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娘案”,究竟谁是被告?
《炎黄》执行主编洪振快、黄钟二人的“狗娘案”分别被海淀法院和丰台法院受理(被告分别为郭松民和梅新育),一时引发网民热烈关注。开庭完毕,读到了两位被告的陈述和旁听者的开庭情况描述,老汉我忽然觉得案子的原被告两方的地位模糊起来!
先说开庭。12日一早海淀法院51庭开庭伊始,法官按例首先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结果被告郭松民断然拒绝,洪黄反而要求调解。不免让人纳闷:你告了半天原本就图的是个调解?脱了裤子放屁嘛!从这一点看你俩不像原告。
据旁听者介绍,洪黄方面在庭上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说辞。强调自己“孰能无过”,这是恳求谅解嘛!一个简单的案子,上来没说上几句话就恳求谅解。真真让老汉开了眼了!从这一点看你俩更不像原告。
在梅新育那次庭审时,原告洪振快、黄钟自称都是拥护共产党,都是爱国的,甚至在反驳梅新育占领爱国及抗日制高点时说,《炎黄春秋》的老领导李锐等很多人都是老革命,他们的爱国热情和抗日热情不是梅新育可以比的。大家注意:他们在自称爱国时,需要去与被告梅新育做比。按照心理学规律,做比通常要选择一个相对更高的目标,拿自己与毕福剑、茅于轼做比肯定不会为自己带来光彩。那么与公认的爱国者对簿公堂,你能有几分胜算?比比士气的高下,你俩还是不像原告。
所以老汉推测,在他俩内心深处他们自己才是真被告!诉讼对方堂堂正正之伟岸崇高,原本就是他们不敢不敬畏的!战争胜败的关键是士气。他俩还没上战场就那么心虚,我推测八成是被人当炮灰硬推上去的。丢脸成为既成事实之后,应该体会到背后大佬们城府之高深了吧?
实际上丢脸还算小事,这不?没等网民回过味来,就传来二位辞职的消息——执行主编自己被“执行”了!这下毕福剑有伴了,仨人搭伴找工作去吧!
最后老汉我想问洪黄二位一句:在诉讼过程中你俩真的认为自己是原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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