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矛盾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来源之一
最近,很多大城市的楼市逆势上扬,让人奇怪,但这虚拟的繁荣背后,似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猫腻儿。从20%增长的统计数字的表面上看,房地产市场已经回暖,交易额和交易量都出现了大幅上扬,但是,老百姓买房的冲动却未见任何变动,因为大部分人在观望价格的走势,只有部分结婚等的硬性需求导致买房交易,炒楼市者也更不敢盲目出手,装修市场也还是一潭死水,那这无厘头的逆势上扬事怎么回事呢?不过是房产商们自己导演的老鼠仓把戏罢了。房产商似乎在玩弄心理战,来挑逗一下待购者“买涨不买跌”的传统心理,刺激一下市场,以求得部分买房人自投罗网。不过,大众的收人水平并没有上升,金融海啸也并未散去,恐怕房地产商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2007年前出现了很多超级房地产商暴发户,土地的招、拍、挂政策和一哄而起的房产市场,让楼市快速暴利的时代持续了近5年,许诺的空头支票也无人监管,买房者交钱后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推六二五,暴利和无责任是房产商们的心理惯性,而且是不愿意丢弃的心理惯性。像任志强这样的屡屡大放厥词的暴发户,全国比比皆是,利足了,名也要谋,不管听众的观感,口气强硬地从房产商的角度来误导别人,简直是赤裸裸。大家回想一下,512汶川大地震捐款时,这些无良的房地产商们捐了多少?他们可是挣得钱最多也最容易,为失去家园和亲人的人们捐款似乎不该看多少,但一律的拔根短毛就敷衍了事,则说明了这些所谓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心是多么的低下。这样的人给人民盖的房子会可靠吗?值得深入怀疑。沆瀣一气的开发建设和监理及销售,良心和基本的职业操守是靠不住的。这个桥塌了,那个楼裂了,实际上归根到底是人心的问题,职业的道和德被唯利是图私利最大化取代了。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被某些人拿来当作蒙人的借口,根本没有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更没有贯彻科学发展观。
既然目前楼市的热销是个假象,房地产快速发展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了拆迁的遗留问题和已销售小区的物业管理矛盾问题上。衣食住行中,住是决定性的,居者有其屋一直是我党领导人强调的目标。政府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可是房地产开发政策的制定中,前些年地方政府一直做得是‘甩手大掌柜’一般的商人角色,只有政府可以征地,也只有地方政府可以卖地,这是中国的制度所决定的,但是地方政府圈来的如此众多的土地的交易款都花在了哪里呢?有多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呢?没有任何账目公示出来,各个地方政府却都是讳莫如深并强调自己财政困难。地方政府把拆迁户房子下面的土地给高价卖掉了,造成了房价的上涨,而房地产商只补偿给拆迁户房子钱,因为地钱给了地方政府。可是拆迁户如果买房的话,房价里面是包含土地价格的,这也就是拆迁户拿着拆迁款却买不起房子的根本所在。普通收入的市民的收入远远赶不上房价的上涨以及高位运行,尤其是有的管理部门还存在腐败行为,也拉高了房价,最后要由购房者埋单。
抛弃商人角色,打造企业型的政府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政府是事业性和企业性的统一,偏重任何一面都会带来负面影响。但是,怕麻烦而不做企业型战略转移,则会引发利益失控带来的矛盾纷争的社会问题。比如,地方政府打造的所谓经济适用房,经济吗?大部分市民还是买不起。适用于谁呢?大部分市民买不上。倒是有宝马奔驰的人买了很多,出租、转卖甚至做员工宿舍。以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为例,6000元每平米的价格,就算80平,加上几万块的装修费用,大部分市民还是买不起的,毕竟有如此多储蓄的人和短时期内能筹集到这么多钱的人,甚至还得起月供的人,普通底层市民不见得有多少。为什么这么高的价格呢?难道真是无偿划拨土地后的纯建设成本?肯定不是,而且利润很高,未见哪个普通楼盘的无土地成本在3000块钱每平米以上。可是为什么会出现经济适用房不适用的问题呢?政府的土地批发商人角色所致,没有展现企业型政府的特性。北京的朝阳区和海淀区丰台区都是郊区,村集体的土地归集体所有,然而已经城市化了很久了,村委会早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应当转型为居委会,市政府完全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全面建设居住小区,给村民分配房屋和门市,让村民得到居住和生活的保障。毕竟村集体的土地远远大于自身村民所能使用的土地面积,剩下的建设房屋,政府完全可以规划成居住小区来向市民出售,规定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比例,采用弹性价格体系,政府把利润留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而不是以出卖土地的简单做法来一口吃个胖子,让土地价格招、拍、挂疯狂地抬高楼市的价格,让大部分底层老百姓望楼兴叹或者不得不贷巨款做房奴,而不劳而获的房地产商却做吸血鬼。旧楼改造完全可以以房换房,旧楼都是板楼,没有高层,这些项目可以交给房地产商,对剩余房屋实行商品房销售,可以让房地产商开发高档的楼盘,以实现房屋建设的多样化。房地产商,真盖楼的并不多,而最多的是做资本运作,托关系贷款买地,找建筑公司盖楼,找经纪公司卖楼,自己稳坐钓鱼台赚钱,在2007年前,这种生意发大财简直太简单了,也太快速了。一窝蜂而上,天价抢购土地的房地产商们,后来遭遇资金链寒流而倒下,也是个必然。地方政府的经营管理角色错位,是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延续不断的主因。
中国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居者有其屋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人民买得起房,才能安居乐业,让房地产商像吸血鬼一样把大钱赚走,而让老百姓望楼兴叹或只能一辈子当‘房奴’的现状是必须要改观的。天津市和河北省以及其它省市的很多地区受房地产高涨的影响,地方政府头脑发胀大举征地拆迁,而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后落荒而逃,导致城市某些街道被拆的破破烂烂、一片狼籍的情况十分严重。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觊觎简直到了欲壑难填的地步,胃口无限膨胀的地方政府灰色开支,水平一路高涨,房地产业的不规范操作和战略性偏移,导致了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整体性的精兵简政势在必行。在过去的几年里,征地和拆迁造成了太多的社会矛盾,此起彼伏,屡屡激化,钉子户有无奈的,也有故意而为之的,利益的较量则是根本性的原因,在事业性的前提下,打造有战略的企业型政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途径。
全国房产大潮,建起了数以十万计的居民小区,然而只有约10%的小区拥有自己的业委会。业主的维权处在三无状态,开发商预留的物业公司,大部分把自己当成了村委会,管理性大于服务性,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度水火不容,虽然现在随着房地产热度下降而有所减少,但仍不绝于耳。先期物业对于业委会是讳莫如深的,也是百般阻挠的,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控制业委会的话。因为业委会的成立几乎预示了物业公司的被炒。开发商往往和它预留的先期物业有父子关系或利益关系,当然也会和先期物业形成攻守同盟,业主处在分散应对的劣势地位,大家素不相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选举业委会,需要国家深入进行专门研究。业委会和村委会、居委会有本质不同,业委会是业主利益的代表,由业主选举产生,并对业主负责,单一职能仅在维护业主的财产利益,没有政治性,属于群众自发的维权组织。而村委会和居委会则是由政府组织选举,职能是全面的,是政府的延伸机构。政府对业委会的组织和管理,应当以监督和提供服务为主,而不是直接介入或管理,政府工作人员在管辖小区居住的,应当回避。《京华时报》曾刊登了偏远地带的北京市通州区的荔景园小区的怪异情况,通州区潞城镇政府的一名蔡姓的副镇长,直接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干预了小区的业委会选举,罢免了原业委会,要实行重新选举。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是福建人,租用的公司执照,为了得到此项目和办齐证件,送出过很多套住房,而收受这些住房的人也同时获得了免交物业费的待遇,导致了缴费业主的广泛不满。在业主入住的头两年,物业公司和业主频繁吵闹,矛盾甚为激化,物业公司对业委会的筹备百般阻挠,而在预留期将过必须要续签合同的时候,业主对物业也已经处在麻木状态了,不得不勉强同意成立业委会。可是,当业委会开始查询物业费和停车费的问题时,物业公司大动肝火,甚至贴出大字报来反击,口气十分强硬,简直比有的村委会还有过之无不及。这个物业公司的保安、维修人员没有任何资质,服务标准则是看业主的反应来应付,停车费对业主毫无交代,全部私留。敢这么做是仗了谁的势呢?这个小区虽小,但是问题比较尖锐,全面反映了房地产腐败和物业公司错位的现状,值得深入解剖研究。
征地、拆迁和物业问题,是中国房地产业的软肋,也是社会矛盾的主要爆发点,有关居住的问题向来是人民的头等大事之一。地方政府的为人民服务本质,企业型与事业型的服务职能运用,应当恰如其分并顺应人民的需求,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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