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夯实民主制度的基础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只有夯实民主制度的基础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发展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整体提高了,但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腐败和分配不公日益严重,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群体闹事、群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范围之广(遍及全国各省、地、县),规模之大(数百人、数千人),情节之严重(卧轨、挡路、堵门),时间之久(近二十年,还在继续),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是从来没有的,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国家新闻部门公布的十大社会热点问题,分配不公名列第二! (排在首位的是腐败)
谁都知道,这是个老问题。那么,这个问题是怎样形成的?给国家、给人民带来了哪些危害?民众反映如此强烈,又为什么长期得不到解决?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一、在改革中利益关系是如何调整的?
公平合理的分配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进步,一个国家制度是否优越的重要标志。分配合理了,人民就有公平感、幸福感,就能调动人民群众劳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变革、不断完善分配方式的历史。改革开放后,鉴于计划经济分配方式的不足之处,随着经济形式的转变,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出台了一系列不公平的分配政策,破坏了正常的分配秩序,人为的拉大了贫富差距,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当人民群众质问、抱怨分配不公的时候,官员们说:“这是在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
分配政策改革的方向是更加公平、更加合理、更加接近按劳分配的原则,更符合商品经济的规律。那么进入上个世经90年代以后,他们在分配领域究竟是如何调整利益关系的呢?
1、利用手中撑握的分配大权,处处占优,先捞一把。
先说工资。进入上个世经90年代以来,不到20年的时间,党政干部的平均工资长了30倍,是在岗职工的四、五倍,下岗职工几年生活费的总和也比不上他们半年的工资收入。上个世纪90年代末,说是为了扩大内需起动市场,对嗷嗷待哺的下岗职工不管不问,对消费饱和的机关人员却一年大幅度长了了两次工资!这与毛泽东时代分配倾向一线职工、困难时期同甘共苦,这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萧条时,工人收入减少,上层人员减薪形成了鲜明对照!
每次长工资,机关干部是企业职工的七、八倍,而且年终要从年初补,年初要从前一年补,这工资补的零头胜过企业职工全年的收入!企业职工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下岗七、八年没有一分钱,也没有补发一说。
其次说福利。他们打着房改的名义,十几年的时间换了几次房,仅此一项就无偿占有了几十万、上百万!房改之后,又有了房贴、住房公积金,还有交通、通讯、误餐等各项补帖,这些工资外的收入也远远超过了在岗职工的收入!
取消了公费医疗,他们及时纳入了医保。
另外,还有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各种灰色收入!
他们的钱吃不完、用不尽,不少人用来入股、炒股、放贷、买门头搞出租、倒卖房产,钱生钱,利滚利。然而这些都在明处,不需要大权,不需要越轨,而那些有权的,暗地卖官鬻爵,官商勾结,点个头,签个字就可以得到巨额款项!
如果把中国人分成三个群体,即工人、农民、资本家、国家干部,改革开改以来,获利最大的是资本家与国家干部。有一个全国人大代表作过调查,97%的官员都反对财产申制度,再说腐败是极个别人、极个别现象恐怕连他自己都未必相信!
有专家说,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成果人民没有得到,基本上让腐败给抵消了。
2、国企高管,白手摸大鱼,年薪数千万!
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年薪6616.1万元,2009年经国家有关部门干预,国企高管年薪高限2800万元,这些年一般国企高管年薪数百万元的屡见不鲜!,而一个本科生想谋到一个月薪1500元的岗位都十分困难,月薪不足千元的职工也非常普遍,时刻受到安全威协的井下挖煤工平均月薪也不足3000元!
如果是一个私企老板,全靠个人的投资,全凭个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拼搏,只要是守法经营,他无论获得多少财富,都无可非议!而国企高管如此高的年薪,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都是不合理的!
首先从投资看。国营企业的巨额投资是国家的,实际上是纳税的老百姓的,真正的老板、“东家”是国家,是人民。国营企业经营税后的利润应属于国家,属于人民,管理者的收入应该受到国家的控制,人民的认可!而他两手空空,一毛不拔,按排在那个位置上,转身就成了大老板!这些年来,国家管理失控,人民无权干预,收入由他们自定,高出所在企业职工的数百倍,高出其他行业职工的数千倍,是不合理的!
再从承担的风险看,国营大企业都是国家的垄断企业,既不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搏弈,又不需要大的能耐管理,是个旱涝保收,坐收渔利的行当!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又缺乏监督管理的情况下,他们的责任心仅凭个人的良心,大不了走人,换个地方,但也盆盈钵满了!
3、企业职工下岗,一分钱不给走人!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相继破产,职工纷纷下岗,在这种形势下,政府以砸铁锅、端掉铁饭碗的口号对下岗职工不说一句话,不给一分钱。大部分家庭是夫妻双方下岗,全家一块下岗,突然终止了收入,吃不上饭、看不起病,无力孝敬父母,无钱供子女上学,“一夜回到了解放前”!说农民苦,下岗职工比农民还要苦!
在经济转型时期,企业破产是不可避免的,职工下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分钱不给走人是不对的。
首先从转型的所有制基础看。改革前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国营职工是全民职工,国家财富是他们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国家财产有他们一份,改革后应该对他们付出的劳动予以补偿,应该分给他们应得的一份!
其次,从破产的责任看。改革之初,由于经济过热,只求产值不顾效益,重复投资,盲目上马,一些企业关闭了;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两权分离,人财物集于一身,由于用人不当,一些企业毁掉了;决策失误、用人不当,这些完全是政府责任!市场开放以后,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异军突起,由于国营企业设备老化,历史包袱重,竞争乏力,一些企业破产了,这是政策的原因,历史的原因,没有哪一个企业破产是因为职工捣蛋偷懒造成的,然而把破产的损失、改革的成本全部推给了职工,下岗后一无所有,政府官员不仅毫发未损而且大幅度增长了工资,提高了福利待遇!
再从经济的转型看。采取什么形式发展经济是国家政权决定的,老百姓没有选择的权力。解放后是共产党把中国人民领到计划经济这条路上来的,现在转变经济形式,国家有责任把人民群众安全地引向市场经济。国家改革应该统筹安排,制订相应措施,有一个过渡时期,给职工一个喘息的机会。冬夏交替还有春秋作缓,上苍还有惜人意,改革怎么能不顾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呢?
4、把下岗职工的生活出路完全推给了“市场经济”。
职工下岗,没有了工资揭不开锅,壮了壮胆找到政府,官员们很不耐烦,正色说:“现在是市场经济,天上不会掉馅饼,你们也有两只手,应该自己闯市场!”
市场经济为一切有志者开辟了一个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也为普通劳动者开辟了一个生存的空间,但它不是广大劳动者的天堂,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尤其在两种经济形式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不建全、不完善,给下岗职工自谋生路带来诸多客观困难。
打工,劳动力供大于求,象积压的商品卖不出去,年轻人出力不挣钱,下岗的转业干部、老职工年龄偏大根本没人要。
做生意手无分文。计划经济时期工资低,月进月出,根本无存款。投亲靠友借点钱或向个人贷点高利贷,摆个地摊,卖个小吃,那时做生意可比不得刚开放头几年,农民大军进城,职工大批下岗,两军汇集,“十亿人民九亿商”,买的没有卖的多,竞争激烈,利润微薄,累死累活最多混个温饱,再加上各个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常常入不敷出!
有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有个体经营的自由,不能代替合理的补偿,宣布了市场经济,不能说对职工不管不问了!
5、短暂微薄的生活费大平均、一刀切!
职工下岗七、八年没有任何政策,直到1997年6月,面临香港回归,下岗职工才有了百余元的生活费,后来又有了“三条线”(即下岗、失业生活费、最低生活保障)。这个“三条线”不论干部还是职工,不论工程师还是普通劳动者,不论工龄长短,统统一个标准。这个“三条线”数额低、时限短、条件苛刻。百余的生活费,交了水电费、燃料费,剩下的连买油盐的钱都不够!而且做小生意的没有,改制企业下岗职工不给。做小生意免了工商费就停了生活费,说是不可兼得。
6、生不同命,死不同价。
改革后的分配政策,条条对机关人员有利,处处对企业职工不公。在岗的,党政机关人员的工资是企业职工的四五倍;下岗的,机关人员给几十万,企业职工分文未有;退休的,退休金相差三四倍;医保也有差别,小病医疗机关人员是工资的7%,企业职工是4.5%;死了仍不放过,,丧葬费,机关人员按一年的工资给,企业按一个月的工资给。
共项一块蓝天,处处低人一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7、贡献与收入倒挂。
一个早年毕业工作几十年的工程师,一个红心向党比一般职工流了更多汗的劳动模范,一个为经济建设操心费力最终没能钻进机关的企业干部,一个带兵打仗几十年的营团职转业干部,其收入远远比不上党政机关的勤杂工,比不上垄断企业的文盲家属工。一个在抗美援朝战场上流过血、负过伤、挨过冻、吃过苦的企业老干部、老战士比不上在企业工作孙子辈的娃娃!大半生的努力等于零,力为国家白出了!如此调整真是背天背理!
8、劳者不获,获者不劳。
农民风吹日晒劳作一年,交粮打白条,外出打工要不回血汗钱;工人奴役般的劳动,仅仅满足温饱;个体工商户起早贪黑,摆个地摊,交了税费,还要承受“三乱”;清洁工没有星期天,每天干十几个小时,每月才二三百元。改革开放以来,在一片精减声中,党政机关越来越庞大,轮岗内退收入不减,有靠山的不上班工资照拿。“好单位”超编几十倍,一个人的活几十个人干,塞的都是当官的亲属子女!“出力的不挣钱,挣钱的不出力”,“盖楼房的住草房,卖盐的喝淡汤”,人民怨声载道!
9、房改,干部无偿占有几十万,企业职工寸草不得,补偿分文不给!
住房改革的本意是中止福利分房,实行个人购买商品房。目的是为了加速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拓宽经济发展的渠道。方法是原有公房的房改房,原来没分到公房的按标准予以货币补偿。应该说这个初衷是正确的,这个方法是合理的,然而在执行中完全走了样,再一次制造了不公平!
说中止福利分房,这无异于给当权者发出建公房的动员令,各地党政机关掀起了大建公房的热潮。资金哪里来?权大的挪用、摊派;权小的乱收费、乱罚款,在弱势群体身上榨油!暂时没有钱,料钱赊着,工钱欠着,楼房照样盖!建完了、分完了,看看小了再建大的;样式旧了,再建豪华现代的!短短几年换了好几次,得了好几套!一人数套,家庭成员人均一套的现象不足为奇!一套豪宅只需交少量的钱就成了个人的私产,仅此一项就无偿占有了几十万、上百万!这无偿占有的部分,谁来买单?还是老百姓!
而企业职工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有幸参加房改的,都是原先陈旧、狭小的房子。大部分原先没有分到公房的职工,说是货币补偿,是由所在企业出资,房改时正是全国经济大面积滑坡的时期,企业无力承担,既使效益稍好点的企业,在实行了个人承包以后,他也不愿意承担历史旧帐,因此,货币补偿成了空头支票!对于转业干部的住房,《国防法》要求“给予优待”,国家文件不仅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标准,并且有专项拨款,然而在企业工作没有分到公房的转业干部也同样未得到任何补偿!
有些转业干部、老职工既没有享受房改,更没有得到住房公积金,为国家干了几十年,在住房待遇方面没有得到丝毫利益!
房改,对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作的全民职工,国家应该统一标准,一视同仁,其补偿应由国家支付,财力不足也应分期偿付。一个有责任的政府,一个由人民供养还有点良知的官员怎么能眼睁睁的让老百姓吃亏呢?房改后中止了福利分房,机关干部有了房贴、住房公积金就不应该再建公房、分公房,既使建了也应该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老百姓虽然没见到国家房改文件,但相信不会公开允许再建公房,然而,全国从上到下机关建房成风,不予制止,这不是默认了吗?因为他们个人也能分得一杯羹!如此这样怎么能叫官员不腐败?怎么能叫人民无怨言?
10、把企业军转干部政策的一切待遇全部取消!
一个国家不论是夺取政权还是巩固政权,首当其冲的是军队,战时流血牺牲,平时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关键时刻用得上。从古至今不论哪个国家,哪个朝代,对解甲军官都妥善安置。为了有法可依,确保转业干部的权益,改革后,国家制订了《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其中对转业干部的待遇提出了要求,中共中央又制订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又多次联合下发文件,对转业干部的身份、工资、退休、福利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安排在企业工作的转业干部也专门作了规定。然而,没有经过人大常委会,中央没有下文,国家机关职能部门在所谓的改革中,把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中规定的一切待遇全部取消了!这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合法利益的剥夺,是对中央文件的蔑视,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战!
取消转业干部的待遇以后,他们与一般新职工一样,下岗不给一分钱,生活费同样百余元,看病无医保,单位破产个人交费托管档案,退休后按企业职工给退休金。生活困难没人问,个人找了没人理,全国军转干部联合上访多年,国家有关部门2003年才不得不制订了解困措施。这个措施与国家法律、党的一贯政策相悖,其待遇比同等条件安排在机关工作的转业干部相差好几倍!既使是这样的文件,落实起来也大打折扣!人发<2002>82号文件明确规定,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对企业军转干部要重点倾斜。 2003年9月27日 人事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又要求:“今后在国家统一布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各地要继续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2007年7月17日 ,在全国普调工资前夕,中宣部等8部门又联合个发了文件,即中宣发<2007>9号文件,再次强调“要继续向企业军转干部倾斜”。7年来,1分也没有倾斜,5次调整养老金,还不及机关人员一次长的多!国家出台解困意见后,转业干部上访平息了两年,可因倾斜政策不落实,在全国各地又再一次掀起了上访高潮!
11、改革就是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当困难群体据理力争,官员们理屈词穷无言以对的时候,揭开面纱干脆说“改革就是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了少数人的利益,牺牲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保护了权者的利益,把别人应得的利益装进自己的口袋,这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难道“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真是改革发展绕不过的坎吗?
经济发展了,社会物资财富增加了,更利于协调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如果管好了干部,腐败不至于这么严重;如果机关人员收入长慢点,垄断企业的收入合理点,减轻农民负担的口号落到实处,及时制订下岗职工政策,贫富差距就没有这么大!随着经济形式的转换,作为一个有责任的政府,本来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制订相应政策,安排好群众生活,给广大劳动者开辟一块生存的空间。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及时制订政策,当群众反映强烈,呼声震耳,上访频繁,以至不断发生群体事件的时候,宁愿花费大量的精力、人力、财力、动用公安去制止压制,也不愿坐下来听听群众的声音,铺下身子到群众中去调查,制订相关政策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是为什么?从根本上说,就是他们的思想变了,立场变了!他们的思想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的立场完全站到了对立面,这些人与人民群众走的不是一条道!
二、分配不公带来的危害。
按劳分配反映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违反了它就会受到惩罚,就会遭到应,分配不公造成的后果是及其严重的。
1、它造成了两极分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足以反映当前的贫富差距,现在用国际统计的办法―――基尼系数,就是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人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市场经济承认差距,允许差距,但不能过大,0.4是国际警戒线,超过了就视为过大,就会出乱子。
我国的基尼系数由改革初期的0.3,2003年上升到0.46,2006年上升到0.496,家庭人均资产上升到0.653,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相差55倍。据有关专家估计以及普通大众认为实际数值会更高。
我们国家在这么短的时期内,贫富差距拉的这么大,在国际上是少有的!应该说,这不是市场经济带来的,是不公平的分配政策人为地制造的!
2、它为官员腐败铺设了温床。有权的不受监督任意捞,一般官员靠政策倾斜同样富有。有人说,在这样的条件下,想不腐败都难!从一些案例看出,有些在以前很清廉的老干部,有些上任之初想为人民干翻事业的年轻干部,在这样的环境下思想变了质,最后也成了大贪。现在老百姓不仅恨腐败分子,更恨腐败政策。
3、它制造了社会的不安定。贫富差距超过了国际警戒线,必然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现在当官的认为老百姓不好管了,教育也不灵了。为什么?这是因为群众的忍耐到了极限!他们满腹的怨愤时刻都想爆发!他们对分配不公的愤懑比“四人帮”时期左的压抑感更为强烈!
1988+1年夏季的学潮,虽然当时舆论一边倒,可那时工人农民还能吃得上饭,看得起病,子女上得起学,社会上还没有形成困难群体,老百姓还是听中央的,上面一表明态度,很快就平稳了局势。这样的事件如果再推迟几年发生,其后果可想而知!社会深层次的矛盾,不只是贵州瓷安县才有的!
4、它搅乱了人们的思想败坏了社会风气。人都有获得更多的物资财富,过好日子的欲望,如果按劳分配的政策占主导地位就能正确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如果有劳而不得的感受,就会另谋生路;如果他看到不劳而获的现实,就会走捷径、走斜|路。如今官贪民盗,弱肉强食,诚信缺失,道德滑坡,这与分配不公有直接关系!在分配不公政策下,廉洁奉公不再是自律崇尚的品德。当吃不上饭没人问的时候,以前的老劳模感到过去付出的太多后悔了;老干部分房让给别人,该拿的提成、该得的奖金不要,认为太傻了!
意识是物资的反映,感情是客观实践的结晶。一个人只有感受到国家政策代表他的利益,他才会自觉地维护政权;只有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他才会主动地回社会;只有合理地得到个人利益,他才会甘愿的奉献!想叫马儿跑的好,又想叫马儿不吃草,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5、它破坏了经济的发展。分配不公不仅措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而且导致了两极分化,少部分富有者消费饱和,大部分穷者无钱消费,内需不足,市场萧条;企业关闭,就业受限,形成了经济的恶性循环。
6、它离间了干群关系。分配不公造成了广大群众与政府官员的对立,干部藐视群众,群众看不起干部;干部说话言不由衷,群众听了根本不理;出现了丑闻,网上一片哗然;发生了群体事件,老百姓拍手称快;反映干部丑态的顺口溜、政治笑话在社会上广为流传。
是哪些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制定了这些不公平的分配政策?谁应该为分配不公带来的严重后果买单?-----多年来,只看到老百姓的愤怒与埋怨,从没听到有人作过自我批评!
三、分配不公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
人能够承受贫穷,但不能忍受不公。自从产生了分配不公的政策,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就很强烈,盼望改变这种状况的心情也非常迫切。为什么一直未得到解决?这是因为分配不公不仅给广大劳动者带来了损害与贫困,它同时也给少部分人带来了额外利益;它不仅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而且也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极力维护;受制者无权,维护者左右着改革的进程!
根据我们国家的体制,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反映民意、参于管理,而这些代表的产生,代表不了人民的真实意愿!
根据人民代表选举的程序,普通公民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力,只能在本村、本居委会。既使在这样的范围内,其代表候选人都是上面事先确定的。投票前居委会要求“要配合”,不配合以后找他们办什么手续要给脸看!到了当家作主、行使公民权力的这一天,选民坐下来画个圈就走了,事后连代表的名字都记不得,平时从未见过人大代表征集意见,有问题也找不到人大代表反映!
再看上面圈定人大代表名额的构成:大都是政府官员,少部分人是有钱人,占人口80%的中低收入的代表是极个别的,是个装饰、赔衬!当官的、有钱的只会代表他们那个群体的利益说话,极少数的群众代表是上面圈定听话的人,既使敢于反映意见的,势孤力单,在会议上也形不成决议!
这种名不符实的人民代表,这种偷梁换柱的民主,是分配不公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
真正的民主,要真实体现选举人的意愿,不能由上面指定候选人,要经过海选、自荐、反复云酿等办法产生。选举时不能草率收场,要有充分的时间。要逐步扩大直选范围。要增加民众代表的名额。只有夯实民主制度的基础,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四、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基本上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但还没有扭转分配不公的格局,分配不公仍然是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主要原因。应该大刀阔斧的改革,重新理顺分配关系;对反映强烈而能够解决的要立竿见影的解决。比如:
1、抑制不合理的过高收入。这些年来,党政机关人员的工资不仅增幅过大,而且给了阳光工资,福利仍然不断增加。应该对他们的工资停长、缓长,否则距离越拉越大。对国企高管的年薪应该听听舆论界和民众的呼声,限制在合理范围。
2、合理补偿国家对企业下岗职工的亏欠,妥善解决改革中遗留的历史问题。职工下岗后,有的企业给职工1至3万元,买断了工龄,大部分企业一分钱不给走人。一些老职工的心理总觉得,出力流汗干了大半辈子,国家亏欠了他,总认为是初次分配不公造成了他的贫困!当初机关人员自己申请下海、垄断企业职工内退,都给几十万,为什么企业职工下岗分文不给呢?另外,对于当初应该参加房改而没有参加的,也没有得到货币补偿的,应该严格划定时间界限,予以补偿!
3、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应该执行统一标准。
4、落实在企业工作的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对于军转干部待遇,国家的多部法律及党的一系列文件都有明确规定,不落实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把该落实的政策落实,把该补偿的补偿,这不仅体现了公平、消除了埋怨,也是拉动内需的有效途径。
20多年来,在中央和政府各种会议的告中列举存在的问题时,尽管篇幅很小,文字金贵,可都点到了分配不公的问题。每次提出都给弱势群体带来期盼,可始终没有看到纠正问题的措施出台! 希望在今后的告中,把分配当做经验,当作成绩向人民告,再把它继续作为问题提出,就不好向人民交代了!
山东省枣庄市军转干部 齐军
2009年4月8日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