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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的道理:上海袭警案与乌市警察毙五凶案的反响

2025-02-16 观点 评论 阅读

民众的道理:上海袭警案与乌市警察毙五凶案的反响

云淡水暖


北京“无正当职业”人员杨佳经过精心策划和准备,经过细致的观察和选择,挑选了他认为的公安部门最“薄弱”的地点——闸北区公安局大楼,最无对抗意识的群体——机关内勤人员,痛下杀手,连续在多个楼层作案,连续残忍地用刀捅伤11个警察和保安,其中六个警察殉职,五个警察、保安受伤。毫无疑问,杨佳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犯罪后果是极端恶劣的,相关的律师说,杨佳难逃极刑,草民与一位前警察、现律师讨教过,他也认为无论如何,就杨佳的行为、后果来说,一码归一码,极端的行为、极端的代价。

此案引起的社会轰动,也不亚于贵州的瓮安事件,但是,民众、起码是网络上的网民关注的焦点,并不是案件本身,特别不是六位殉职的警察本身,而是对杨佳犯罪的动机和背景穷追猛打,一再质疑,对上海警方的案情说明提出了很多疑问。一时间,网民们把上海袭警案件与贵州瓮安事件放在一起审视,特别是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壅塞的困境等。这也引起了一些人士的不解和忧虑,比如,一位自称警察的网民,发文表示痛心,痛心于民众对殉职警察的冷漠,上海《解放日报》还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坚决煞住这股歪风”,文中剑指“暴力抗法、残害民警的犯罪气焰”,有网民认为这是在说“暴民”论,可以看到,各种群体在认知上些差距或者说不同的角度的解读。

然而,民众对警察的整个队伍怎么看,民众会不会区分“坏事”和“好事”,民众的是非感有没有因为某些、某地警民关系的被质疑而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这是一个问题。但平心而论,如果说警察队伍在民众的眼中完全被其中存在的不良、不法行为和分子败坏了印象,所以失去信赖,也不是实事求是的,汶川大地震中,震区的警察队伍所表现出来的敬业、为民、奉献的形象,大家是看得见的。就说那位全家多人遇难,顾不上还在坚持值班为民服务的女警察蒋敏,当主持人不依不饶地、令人费解地追问她的“感想”的时候,可以想象在其平淡的叙谈背后所经受的伤痛,“采访”结束后几分钟,蒋警官就晕倒在地,还有一位派出所长,自己的妻子、儿子被掩埋多日,都未有时间去料理一下。这些警察所带来的,是人民警察应有的素质和道德形象。

刚才,草民看到《乌鲁木齐晚报》7月8日有一篇报道,标题是“乌鲁木齐警方抓捕疑犯遭暴力抗法击毙5人”,报道说:

【7月8日,乌鲁木齐市警方掌握一伙犯罪嫌疑人在“晨光花园”的藏匿地点后,组织警力抓捕,遇到这伙凶犯暴力抗法,我一民警被捅伤,民警果断依法还击,击毙5人,击伤2人(已送医院抢救),拘捕8人,收缴一批刀具等作案工具。记者从现场侦查员得知,此伙人员中,3人涉嫌在5月23日凌晨8时许,持刀闯入乌鲁木齐市长江路附近某美容美发厅,刺伤店主后逃离现场。经过多方侦察,警方掌握该伙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实施抓捕…】

这条新闻的关键词是“警方”、“暴力抗法”、“果断还击”、“击毙5人”,与最近瓮安事件中被网民议论的警方形象、与上海袭警案件中被网民议论的警方形象联系起来看,会有何反响呢,草民看到,此新闻在新浪网引起的讨论比较热烈,共有近7千条跟帖,根据网络舆论这一段时间,公众以几个恶性事件为诱因对警察形象的议论,草民事先打了一个问号,是不是会有激烈的争论,比如,开枪的“合法性”啊、“是否得当”啊,诸如此类。

点入该新闻的讨论区,事情出乎意料,在目力所及的跟帖中,为警察叫好,对警察支持的网民,占了绝大多数,达到90%以上,偶有不同意见,反驳者众,比如:

【新浪网友 IP:222.72.11.*(上海)】说: “法律有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拒捕警察可以开枪,如果有的话,是要求击伤呢?还是要求击毙?再问一下,作为犯罪嫌疑犯,在法院没有定罪以前,应该称之为嫌疑犯?还是罪犯?既然称之为疑犯,那是不是还没有确定嫌疑人是有罪的?…至于嫌疑犯的义务就是服从警察,如有顽抗可以开枪,这在国外是人人多知道的条款。所以,即使是杀人犯也大多不会拒捕。…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应该多学学西方国家,最重要的是,要把这些条款让每个人多明白,拒捕意味着死亡威胁”。应该说,此公的质疑可理解,也数此公的质疑有些平日所看见的“理性”。

但,反驳很多,也很有意思,如【新浪网友 IP:123.138.236.*(陕西)】说“不等你宣读完你就OVER了”;【新浪网友 IP:218.199.88.*(湖北武汉)】说“为什么不到美国生活?或者到火星上去生活?”;【新浪网友 IP:222.82.69.*(新疆乌鲁木齐)】说“这位仁兄对西方很崇拜,但西方对嫌疑犯人拒捕当场击毙的还少吗?”;【新浪网友 IP:220.163.57.*(云南)】说“你最好去对美国警察宣讲一番。”;【新浪网友 IP:61.154.207.*(福建)】说“在米国,嫌疑犯手掏口袋,警察都可以立马开枪的,”…

无论观点如何,从大多数网民的反响来看,应该说值得人们总结:

第一,绝大多数民众是讲道理、识大体的,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应该支持、赞扬什么,应该指责、鞭笞什么,民众的心里有自己的标准,而是一种代表民间主流意识的标准。

第二,民众很清楚,人民警察作为中国宪法所表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执法机构,是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安全基础,离开了人民警察的保护,社会的秩序是无法维系的。

第三,民众对于少数社会败类,犯罪分子的痛恨,是极为强烈的,还苦于受其害甚烈,比如,贵州瓮安县民怨沸腾的一个因由,就是未破案率,占到发案率的50%,有几个学生,被害几年了,还未雪冤,一个黑帮组织“玉山帮”,在该县横行了8、9年。治安问题,是民众积怨最多的一个领域。

第四,人民警察依法出手,重击现行罪犯,还击抗法罪犯,大多数民众绝不会说三道四,反而觉得是一种强力的震慑,人民民主专政的震慑力愈强大,犯罪分子的气焰就愈低下。

草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儿,如果草民没有记错,上海曾经试点把“派出所”改为“警署”,据说是为了“接轨”,一般,派出所上方会有几个字“人民公安”,像是毛泽东的笔体,如果改“警署”了,这几个字会不会还在呢。草民倒是觉得,“警署”二字怪怪的,有点洋腔洋调的味道,“人民公安”用了这么久了,还是习惯了。而只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了,比什么花样都实在。

标签:警察   民众   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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