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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松:法院紧急制作在看守所秘密宣读赵东民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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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松律师承办赵东民案公》之一
: 忆通律师顾问网 :海涛 时间:2010-10-21 点击: 164
《阳光是最好的杀菌防腐剂》李劲松律师公“共产主义思想信仰者赵东民因‘协助100多名受害工人去陕西省总工会和平有序面谈了两次各7小时’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案 新城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及控方提交法院的相关证据材料(之一)《李劲松律师承办赵东民案公》之一: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孝民及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晓弘等于2010年10月19日晚紧急制作出来的并于2010年10月20日紧急在看守所秘密宣读(补充更正说明:李劲松律师10月19日下午三点多离开新城区法院时,审判长刘晓弘还明确回答说赵东民案的判决结果现在还没出来,李劲松律师是于当晚6点左右离开西安飞往广州.10月21日下午李劲松律师再次飞赴西安后,于10月22日上午第二次会见赵东民时确知,审判长刘晓弘等竟然是在10月19日晚上8点半左右紧急赶至看守所秘密宣读判决.而且,被秘密宣读的这份判决落款时间,竟然写成了10月17日)的“共产主义思想信仰者赵东民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2010)新刑初字第191号一审判决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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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民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已更新判决书扫描版)
赵东民案起诉书、辩护词(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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