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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问题给李振城老师的三封来信

2025-02-25 观点 评论 阅读
  

  孙达龙感言:读《人民公社的周家庄模式给予人们的启示》

  

  今天,读了李研究员的《人民公社的周家庄模式给予人们的启示》和《为何那篇道和评论会引起强烈反响?》评论文章后,本人认为对中国而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只有科学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的信念倍增。

  

   解决中国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仅仅从分配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中国执政党必须旗帜鲜明地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政治上实实在在地坚持工人阶级的有效领导权,巩固壮大工农联盟。譬如人大代表,必须按人口的比例,工农代表名额必须占90%以上。

  

  但遗憾的今日,几亿农民工才两个代表,却还被吹上了天,而从事实上,早己否定了《宪法》上的明文规定,即:“工农主人翁地位”,否定了国徽上的麦穗和齿轮,否定了党旗上的镰刀和铁锤。

  

  目前GDP的高速增长,只是带来了福布斯排名榜上富翁数量和吉尼系数的更快增长,这种情况若不彻底扭转,中国几千年的均贫富传统,几十年毛泽东思想旗帜熏陶的亿万工农,估量是决不会无限期地忍耐下去的!近年来,无数不稳定因素在积聚能量足以证明。

  

  如此和谐,中国则危矣!中国巨额的社会财富,大都掌握在国家或少数个人手中,在国际上,已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霸权的情况下,走全面私有化的资本主义道路,世界必然形成最黑暗,最腐朽的资本主义或官僚买办资本主义。

  

  但遗憾的是,美国全面私有化的资本主义道路,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下,己经事实上宣布了破产。

  

   必须指出,中国经济建设发展到今天,下一步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工业化和信息化。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如果不迅速改变三十年来在“精蝇”理论指导下的小农经营为主的状况,则断然是担当不起这个重任的。

  

   因此,无论从消除两极分化、启动十几亿人口的消费市场、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来看,还是从适应整个国民经济现代化需要来看,今天坚持周家庄等集体化模式,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道路,无论强调到什么地步都不过分。

  

  李研究员的《人民公社的周家庄模式给予人们的启示》等评论文章,是在即将迎来新中国60周年纪念日,恰到好处地回应了改革“精蝇”的理论体系、政策导向及三十年来的思想混乱,准确无误地给出了清澈有效的事实答案和一剂灵丹妙药, 即对中国而言:“只有切实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够真正地救中国”。

  

  读者 孙达龙 2009-03-17

  

  广西春扬感言:回顾60年来关于农村两条道路之争

  

  尊敬的李老师:

  

   拜读您对《今晚》记者孙玉松的采访导《存活51年的周家庄人民公社农民无人外出打工》的评论和孙记者的导原文以及一些读者为此而表达的惊喜感言。既受启发又引起我一连串的联想。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又是基础的基础。人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要解决13亿人的粮食问题,是靠家庭联产承包的小农生产呢还是靠把农民组织起来集体经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来解决呢毛主席早在1943年时,就号召农民男女老少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见《毛选》三卷931页)

  

   毛主席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指出:“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资产阶级观念”。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即土地买卖租佃自由,借贷自由,雇工自由,贸易自由-笔者注),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见《毛选》五卷120页)。

  

  毛主席的英明论断,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就指出的,距今已有五、六十年了,土改之后,农民虽然圆了千年耕者有其田之梦,但是,正如列宁说的:“小生产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土改之后,一些农民由于少耕牛,缺农具和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加上当时实行“确保私有”,“四大自由”的政策,不少地方就出现了翻身农民卖田借债重新受苦受剥削的现象。当年湖南省就出了个“刘介梅翻身忘本回头”的故事(刘介梅土改分得了田地耕牛农具,娶了老婆生了娃,丰衣足食之后,又放债买了田,剥削自己的阶级兄弟,后经党的教育,提高了觉悟,放弃剥削重新归队参加了合作社。湖南省把这件事编成戏剧,在全国演唱,使广大农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笔者注)

  

  今年是新中国建国60周年。如果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划界,则中国农民在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指引下,走组织起来追求共同富裕道路已有30年,而在以小岗村分田单干为标志,不走人民公社集体化道路也正好是30年。三十年河东,三十河西,各领风骚,各有千秋。

  

   毛主席为什么强调要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呢?1962年夏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如何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问题,会上有的省领导介绍少数地方试行“包产到户”和“产量责任制”的增产情况。毛泽东听完汇后,很严肃地说“什么产量责任制”什么“包产到户”统统是单干。搞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两年都不要,一年就分化。两极分化会越来越严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一边富裕,军、烈、工、干属和五保户这边就会贫穷。

  

   毛泽东当时说:“搞包产到户还是搞集体生产,这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问题。我们有些同志,遇到困难不是向马克思那里找答案,而是向资本主义那里找答案。”(见《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第23、24页)。

  

   人们批评人民公社时,往往说它“吃大锅饭”、“穷过渡”,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等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胜于雄辩,且看中央领导是怎么评介我国的合作化道路的:

  

  邓小平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今天我们还要从理论上加以阐述。当然缺点也有。从工作来看,有时候在有的问题上是急了一些。(《邓选》二卷302页)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评价:“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个体农业,我们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成。……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到195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1952到1980年农业合作化取得的成就:

  

  1、 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全国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三亿亩扩大到现在(81年)的六亿七千多万亩。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河一般洪水灾害得到初步控制。1980年同1952年相比,全国粮食增长一倍多,尽管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已近十亿,我们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七条)。

  

  2、 对我国工业化的贡献。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所所长马晓河披露:“建国后五十多年,农民对工业化所需资金,贡献超过一万亿。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的农业税3945.66亿元,此外国家从1953年起开始对粮棉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据不完全的统计到1983年,30年间,通过“剪刀差”,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超过6000亿元。在基本无外援的情况下,使我国工业总产值增加了38倍,重工业产值增加了90倍。从1952年到1977年,工业产量以每年平均11.3%的速度增长,比1978年到2007年的增长率并不低。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30%增加到72%,我国已从一个基本的农业国转变成一个初具规模的工业国。此外还能制造两弹一星和生产了大量的喷气式飞机、重型拖拉机和远洋万吨轮船。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一时期建设起来的。(见《南方周末》06、1、19期18版和美国莫里斯、迈斯纳著的《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下册537页。

  

  3、 建立全国性合作社网络,使国家更便于控制农业生产和余粮征购,为城镇居民提供更稳定的粮食供应和为工业提供原料和资金,巩固了工农联盟。

  

  4、 大规模的集体经营会促使科学技术知识更快地普及,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

  

  5、 集体劳动,按劳分配,使得农民收入大体平衡,防止贫富悬殊,杜绝两极分化。

  

  6、 防止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和社会阶级分化再度出现。毛泽东1953年11月说:“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道路。(见《毛泽东选集》五卷第123页) 1955年中又说:“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成富农,许多贫农,则因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毛泽东选集》五卷第187页)。

  

  上述列举的有关理论和事实,正如李老师您的评论所说:“把人民公社当作“大锅饭”、“穷过渡”的极左举措,进行彻底批判和丑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是违反历史辩证法的,是完全错误的,是极其有害的。”

  

  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制订和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三十年的实践,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是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按照邓小平说的,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改革,亦即坚持社会主义的改革。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照我们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两极分化了呢还是共同富裕了呢按照毛泽东说的搞什么“产量责任制”、“包产到户”,统统都是单干,搞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的告诫,对照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不是已经两极分化了呢事实胜于雄辩,分田单干的没有共同富裕,只有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且看:

  

  近年中央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如免除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鼓励土地流转补贴等等,据2006年1月8日《人民日》刊登安徽一种粮大户说,我承包400亩种粮,农业税减免2.5万元,种粮每亩补贴10元,买良种每亩十多元,等于我白增收入三、四万。2008年10月16日《新闻联播》介绍湖北大治农民候安杰租种亩流转农田,加上其中用来种菜7000亩,共收入2660万元,除去地租、种子、人工等外,纯收入1200多万。2008年10月31日,中国上海网道,松江区新滨镇南杨村的“家庭农场”俞周峰种了90亩水稻,养了400头肉猪,除去土地流转费和各种成本开支,加上政府扶植“家庭农场”的补贴,俞家今年的净收入达10万元以上.试想,老两口要种90亩地还养400头猪,不雇工能行吗可以想见,随着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的推行,雇工剥削也将随之在中国农村发展起来,这究竟是一条导致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还是一条导致两极分化的道路呢?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广大农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出现了贫富悬殊,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始终坚持不分田到户,而走集体经营道路的如华西村、南街村、周家庄公社、韩河村……全国约有2000多个这样的集体。它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迅速,率先进入共同富裕的先进行列。它们那里没有贫穷,也没有暴发户,没有大量的社会矛盾,集体福利和保障健全。无一不是当地最发达、和谐的社区,也是不争的事实,实践最有力地证明了所谓“集体道路不能使农民富裕”的谎言。

  

  邓小平历来主张我国的农业最终要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集体化。到了晚年,他更加重视农业集体化集约化的问题。他说:“以后分工越来越细,工艺越来越新,一家一户办不了,最终要走上集体化的道路”(《邓小平年谱》第1338页)。

  

  什么时候才开始再引导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呢这需要专家论证和党中央决策。但是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国五十年代的合作化,计划用十五年去完成,结果不到五年就完成了。除了我们有急于求成的缺点外,主要是我国当时的农民有三分之二是贫困户,集体化对他们有利。而苏联搞农业集体化时有较多的农户是中产阶级,所以很多农民反对集体化,结果造成流血动乱。教训是:长期推迟集体化的实现,会导致农村的阶级分化,并强化农村中居于优势的富农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反抗。

  

  近年中央大力宣传“天下第一村”华西村和吴仁宝老书记的先进事迹,令国人特别是农民为之振奋。去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全面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讲话之后,今年1月12日和19日, 《人民日》先后发表了《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在当代中国搞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倒退》、《我国决不能搞私有化》等文章。这些文章反映了党心民意,反映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也反映了当前一些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右派精英受到党和人民的重拳出击。当我们看到这些文章时,兴奋之情难以言表,纷纷奔走相告,并印发亲朋好友,表达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热爱和向往。您的评论正在部分老同志中传阅,有的还拿去复印存阅。拙文如有不对,请予指正,如蒙上网,请用“春天的太阳”或“春阳”之名。

  

  此致

  

  敬礼

  

  广西 春扬

  

  2009年3月21日

  

  一位大学生的感言:村官特权多,贫农受欺凌

  

  李教授:

  

  您好,您上网的两篇文章,我已仔细阅读。

  

  现在,我们学校正在开展全面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的政治理论课主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相关内容。看到您的文章《人民公社的周家庄模式给予人们的启示》,我深刻地感到,我们接触的毛泽东思想是不全面的。这让我感到有些担心。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是我们这个专业一个党支部的书记。在发展党员时发现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现在不少大学生党员在思想方面缺乏主见。由于我们出生在八十年代末或九十年代初,对一些历史问题没有切身感受,因此对毛泽东思想有很大的抵触,认为那些都是过时的。当然,这也与我们工科院校同学对政治理论方面关心甚少有关。

  

   由于我的理论水平实在是太低,下面主要结合我自己家乡谈一点切身感受。我家乡在辽宁省的一个小村庄。我认为我们那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一个小村官就有特权,是个小村官的亲属就能占到便宜。我很痛恨这种事情。不仅在我村,周围的村都是这样,大家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些事情。即使是一个小队长,也能在分地或在农村土地承包上占到便宜,而作为无权无势的比较贫穷的普通农民,看着自己的地被队长私自卖掉也只能忍气吞声,如果不想自己在以后的分地时受欺负的话。而且,换选队长也没用,好像大家都习惯了当官的特权;一旦自己被选为队长或是书记时,就以为理所当然地可以拥有特权。我想,这与私有观念泛滥,形成了痼疾直接相关。农民思想素质本来就有待提高,私有观念的大肆盛行,更使农民把私有观念的老底都翻了出来。

  

   农业税全免之后,表面上村干部没有什么口实来乱收费,但变相收费还是屡见不鲜,尤其是各种名目的罚款,更是让农民防不慎防。如林业罚款,虽然农民上山砍树该罚,但试问为什么农民上山砍树开荒屡禁不止?因为村干部砍的最多,开的面积最大,其他农民能不红眼!而且抓到村官睁一眼闭一眼,抓到老百姓,要是你没有一点靠山,罚款几千元还是轻的。我们那里的农民,大概一年的平均收入是8000~9000元左右(这是我自己的估计),罚几千元,等于半年的活就白干了。但只要你和干部有点儿联系,给他几百块就可以随便砍树;没靠山,见你砍一次就罚你一次。这是不是以人为本?是不是统筹兼顾?是不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林业罚款,从来不给收据,罚款数额全凭他们的心情;给钱慢了,不高兴的话还要抓你蹲几天。试问这些人,你们当中有没有共产党员?与强盗有何区别?这不就是滥用国家职权吗?

  

   还有,农村扶贫款和扶贫物资的分配,很难与“贫”字挂上钩。扶贫款流转到真正的穷人,一年不到几十元,扶贫物资更是不见踪影。那钱和物资到哪里去了?这就回答了为什么一个小队的队长,一年只有几百块的工资,还有人抢着去当,无利不起早!

  

   这些,在我们那里只是九牛一毛。有些问题,我的水平还不能看透。我也是正在进一步的学习和总结的过程中。

  

   看到李教授的文章,想到我们那里农村存在的问题,我不仅感到痛心,更感到焦急。感谢您的这篇文章,让我能更全面真实地了解外面的世界,在是非的评判标准方面能有更好的准绳。

  

   此致

  

  敬礼

  

   在校大学生 流星

  

  2009年3月18日

标签:农民   社会主义   道路   中国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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