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应该建什么园立什么碑?
当年的倭人“开拓团”是倭国政府组织运作的向中国东北移民的机构,其目的乃是进行殖民以霸占中国东北,且对倭寇侵华起着后勤支援与兵员补充的作用。对此,相关史籍早已揭露,网上也有很多资料,事实俱在,无用多言。因此,“开拓团”的成员都是侵略的工具或者是侵略的组成部分,对其遗骸收集埋葬建公墓是可以的,但刻名立碑搞“纪念”则实属荒诞无稽不分是非。至于方正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所谓“带着反省历史祈愿和平的想法立碑”的说辞更是昏话:该“反省”的是作为侵略方的倭国,中国人“反省”什么?总不会该“反省”当年不该反抗而应该服服帖帖全力以赴地帮助倭寇建立“大东亚共荣圈”吧?
从相关资料可知,方正县在倭寇侵略时期曾遭“开拓团”的残害,而战败后“开拓团”抛弃妇孺逃亡回国后,方正县的民众却慈悲地收留了四千五百多名倭人弃妇与孤儿,这是多么宽厚的人道胸怀,这是多么高尚的人类道德,在世界历史上除了中华民族以外很难找出同样的事例。这才是应当大书特书广布世界以“教育”那些今天以“道德”自居的当年的施暴者(不光是倭国,还有西方许多国家)的后代的。
据方正县常务副县长洪振国介绍:方正县内有一处日本人公墓,后来又在其相邻处由方正日本遗孤建了一处中国养父母公墓。在两处公墓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中日友好园林。今年方正同时为两处公墓设立了名录碑,分别称为“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和“中国养父母逝者名录”。看来方正县有关官员以为自己做了“中日友好”的“正确”的事。然而,伟大善良的中国养父母能与“开拓团”的成员们放在一起吗?
我以为,如果倭人真的有“反省历史祈愿和平”之心,则应该主动出资在中国养父母公墓前树立“感恩碑”,在“开拓团亡者”公墓前树立“谢罪碑”。当然,从现在倭国的民性来看这是不可能的。
至于方正县如果一定要建园林立石碑,正确的做法是建立“中国人民人道主义伟大功业纪念园林”,在中国养父母公墓前立的碑上不仅要铭刻“中国养父母逝者名录”,还要刻录他们以德怨收养被弃倭人妇孺的伟大事迹。园林里或者也可以有倭人“开拓团亡者”公墓,墓前也可以立碑,碑上甚至可以刻名,但前头必须记载倭寇侵略中国东北的史实,并大书文字如下:他们曾是自己国家侵华的工具,他们自身也成为自己国家侵略的牺牲品!
如此,或许能“警示和教育”侵略者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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