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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天:解构中国意识的接力赛跑——张爱玲、李安、龙应台……

2025-02-13 观点 评论 阅读

解构中国意识的接力赛跑——张爱玲、李安、龙应台……

夏雨天

张爱玲女士的小说色戒,一般被认为是影射抗战期间郑苹如刺杀汪伪特工组织76号首脑丁默村的往事(虽然作者否认)。小说中的王佳芝(郑苹如)是个涉世不深的女学生,受爱国热情感染,欲色诱汉奸老易(丁默村)而刺杀之,却因老易在首饰店里给她买钻戒而以为老易对自己动了真情,关键时刻一念之差放走老易。老易感于王的爱情,却因要让王“活着是我的人,死了是我的鬼”而将她和她的同伙都一一捕杀。张爱玲由此感慨,女人再有理想,也还是以男人对自己的付出为一生最大的牵挂,民族国家的大义,原来都顶不上男人给的钻戒,甚至是“到女人的心必须穿过她的阴道“。一切严肃的价值判断,在男人给女人的钻戒和性快乐前,都象阳光下的水雾一样消散,而以抗战为核心的近代中国民族意识,也就这样轻松地被解构了。

当年小说一出,引起许多评论者的愤怒,认为作者对汉奸没有谴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个无是非的糊涂人。郑的遗属尤为不满,认为所谓郑放走丁完全是张的信口雌黄。笔者当年是倾向于相信张爱玲的,因为张的前夫胡兰成是丁默村在76号的同僚,或者张有什么内幕信息也未可知。但现在综合各方对郑丁事件的描述,看来情况全不如此,张对郑丁事件的描述完全不靠谱---

小说中女主角生死关头放走男主角,根源是男人带女人逛街,给女人买了一粒钻戒,以至女人被打动,情不能禁。实际生活中的丁没有那么大方,郑谋刺丁的发生地点也没有那么豪华,不过是一个皮衣店,而且直到枪声响起丁还没有真的买下皮衣。生活中的郑苹如抗战前就是著名的美女,追求者如云(其中包括当时日本首相的儿子),而且郑的家世相当显赫,其父担任过南京政府的高级法官和大学教授,日方曾邀其出任伪职被其拒绝。一个有门第有学历的著名美女,又是担任重要任务的特工,会因为一个半老头子汉奸给她买件衣服就意乱情迷甚至忘了生死?实际上郑谋刺丁的事件,事前就因为郑的上司被76号俘获而走漏风声(但是郑不知道),因此进行不顺利也是自然的。丁逃走后,郑又带了手枪去76号欲再次行刺而被捕,如果已经爱上丁,何必多此一举/?张爱玲的所谓内幕,大概是听胡兰成说的,胡的信息来源,自然是丁默村自己。丁杀了人又要吹嘘一下自己的魅力,叙述者的阴毒,令人胆寒。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张的色戒为什么离谱,关键是她完全不能理解美女的心理—张年轻时容貌一般又不会打扮,性格孤僻家庭又不和,几乎从来无人追求,所以有个胡兰成来追她也就不管人是汉奸也好,家里还有疯老婆孩子一堆也罢,她都很珍惜。她想象不来美女的心境。她的珍惜引起国人非议,大约总是她一个心病,所以总要为自己开脱一下,解构一下民族大义等等。按照她的设想,就是爱国特工也和她自己一样看见男人就情不自禁的,自以为最强的女人也不过如此,她又有什么错?张是个把男人当偶像来崇拜的女人,什么民族国家,什么善恶是非,对她都没有男人来得重要。

以性来解构中国人的民族意识,张爱玲大概是第一个,但不是最后一个。继承她衣钵的人很多,比如90年代的王小波,也是试图用性来颠覆中国人所有严肃判断的一位先锋。给他授予联合报文学奖的台湾评委说,“他写那么多的性,是为了反抗!”性可真是武器啊。

现在要再试一下这把宝剑锋芒的,轮到李安了。

大约是10年前吧,我和朋友一起去看“喜宴”,从电影院里出来,我非常气愤。我说,“女主角在美国穷困潦倒,一句英文不会只想留美国,和一群白垃圾混也没人肯给她身份,最后只能和男同性恋结婚来混身份。男主角表面富裕文雅,其实非常懦弱,怕父母,怕女人,甚至会被女人强奸……有这样糟蹋中国人,特别是大陆女人的吗?他真恶毒啊!”朋友说,你太敏感了,他大概无心的。现在,我是再不能相信他的无心了-----

美国一般主流院线能接纳的电影至多是R级,性场面就是几分钟一带而过;但李大导演不惜30分钟浓墨重彩,明明知道一上NC-17就是票房自杀,但不得以啊!不用漫山遍野铺天盖地的性来冲击,怎么能颠覆---杀死中国人经过抗战而凝结成的民族意识?李安重用安女郎汤唯色艺一般,李安这样抬举她,大约就是看中了她的格瓦拉女一号背景,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操你个中国意识,操你个革命激情,只要一性就什么都解构了。

李安这一棒还没完,龙应台又接了过去。龙在“贪看湖上清风“中公然为丁默村鸣冤,称张爱玲的小说里之所以男主角没那么”坏“,是因为丁本人不那么坏的缘故。丁在抗战后期为国民政府作卧底,本来是个功臣,只可惜被蒋所厌恶以至被处死。如此奇谈怪论,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首先,张爱玲的小说里的老易是“没那么坏“吗?龙女士明明是读过小说色戒的,依照我的看法,小说里的汉奸甚至比丁默村本人还要坏,丁在郑几次三番试图致其于死地的情况下杀郑,还可以说是不得以,或者至少是公事公办;而小说里的汉奸杀死王佳芝,最深的原因是他认识到王已经爱上他,要王“活着是我的人,死了是我的鬼”,“恨毒了我也还是我的人”,如果这不是坏,我质疑龙女士的价值观念和正常人是相反的!

其次,现实生活里的汉奸丁默村是“没有那么坏“吗?

丁作为特工,一贯毫无操守;经常出卖上司谋杀同事,兼以生性贪婪亏空公款,以至在蒋整顿特工机构时被放冷板凳,于是转投日本人。在76号任首脑期间,杀人无算,酷刑不断。和丁一起因汉奸罪入狱的金某也说,丁杀人太多,仇人如林,以至一旦入狱就逃不出生天。这样一个人,如果仅仅从人性的角度说,除了龙女士还有谁认为他可爱呢?龙为丁做翻案文章的根据是41年后丁开始和国民政府重新建立联系,为抗战作过一些有益的事情。然而,自称阅读了丁案审判案卷的龙女士应该不会不知道,当初国民政府审判丁的时候,允许丁为自己做了辩护,允许丁传唤了己方的证人,对于丁有利的证据公众当时就已经都听过了(这些是在76号中被丁杀死的人们所没有享受过的)。法庭的判决并没有否认丁为抗战作过有益的事情,但是认定“微功不能抵其罪恶之万一”。具体地举例说,龙女士指出的丁曾经和共产党作战因此保护了国民政府的利益,法庭上丁已经这样陈述过,而法官的说法是,丁所谓的和共产党作战发生于抗战期间而非国共内战期间,抗战期间国共是合作关系,丁和共产党作战在法理上无法称之为立功。对此关键事实的认定(和共产党作战发生于抗战期间而非国共内战期间),丁本人当庭承认。丁向国民政府自首情节,法庭认定没有经过正常的自首程序因而在法理上不能认可(按照当时的法律,通缉犯仅仅向某个政府官员表示自首是不算数的,必须经过相应的司法流程才能算自首可以从轻)。所以龙女士的翻案文章,实在都是几十年前就被当时的法庭所审阅过并否定了的。龙女士还要炒冷饭是为何?

也许,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意识形态。都是为了解构中国意识,甚至解构中国。用普遍而模糊的人性,用明月清风颠鸾倒凤,让中国人明白什么国家民族什么是非善恶甚至生死利害都是不存在的,只有性的刺激和湖上清风是真实的。

龙女士的文章,颠倒是非,逻辑混乱,缺乏正常人有的价值观念,要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她这种文章无异于自我爆炸。想想看要在她无比推崇的德国,否认大屠杀的存在可是要坐牢的反人类罪;就连张爱玲写小说,也在读者抨击之下不敢公开承认是写丁郑事件;而如此公然为二战的汉奸召魂,还真只有在龙女士声称“我不想与之有任何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合理合情合法甚至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进行,甚至获得一部分人的喝彩。我们的社会怎么了?

张爱玲——李安——龙女士——

这接力赛到第几棒了? 革命尚未成功,中国这艘船还没沉,同志仍需努力啊。

标签:女人   女士   抗战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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