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频繁调整干部的背后
据新华网湖南道,中共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龙国华2010年4月1日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龙国华在任攸县县长、株洲县委书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多次借调整干部之机,收受、索取下属单位干部贿赂170余次,数额达人民币200万余元。花钱向担任县委书记的龙国华“买官”,曾是株洲县官场的一条“潜规则”。龙国华在即将调离赴任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际,突击调整提拔100多名干部,因此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仅原任株洲县副县长的肖某(另案处理),为感谢龙国华将他从条件相对较差的株洲县建工局局长的岗位上调至交通局任局长,后又提拔为副县长,一人就送给龙国华89万余元。
我党领导干部队伍中的又一个腐败分子倒下了,大家都说,龙国华被判处刑罚是罪有应得。类似的道,在纸上、电视新闻中几乎是经常出现的。笔者从这些道中发现,这些倒下的单位“一把手”普遍都存在着在任职期间频繁调整干部这样一个事实,而在频繁调整干部的背后都有着为了“卖官”而收受、索取本单位或下级单位工作人员贿赂的权钱交易问题。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陕西省商州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黑龙江省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辽宁省宽甸县原县委书记商殿举、安徽省蒙城县原县委书记孙孔文、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马招德等人的犯罪事实均证明了这一点。
象龙国华、王建华、李铁成等人的犯罪问题,事实上很早就表现出来了,但却往往要等过了很长的时间后才会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我们不能不说我们实行的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的。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使得许多单位的“一把手”们在本地方、本单位凡事唯己独尊,一切事情都是一个人说了算。党的民主制度、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党的廉政监督制度在这些单位形同虚设。像龙国华、李铁成等人的犯罪事实中无不说明了这一弊端的现实存在。
为什么在我们国家人们都热衷于当官?究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在对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职工之间在享受的待遇问题上所规定的不同,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使其在安排子女就业、升职等方面与一般百姓相比拥有着非常大的优势。我们在现实中不是经常能看到许多领导干部的子女既没有上什么名牌大学,也没有什么过人的才智,但是不仅毕业后可以进入重要的政府部门工作,而且在仕途上还一帆风顺,而普通百姓的子女大学毕业后要想和领导干部的子女一样,只能是去做梦了。二者之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巨大差异,使得人人都知道当官好。以李铁成原任县委书记的吉林省靖宇县为例,为了升职或保住官职,全县近200余名领导干部除过李铁成的妻子外没有一人没向李铁成行贿的(《中国青年》语)。如果做官没有巨大的利益,靖宇县的那200余名领导干部哪里会为了升职或保住官职去向县委书记李铁成行贿呢,他(她)们一个个又都没有得神经病,再说,我党想来也不会提拔200多名精神有问题的病人去为靖宇县的老百姓服务吧?!
领导干部一言堂、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无人监督、总是要等到不得不处理了才去处理,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悲哀。
实践证明,凡是在频繁调整干部的地方,其背后就一定存在着主要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或其他交易的问题,而且一查一个准。这已是一个被无数的事实证明了的真理。但就看谁去查、敢不敢去查。为我党的政权长久巩固计,请警惕频繁调整干部的背后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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