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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是不是私人机构是一个很意思的话题,这也有助于我们理解私人和公众的区别,尤其是看到hhjj和fiddler的讨论后,我觉得很有意思,介绍一点资料,也谈谈自己的理解。
首先,美联储是由私人持股的,关于这一点,可以看一下这一则材料:
许多年以来,究竟谁拥有美联储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美联储自己总是含糊其辞。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守秘密。众议员赖特·帕特曼(WrightPatman)担任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长达40年,在其中20年里,他不断地提案要求废除美联储,他也一直在试图发现究竟谁拥有美联储。
这个秘密终于被发现了。《美联储的秘密》(SecretsofFederalReserve)一书的作者尤斯塔斯(EustaceMullins)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研究,终于得到了1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Organization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
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ComptrolleroftheCurrency)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
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的纽约国家城市银行,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万股。
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拥有1.5万股。
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1/4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保罗·沃伯格的纽约国家商业银行拥有2.1万股。
由罗斯柴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HanoverBank)拥有1.02万股。
大通银行(ChaseNationalBank)拥有6000股。
汉华银行(ChemicalBank)拥有6000股。
这六家银行共持有40%的美联储纽约银行股份,到1983年,他们总共拥有53%的股份。经过调整后,他们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9%,汉诺威制造7%,汉华银行8%。
美联储纽约银行的注册资本金为1.43亿美元,上述这些银行究竟是否支付了这笔钱仍然是个谜。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付了一半现金,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他们根本没出任何现金,而仅仅是用支票支付,而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美联储的账户上只有几个数字的变动而已,美联储的运作其实就是“以纸张做抵押发行纸张”。难怪有的历史学家讥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既不是“联邦”,又没有“储备”,也不是银行。
1978年6月15日,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GovernmentAffairs)发布了美国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锁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显示,上述银行在美国130家最主要公司里拥有470个董事席位,平均每个主要公司里有3.6个董事席位属于银行家们。
其中,花旗银行控制了97个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个;汉华银行控制了96个;大通曼哈顿控制了89个;汉诺威制造控制了89个。
1914年9月3日,《纽约时报》在美联储出售股份的时候,公布了主要银行的股份构成:
纽约国家城市银行发行了25万股票,詹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股;威廉·洛克菲勒1万股;约翰·洛克菲勒1750股。
纽约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5万股票,乔治·贝克拥有1万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玛丽·哈里曼5650股;保罗·沃伯格3000股;雅各布·希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
大通银行,乔治·贝克拥有13408股。
汉诺威银行,詹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
从1914年美联储建立以来,无可辩驳的事实显示了银行家们操纵着美国金融命脉、工商业命脉和政治命脉,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而这些华尔街的银行家都与伦敦城的罗斯柴尔德家族保持着密切联系。
银行家信托公司(BankersTrust)的总裁本杰明·斯特朗被选为第一任美联储纽约银行董事会主席。“在斯特朗的控制下,联储系统与英格兰银行和法兰西银行形成了互锁(Interlocking)关系。本杰明·斯特朗作为纽约美联储银行董事于1928年突然死亡,当时国会正在调查美联储董事和欧洲中央银行巨头们的秘密会议,而这些秘密会议导致了1929年经济大退。”实际上美联储就是一个由私人全权控制的银行。
其次,美联储的管理者,不是股事会决定任免的,他们也不是对董事会负责,而是要对国会负责:
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ReserveBoard,简称美联储;它的全称叫TheBoardofGovernorsofTheFederalReserveSystem,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它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D.C.)。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美联储服从于包括信息自由法(FreedomofInformationAct)和隐私法(PrivacyAct)在内的覆盖联邦机构而不是私营公司的法律;同时国会给予美联储自治的权利以保证其独立于政治压力之外行使职责。美联储的三个部分中的每一个——管理委员会、地区性储备银行和联邦开放市场委员会——都独立于联邦政府之外运作以行使其核心职能。一旦一个委员会成员被委任,他或她可以像一个最高法院大法官一样独立,虽然任期短些。
最后,谈一我的个人看法:
在美国,你甚至可以说议会,总统都是由财团控制的,但是,这些控制,有一个公共的外衣,我们谈,某些部门是不是私人的,不能看它是不是由私人机构控制,而是看它的衣。
美联储的外衣很有趣,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来看,他是由私人的持股的,所以,算是个私人机构。
但是,另一个角度看,这个由私人持股的机构,从名义上讲,不是私人说了算了,其管理人员,跟公务员类似。
所以,答案是,美联储是一个私人持股的,私人控制的,但是依然穿着公共外衣的“公共”机构,不是公有的,但去是由于务员组成的,为公众服务的。
--哈哈,这应该算是美国民主最有趣的写照,赞同与反对者都可以从中找到理由。
当然,我希望看到大家的判断,这是一个有深度,却没有标准答案的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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