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一句俗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相信谁都知道。然看到张皓原网友转帖的张显的博客知道,王辉(张妙丈夫)为了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放弃了药家鑫就向王辉支付的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外的索赔。俺以为既不公平又不正义。
自古以来都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怕是老栓拿人血馒头时也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欠债就应该还钱,也许是美国欠了俺中国许多钱了就一边收紧包围圈、一边培植内奸、还一边挑动周边国家闹事想赖帐,但就算是绿纸头应该还是印点给俺们的。也许近年来资本家们对农民工们欠薪欠得太离谱了,要跳楼讨薪,可毕竟跳楼后还能讨回点薪水,即便是这薪水不够弥补跳楼造成的损失可还是讨回点薪水了。
古语还有一句就是“父债子还”,说的是父亲欠下的债务应该是儿子偿还。那儿子欠下的债务父亲应该还吗?相信网友们也是认同的,常见的是孩子闯祸了打碎了邻居的窗户玻璃,父亲会忙不迭地赶过去又是赔礼道慊又是给邻居换上新玻璃。应该说“父债子还”与“子债父还”是等同的。
再来看看药家鑫案,法院判决药家鑫死刑,并赔偿张妙的丧葬费四万多元。不想评论法院的裁定是否公平,也不想评论法院的裁定是否正义,更不想评论法院的裁定为何留下许多后门。但药家鑫如此凶残地杀害张妙实在是令人发指,药家鑫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俗话说“杀人偿命”吗,药家鑫被判死刑是正常的,而且药家鑫如此凶残地杀害张妙,依俺看被处剐刑才解气,然现在没有剐刑了。
再看看药家鑫的父母,在这案件中始终未见向王辉家道歉一下,俺在想,如果药家鑫的父母如果在事发后向王辉家诚意道歉,也许有可能能免药家鑫一死。也许正是因为药家鑫的父母的傲慢促成了药家鑫案的轰动效应并被法院判决死刑。也许药家鑫的父母想到这些,肠子都会悔青了的。
网上说药家鑫的父亲是军队在当地的军工厂的军代表(政委),俺估计应该也是位党员,夫妻俩培养出如此的钢琴大师如此技能迁移成杀人大师,也应该是肠子悔青了的,但这只是药家家里的事情。而药家培养出来的药家鑫凶残地杀害了二岁孩子的母亲、青年王辉的爱妻、老父张平选的娇女,却不是药家的事情。因此药家鑫理应对王辉、张平选进行赔偿,请别说什么不需要对王辉的精神赔偿,王辉永远失去了和张妙庆祝金婚银婚喜庆的机会了。请别说张平选老夫妻俩还未达到六十岁,可再过几年后张平选老夫妻俩达到六十岁后怎么办?俺们国家的平均寿命应该超过六十岁了吧!请别说药家鑫的父母也要养老,是药家鑫的父母培养出来如此凶残的杀人犯杀害了张妙,不是张家人对你药家造成的伤害,既然是药家鑫如此凶残,理应药家对王辉对张家进行赔偿,而且在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后由药家鑫的父母完成这份赔偿,这就是俺认为的“父债子还”“子债父还”!
俺还是相信药家鑫的父母在药家鑫被处决后,会承担起药家鑫对王辉家对张平选家的赔偿的,作为人民解放军的一名军人,一名政委,是不对玷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荣誉的。相信药家鑫父亲所在的部队也会教育他还上药家鑫所欠的杀害张妙的债的。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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