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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茅于轼的《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

2025-02-14 观点 评论 阅读

评茅于轼的《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  

茅于轼这个名字虽然在社会上还谈不上是家喻户晓,但在网络上则是颇有一点名气的。这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位经济学家,更主要的原因是,改革开放后的这些年来,他在各类媒体和自己的博客论坛上发表了大量诋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用我们党在新时期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策,全盘否定建国后前三十年实行的计划经济政策的文章,为此遭到了广大网民的严词驳斥,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的非议。特别是,他完全回避阶级分析,貌似公正、情有独钟地发表了不少替一切富人说话的言论,更是遭到公众的反对。远的不说,近期他就先后发表了《仇富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和《富人在美国是榜样在中国成挨骂对象不敢露富》这两篇文章,日前又发表了第三篇题为《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文章(原文附后)。这是一篇表面上打着“为穷人办事”的旗号,实质上一味“替富人说话”,王顾左右而言他的奇文。全文不仅没有任何呼吁“为穷人办事”的片言只语,而且在我们所见到的那么多包括该文的茅文中,几乎没有一篇是为穷人说话的,更没有见过 茅 先生为穷人所做的任何一件实事。由此可见,作者在该文中所说的“我也赞成为穷人说话”这一美言的虚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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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茅文的表述比较委婉隐晦,但是作者通过该文想要表达的基本思想和基本观点却还是十分清晰明确的。笔者曾针对茅的前两篇文章,在《求是论坛》、《强国博客》和《大众博客》等网络媒体上发表了《评茅于轼:“仇富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和《评茅于轼:“中国的富人不敢露富”的谬论》两篇文章。在拜读了 茅 先生替富人说话的第三篇大作后,我仍有异议如鱼鲠在喉,不说不足以明辨以下几个原则性的是非问题:  

一、旧中国的仇富传统是否正常?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富人成为众矢之的,被剥夺,是否等于“被侵犯”?  

二、“仇富”是否中国穷了几千年的原因?  

三、穷人和富人究竟谁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财富的增长主要是企业家的功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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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中国是一个有着仇富的传统,为穷人说话的人很多,为富人说话的人很少的容易出问题的很不正常的社会。中国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富人被视为众矢之的,被剥夺,被侵犯。这一传统几千年没变,并集中反映在解放之后到“文革”结束这段时期”。尽管作者在文中说明,“我这里所说的富人不包括贪污盗窃、以权谋私追求不义之财的那些人,而是指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作者对“富人”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定义,充其量只适用于中国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年间出现的少数富人,并不适用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富人,更不适用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富人。旧中国“富人”的主要代表,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官僚买办阶级以及其他大大小小靠剥削起家的资本家。新中国成立后的“富人”,即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作者脱离和回避不同时代的特殊历史条件以及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状况,笼而统之地抨击诋毁中国几千年来的所谓“仇富传统”,并声称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是“富人成为众矢之的,被剥夺,被侵犯”,这是公然为已被打倒和消灭的官僚买办阶级和资产阶级招魂翻案的反攻倒算,这是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剥夺剥夺者”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理论,从而也彻底暴露了作者“替富人说话”的资产阶级立场。作者说,“我国是一个特别讲究立场的国家。立场错了一切都错”。说得没错,只要阶级和阶级斗争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绝迹,任何人的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任何人的言行也都必然有其特定的阶级立场。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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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断言,中国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富人被视为众矢之的,被剥夺,被侵犯。这一传统几千年没变,并集中反映在解放之后到“文革”结束这段时期”。没想到,一位堂堂的经济学家对中华民族几千年苦于贫穷的根源会有如此荒唐无知的诠释。从中国远古的奴隶社会,经封建社会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身处水深火热中任人宰割的奴隶、农民和工人仇视乃至反抗作为富人的奴隶主、地主、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最终通过武装斗争夺取了政权,剥夺了他们的资产及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这样的“仇富传统”和“仇富社会”,难道是“很不正常”的吗?难道让当时牛马不如的劳苦大众俯首帖耳地任凭反动统治阶级剥削压迫,中国就不会贫穷了?现如今,在富士康的樊笼中逆来顺受地任凭所谓的“企业家”奴役摧残的雇工,他们摆脱了贫穷吗?他们中的一些人,除了在生不如死的绝境中跳楼自杀,还能怎样呢?历史的结论同茅于轼的谬论恰恰相反,如果作为被剥削阶级的穷人,不团结起来反抗打倒作为剥削阶级的富人,那么,穷人便真的会“一辈子只能永远当穷人,永无出头之日”。因此,我们应该把茅于轼的“如果把富人都打倒了,穷人还有前途吗”的谬论颠倒过来,说成如果没有被剥削的穷人,剥削穷人的富人还能发家致富吗?在中国历史上,作为剥削阶级的富人是依靠被剥削阶级的穷人寄生的,而绝非是两者的相反。作者把中国人历来贫穷的根源本末倒置地归罪于穷人的“仇富”,这是公然为一切剥削阶级开脱罪责的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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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称,“中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财富的创造增加了十倍之多。这主要是企业家的功劳。人们常说,工人农民创造财富。这固然不错,但更重要的是企业家创造财富。他们虽然是为了赚钱,但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作者提出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因为是企业家把劳动、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以最有效的方法组合起来,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社会最需要的产品。这种组合要素的任务是企业家完成的,不是工人农民或知识分子所能完成的”。作者还说,“他们虽然是为了赚钱,但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什么我们不保护他们呢”?首先必须指出的是,这个谬论妄图从根本上否定劳动创造了世界和一切社会物质财富;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殊不知,由企业家组合的几个基本要素中的“劳动”,是作为生产力第一要素的劳动者的劳动;“资本”,是被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技术”,是劳动者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技能。而企业家既不是生产力的要素,也不能创造剩余价值,更没有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技能。如果没有劳动者的劳动及其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企业家的“组合”便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企业家之于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所能起到的作用,充其量只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组合者。要说企业家创造的“财富”,那就是由雇佣劳动的剩余价值带来的增殖资本。作者说企业家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甚至是主要创造者,这是不折不扣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作者说,改革开放以来是企业家“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这更是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和贪天之功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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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茅于轼还以“替天行道”的面貌出现,摆出一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架势,说:“我为富人说话,遭到猛烈的批评。有这么多人反对保护富人,我更觉得有保护富人的必要。因为的确有一批人准备打倒富人,再次剥夺他们”。如果 茅 先生自以为是坚持真理,那么坚持真理就应该旗帜鲜明,观点明朗,又何必要这样不阴不阳、不明不白地表述,令人昏昏然不知所云。你说如今“的确有一批人准备打倒富人,再次剥夺他们”。请问,究竟是哪些人准备打倒和剥夺一些什么样的富人?为什么不能说得明白一些呢?你还说,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企业家是全世界最难当的,风险最大的,负担最重的,在执业中稍有闪失,立刻灾难临头”。请问,中国企业家的执业经商环境真的就如此恶劣可怕吗?你的锋芒所向又是谁呢?如果你所保护的富人确实是奉公守法的企业家,何必要含糊其词欲言又止呢?你热衷于为富人讲话敢为人先,不是挺有胆量的吗?  

我觉得, 茅 先生应该自我反省一下,你所保护的究竟是些什么样的富人?你虽在口头上说明,你所保护的富人“是指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可实际上你忠奸不辨、人鬼不分,连中国几千年历史上所有反动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富人”,你都不遗余力地保护了,凡是饱受过压迫剥削以及有一点正义感和是非观念的中国人,能不反对你吗?!  

  

总而言之,我们并不反对为维护正当富人的合法权益说话的人,然而,当今之中国则更需要关注民生的为弱势群体的穷人说话和办事的人,而不需要像茅于轼这样的为中国从古到今的所有富人说话的人。  

  

 

标签:富人   穷人   企业家   作者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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