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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进:胡德平同志意欲何为?

2025-02-15 观点 评论 阅读

胡德平同志意欲何为?

史前进

近日,《南方周末》发表记者访谈文章,题目是《胡德平:民营经济的诞生没有“原罪”》。该文一开场,便开列胡氏的显赫官位: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中共中央前总书记胡耀邦之子,惟恐国人不知胡氏何许人也。这些头衔,党、政、立法机关无所不占,大有“手握王爵,口含天宪”之势;“之子”,意在突出最高领袖之后,老子英雄儿好汉,颇多“太子遗风”味道。这些确是很吓人的!如果国人没有见过二三十年的世面,那只得诚惶诚恐,五体投地了。

“民营经济的诞生没有‘原罪’”这个题目,是很蒙蔽群众的。用含义无法确定的“诞生”、“原罪”引喻词,替代设立要件明确的“企业成立”概念、替代构成要件明确的“犯罪”概念;用混淆了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剥削与非剥削界限的“民营经济”口头禅,替代法定的“私营企业”概念。其实质只能是,利用模糊不清的词汇兜圈子而不把问题讲清楚,利用似是而非的意思表述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谁都知道,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不是“民营经济”的“诞生”有没有“原罪”问题,而是私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违法犯罪是否必须解决的问题。

胡德平的答记者问篇幅见短,但其包藏的用心却是意味深长的。

第一,打起“民”的旗号,把私营企业篡改为“民营企业”,又进一步地把私营企业篡改为“民营经济”,鼓吹“私营企业天然合法”论。

私营企业是我国的企业法定形式之一,这类企业的称谓只能叫私营企业。胡说“民营企业”,其用心在于,改变私同公的范畴为民同公的范畴,将民与公对立起来,进而将民与官对立起来。私营企业同“民营经济”不是一回事。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党中央的历来提法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从无“民营经济”一说;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提法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无“民营企业”一说。胡说把一般不存在剥削的“个体”组织和“等”里面的外资企业,包括在华设立的国家企业,统统拉来,说成“民营经济”,混淆私营企业同它们在性质上、主体上的区别。其目的,还是用来说明私营企业的“民”性,“主权在民”嘛,“私营企业天然合法”嘛。这从后面的胡说能够进一步看到。

对于合法性,通常的解释是从形式到内容都符合法律的规定,但西方学者告诉中国人不要这么看。他们认为,合法性是“人民的共同认知”。多年来,西方加大火力宣传,说对于政权、政党和法律,只有人民共同认知才具有合法性。根据引进的这套“理论”,我国一些人大力鼓吹,公然指向人民民主政权、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立法,认为这些都是非法的,不为人民“共同认知”。引申点是什么呢?“民营企业”就是“人民生产经营的企业”,为人民所共同认知,因而是天然合法的,根本不存在“原罪”。

第二,用所谓“幼儿”掩盖违法犯罪。

胡说,“我们对待民营企业要像对待成长中的幼儿一样”,民营企业没有“原罪”。基督教上说,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就是罪恶,传给后世子孙,因而人类有与生俱来的原罪。无神论者认为,幼儿没有原罪,连慈禧太后、赵高、李林甫之流也没有原罪,任何自然人都没有原罪。但是,作为组织体的企业则不同。继承资本主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企业制度,存在“原罪”,这大概是人们所言企业“原罪”引喻的由来。血汗工厂、血汗制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企业“诞生”之日,违反企业登记的规定,搞三无企业、皮包公司、“洗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后,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环境资源;在企业终止中,破坏清算、假破产、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和出售国有资产,等等,等等。大家看,企业从生到死,什么时候不涉及违法犯罪呢?善待幼儿是人的天性,善待企业的违法犯罪决不是人的天性。掀起胡说温情脉脉的“幼儿说”纱幕,其强行抹去企业违法犯罪事实的用心便暴露无疑了。

第三,把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说成是私营企业“从诞生到成长到发挥作用的过程”,完全抽掉了法律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健康发展,胡讲的是企业发展的自然过程,人们所讲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如何发展和怎样发展。两者不是一回事。胡把自然过程硬说成健康发展,“诞生”了、“成长”了就是“健康”了、发展了,这套思维方式,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拍手叫好。

新自由主义经济论者鼓吹企业自治。企业自治的含义是企业自我治理,即自己管理自己。实行企业自治,则必定排斥法律的规制、排斥政府的管理、排斥他人的干涉,就是搞“三个排斥”。企业自治完全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1988年我国发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便明确规定了政府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和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视法律规定,把西方几百年前的经济制度和政治说教拿来,反对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和法律责任的追究,这还有一点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第四,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否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合理性、必然性,做翻案文章。

胡说民营经济“应该早生十年,二十年,早二十年的话,就是刘少奇、毛泽东同志在公私合营之后都说过:我们公私合营之后,还是可以发展私营经济”(“早二十年”,属于瞎说,按此语意,无法推导出究竟是哪一年”)。正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5年10月29日,毛主席同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希望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决议》确定,“从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朱德1956年9月17日在《加强团结,建设社会主义》中讲过,“我们要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全部完成从资本家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国有制的转变”;陈云1955年11月16日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会议报告中郑重指出,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并不是哪个人空想出来的,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实行全行业合营,将来转变到全民所有制也就容易了”。他在八大的发言里明确指出了今后的方针,“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针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就是说,我们必须使消费品质量提高,品种增加,工农业产量扩大,服务行业服务周到”。从中央政治局决议到中央领导人讲话的字里行间,有一丝一毫胡说成的那句话的影子吗?

应当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不加出处地把领导人随时随地的说法、出于策略考虑的说法、特定情况下的说法、代表个人意见的说法和后来已经否定了的说法,或者作者擅自编造的说法等等,欺骗性地当作领导人的基本思想或统领全局的政策,要么别有用心地吹捧,要么拼命打击。采用这套惯用手法,就是把历史写成当代史,用历史的服装和道具来演出现实斗争的新场面。但愿胡说不是这样。

第五,挑拨党同私营企业的关系,搞惟我独尊,充当私营企业的代言人和救世主。

胡说“我们还要反躬自问的是,就像孩子一样,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应当像对待祖国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们”。这是不是鬼话?建国以来,个体经济始终都是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就是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天天敲锣打鼓,放鞭炮,递申请书,要求公私合营”,但我们党并没有采取改组、并厂等方式搞公私合营。改革开放后,个体经济发展较快,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迅猛发展。个体经济是以个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政府支持,群众满意,有法律保护的明文规定,不存在“奶水”够不够、“应当”不应当问题,也不存在什么“早期”问题。胡说的关键不在这里。胡是拿个体经济当挡箭牌,实际上是为私营企业张目。

从总体上看,私营企业是从个体经济中发展起来的。早在1988年6月我国就公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依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生产总值已占GDP的70%以上,而且继续增长。时至今日,为什么胡说把“猛男”说成孩子?国家的“奶水”、国有资源和国有企业的“奶水”早就被盗抢光光了,为什么胡说还叫嚷“不够”?这里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胡说最近突然跳出来,在思资本主义之甜的盛宴上忆社会主义之苦呢?

第六,对改革开放作特定的理解,同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背道而驰。

胡说“改革开放应该放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进行考察,放在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角度来研究。”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是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改革开放。他说:“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总设计师的这些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不要听?既然像邓小平这样理解改革开放,何以存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国家生死存亡”之说呢?改革开放有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也有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只有坚持资本主义改革开放的人,才会有自己的“生死存亡”之感。

我国改革开放之始,从国内情况看,邓小平1982年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说得很清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中恢复了正确的政策,并且研究新情况、新经验,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正确政策”。这里,“恢复了”、“制定了”是用来说明“特定的历史阶段”的词汇吗?邓小平的提法是“新的历史时期”。从国际上看,邓小平说“国际形势也是好的”。当时,苏联是勃列日涅夫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斯大林的墓地建立了半身塑像,百科全书恢复了斯大林词目,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改变颜色;邓小平说“美国在东南亚失败后,全球战略目前是防守的”,我国实现了中美建交,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总之,“有了比较好的国际条件”。这在胡说那里怎么成了“国家生死存亡”了呢?恰恰是现在,美国紧锣密鼓地缩小对中国的战争包围圈,日甚一日地全方位拉紧绞杀中国社会主义的绳索,可胡说却闭口不谈 “国家生死存亡”!恰恰是不久前,新自由主义思潮甚嚣尘上,国有企业大面积地垮掉,两极分化不断加深,可胡说却闭口不谈“特定的历史阶段”!

第七,制造政策同法的对立,散布“改革开放违法有理”的谬论,实际上是使违法违宪状态固定化、合理化、长期化,否定“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胡说“你说改革开放当时就那么合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引进外资符合当时的宪法吗?这不是违反当时的法律吗?”“就是十三大对民营经济的肯定,那也不是法啊,难道民营经济全都不能发展了”?胡说的意思很直白:要“改革开放”就顾不得那么多了,什么违法违宪,先干起来再说,违法违宪也要干。在21世纪的今天,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今天,胡说还是“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就是法”那一套,难道不是中国宪法和法律的悲哀吗?难道不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悲哀吗?

1982年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胡说面前,现在到了认定宪法和法律究竟是至高无上的权威,还是“一叠不值钱的废纸”的时候了!

这里必须明确,领导人讲话、党的决议和政策、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是有区别的。领导人讲话必须服从党的决议和政策,领导人讲话、党的决议和政策必须服从宪法和法律。这是宪法和党章明确规定的。

况且,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邓小平讲的是一句话而不是半句话。这一句话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宪法和法律问题;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农业集体所有制单位实行的经营管理制度中的一种主要的生产责任制,既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又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宪法和法律问题;依照规定引进外资,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宪法和法律问题。胡说把例举的现在还正在干的三件事说成违反宪法和法律,从而使宪法和法律虚无。“法律虚无主义”了,资本主义改革开放之类“政策”才能畅行无阻。这就是问题的真相。

看来,“改革开放违反宪法和法律但还要继续干”这一胡说,是自有独特含义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不是“一部分”人采取贿赂、偷税漏税、商业欺诈和血汗盘剥等四大手段“先富起来”?“家庭联产责任制”,是不是分田卖地,搞土地私有化?“引进外资”,是不是内外勾结,放手让外国资本控制我国的经济命脉?这些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追究法律责任,然而,胡说一出笼,全然一笔勾销了!

第八,把追究企业违法犯罪说成“否定改革”,把坚持依法办事搞成“文革”、“极左”,从而有效维系资本主义改革路线。

胡说“现在有人来清算‘原罪’和‘第一桶金’”,“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如果这样的话,我说文革的教训我们没有吸取好,那些极左教训付出的代价也没有吸取好”。

“改革的巨大成绩”是谁创造的?是工人和农民创造的,不是中外资产阶级和盗窃国库者创造的。哪一个工人、农民和人民知识分子会去否定自己创造的成绩呢?他们所否定的,是资本主义改革开放,是资本主义改革开放所造成的巨大灾难。难道事情不是这样吗?刚刚提一提企业的违法犯罪就跳出来大喊大叫,就要大动干戈,什么“文革”、“极左”都上来了,如若进一步,是不是还要抓起来“问斩”或者动用黑社会处理掉呢?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纵容和包庇违法犯罪,也没有一个政党和社会团体敢于把披露或反对违法犯罪的人公定为敌人。胡说是很懂政治的,是很会搞政治斗争的。如果按照胡说的“新思维”范式来思维,可以率直地说,我们对于“三座大山”的教训没有吸取好,对于共产主义叛徒戈尔巴乔夫、阶级异己分子叶利钦的教训没有吸取好,对于伟大的人民革命反攻倒算的“反水队”、“还乡团”的教训没有吸取好。

胡说“如果不考虑历史的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什么“历史的环境条件”?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都必须保障法律的实施。况且,前已叙述,所谓私营企业“诞生”时期、“发展”时期,都是正常时期,从来不存在非正常的“历史的环境条件”。胡说竟至如此,人们不禁要问:在社会主义国家,究竟哪些人害怕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哪些人对人民民主专政总是怀有一种阴暗的心理?作为一身几任的中央高官,怎么能够把因罪说法、依法办事说成“用法律、宪法大帽子扣下来”呢?你自己带头不“服”,怎么能够让你管辖的人“服”呢?“不能服人”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发泄对党的现行政策不满?是不是要鼓动闹事呢?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革命性一面,他们不是党和人民的敌人。现在的私营企业家能够跟随国内外敌对势力造反吗?

天工造得头上物,自有戴帽风流人。衣着打扮,世事人情,帽子总是要戴的,只不过应颜色适当,大小得体罢了。

读罢奇谈怪论,深感说者虽身居党政高位然不通治党治国之理。中国如此之大,靠小聪明、小智术是不行的。连无为而治的老子都懂得“治大国若烹小鲜”的道理,不主张翻覆云雨,折腾民众。在历史新时期,党中央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适乎时代潮流,顺乎人心需要。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言犹在耳,弘扬长征精神展览历历在目。然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底是怎样的社会?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的长征精神到底是怎样的精神?人们确是应当认真想上一想。

200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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