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LVMH公司资助达赖集团从事“藏独”活动,经媒体披露后,迅速引起全球华人的强烈愤慨。近期,有人采取抵制LVMH旗下在华公司的行动,得到众多国人的热烈相应。姑且不去评价中国民众这种爱国行为所导致后果的得失利弊,单就被抵制的“家乐福”和“LV”两家公司的表态,就足以看出端倪,发人深省。
家乐福是否成为或者何时成为LVMH公司旗下一员的资讯,锈浪暂时无法确认。但从家乐福对此事件的反应来看,其态度还是比较诚恳的。家乐福在第一时间与中国商务部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明确表示家乐福公司本身未有参与资助达赖之举动,坚决支持北京奥运会。笔者以为,在华家乐福百分之九十九的员工和绝大部分商品均出自国内,从这个意义上讲,抵制家乐福的着重点应该是抵而不制,旨在唤起国人对此事件的更多关注和情绪诉求。
而中国总部设在上海的LV(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则是LVMH旗下的主打品牌,LVMH与LV是垂直血缘关系,堪称嫡系。LV在中国(港澳台除外)十几个城市拥有二十家专卖店,并有快速向其他城市拓展之势,其产品以箱包为主。一个小钱包的售价都在数千元之上,(注意:LV产品并非真皮材料。)LV在中国年销量约四十亿元人民币,利润率百分之六十四左右。据报道,LV中国总部对此事件的表态是:中国抵制者多为普通老百姓,而LV的客户群是高端人士,抵制行动不会给LV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好一个嚣张的LV!
好一个欺穷的LV
好一个狗眼看人低的LV!
好一个飞扬跋扈的帝国主义LV!
下面,笔者就LV近年来在中国的一些商业和非商业行为作些许描述,让世人看看LV的手究竟有多黑!
一:LV自一九九二年进入中国市场,从其店面到店面装潢,从商品到商品标签,无一例外的看不到一个中国汉字。纵观全球,大牌名牌多如牛毛,但在中国市场长年不用中文标注商品名称产地原材料等违反中国商业法规的,LV绝对是独此一家。直到二零零七年,因一个中国公民依据相关法律实名举报至国家某总局,LV才于近期有所改变,被迫用了中文。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远远超出了六十天内应书面回复举报人的法定期限后,国家某总局至今没有作出任何书面意见给举报人,告知认定事实和是否处罚等内容。LV在这背后究竟演绎着怎样的推手?由此可见,LV的手伸得够远!
二:二零零七年,LV因不服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定而将该行政机关告到法院。蹊跷的是,此案竟然由法院的民事庭审理而非由行政庭审理,突破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分工的司法批复。后迫于舆论压力,此案虽以LV主动撤诉告终,但这种司法程序上的硬伤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见,LV的手插得够深!
三::前不久,LV在一个商标侵权案中作为原告胜诉,其结果也是疑云重重。一个中国的专利权,一审和二审法院都认为未构成侵权事实,但判决的结果却是:权利人不得使用该专利权产品。判决的主要理由是:该专利权的存在,将来势必会侵害LV的商标权。哇噻......真可谓登峰造极的推论。更可笑的是,公民依法申请专利的申请地居然被受理法院认定为侵权地,所以,该案也可以由该法院审理。哈哈,可笑吗?锈浪一点也笑不起来。因为,LV的手遮了某些人的天!
看到这里,LV的态度就见怪不怪了。植根于LV骨子里的老牌资本家固有的逻辑,把所有中国人的民族精神道德思想爱国主义等意识形态,一律物质化继而用金钱量化,嫌贫爱富且顺理成章。所以,LV的手,在所谓的“高端”环境中翻覆挥舞,便成了一种常态。尽管这只手胎体是黑色,但它表面镀着金,看上去很美......
在此,人们不禁要问:“LV们”如此看轻中国的人民,却又如此看重中国的人民币,到底是何居心?
最后,锈浪奉劝那些反华侮华的:
做人不要太CNN!
做事不要太LV!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