当贫富差距被急剧拉大的时候》中曾经建议:重新确立工农阶级(包括已经转化为工人阶级的农民工)在中国的领导地位。这种地位不仅是政治上的,也包括经济上的。必须要给最广大的工人阶级,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与经济地位的保障,真正让他们体会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党最大的拥护者,也只有他们代表了广大的中国人民。
即,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定义,在政治上进一步赋予他们的权益与地位,在经济上进一步明确他们的权利和地位。让他们成为具有实际意义的国家主人。
第二、进一步在全国人民大众中,强化共产主义、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宣传教育。在广大人民中重新树立符合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规范的高尚道德情操。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民中的信仰混乱的局面。要理直气壮的去宣传和鼓励,诸如共产主义无私奉献、雷锋精神等社会主义的主流思想和主流文化。用最坚决的方式和手段,反对各种“三俗”的社会思潮。
第三、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权利,巩固和提高人民大众的政治地位,以及参政议政的权力。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各种干部的监督权,提到一个新的高度。除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人民代表制度之外,笔者建议,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人民监察委员会。即,从基层到高层,普遍建立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监察员可以在人民代表中产生,也可以由选民另行选举产生。
人民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实行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监察。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有权越级向上反映和举各部门、官员违法乱纪的现象和行为。人民监察员对各部门和各级官员的政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人民监察委员会不对政府机构负责而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人民监察员的成员必须绝大多数来自基础群众,特别是来自工农群众。人民监察员应该减少党员比例,尽可能由普通群众担任。这样可以更加体现人民大众监察的本质。
以立法的方式保护人民监察员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同时要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
路线图的第二步是,逐步恢复和加强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逐步恢复和扩大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让我们国家的经济命脉,真正掌握在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工人阶级和工农联盟手里。
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私有化的比例,私有企业工资标准,以及私有企业应该另行向国家上缴高额税金。在立法以后采用最坚决、最透明的方式,对所有私有企业进行核查。将所有不合法的财产收没归国家所有。
第二、对那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经濒临倒闭或者举步维艰的城市的中小企业,(包括个体)实施收买式政策。即有国家收购,或部分收购,然后实行联合,成为新的国有,或者集体制企业。新的国有或者集体制企业实行工人群众监督下的厂长、或经理负责制。将这部分私有制企业,重新纳入公有制的轨道。
第三、在农村逐步将私人承包后,又转包给私人的土地和财产,同样实施由各地政府,或集体收买,然后实行联营合作。参考实行经理负责制,并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管理。
第四、对大型、重点行业的私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采取收购部分股份,或产业的手段,由国家参股来逐步改变其私有性质。
路线图的第三步,坚决削弱新型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话语权、参政权,避免在中国出现颜色革命!
我们必须从现在起,非常清醒的认识到,中国已经出现了国家体制发生改变的危机。我们不仅需要在政治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而且已经有必要在诸多的具体措施上加以预防。其中非常重要,也是必要的一点,就是削弱他们在政治上的话语权,防止他们利用这种权利蛊惑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特别是毒化我们的下一代。我们还必须在组织形式上警惕起来,防止他们进入党和国家的领导核心。决不能让我们的党成为他们这种人的政治工具!
现在,中华民族的何去何从,已经又一次摆在我们的面前。每一个有良知的,清醒的中国人都应该看到这样的危急性。在国家的未来有可能被改变颜色的危机关头,承担起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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