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惊人之语”未免有些片面
胡德平“惊人之语”未免有些片面
舒愉
胡德平,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胡耀邦的长子,既是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又是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11月17日,在南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论坛”上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了一翻富有份量的谈话。
胡德平的这次公开谈话,说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好话,但也谈了些不适时宜的“惊人之语”:一是“清算民企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绩”;二是“你说改革开放当时就那么合法?”这两点是笔者不敢苟同的。本文仅就第一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胡德平说:“民营经济的诞生非但没有‘原罪’,而且应该早生十年,二十年。”“原罪”一词来之于西方圣经,意思是一个人生下来之前就是“有罪”的,这无疑极其荒唐。后来人们又将这种“原罪说”用之于带有血腥味的老牌资本家的“原始资本积累”,这倒是恰如其分。我们的改革是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的,是对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今天的民营企业已占国民经济的大半壁河山,他们的原始资本积累就是人们所说的“第一桶金”,因为受社会主义制度和各项政策的约束,与西方老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有本质的不同,民营企业的发展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功不可没的。但不能说民营企业一点问题也没有,更不能谁对“第一桶金”议论议论,说出了一些人不愿听的话,就给谁扣上一顶“否定改革成绩”的帽子。难道这是以理服人吗?
如果有人对依靠政策、依靠科学、依靠勤劳、依靠诚信发家致富的民营企业家说三道四,那不仅是在否定改革成绩,更是睁起眼睛说瞎话的政治疯子,这种人不能说没有,却是极少极少。但是,我们在肯定民营企业为今天的经济繁荣所作巨大贡献时,不能不看到他们中的一些人对社会进步的负面影响,从而对他们进行政策法律规范,以促进其健康发展。这样作并不会导致对发展民营企业的否定,更不会导致对改革成绩的否定。
胡德平对反腐败中揭露出来的大量官商勾结侵吞国家和人民财产的事实并不否认,只是不承认这就是所谓第一桶金的“原罪”。一些人利用价格双轨制官商倒卖、大肆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开办血汗工厂、摧残童工和工人身体健康、大量拖欠农民工血汗钱、钱权交易造成国资大量流失、大掀黄赌毒的恶浪、腐蚀和拉垮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干部……有的甚至一夜暴富等等,凡涉此类种种行为所积累起来的所谓“第一桶金”,真的就那么干净吗?这种不干净的“第一桶金”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清算,当然要彻底清算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做到尽其可能,难道人民群众对其遣责一下都不可以吗?不清算、不遣责,怎能保证民营企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轨道健康地发展?
和谐的内涵涉及面广,小到两个人之间,大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以及整个社会。胡德平在谈话中讲到建设和谐社会时,片面强调要消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二元结构,做到二者平起平坐,但对如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等等却不置可否,甚至强调对一些民营企业的所作所为不能说半个“不”字,我们这个社会能够和谐吗?这与六中全会的《决定》是否有些不相符呢?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