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力行为艺术
成力的“艺术卖比”不属于刑法第367条规定的“有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只是一种哗众取宠的淫秽表演。艺术源于对美的追求,能调动读者和观众美感,而不是只引起人的生理反应。艺术是对真善美的追求,是贺拉斯说的“寓教于乐”,能导人向善而非诲淫诲盗。艺术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是“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杜牧这首诗已经含有色情内容,但属有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
当艺术成了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时,就有一些人将脱裤子也说成“艺术”。其实从美学角度来看,通过引起人的生理反应来吸引眼球的表演根本与艺术无关。比如汤加丽的写真集照片,十有八九不符合艺术的要求(个别照片可以勉强定性为“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至于成力的作品,虽然不能引起人的生理反应,但也无美感,一男一女当众性交,只能定性为淫秽表演。
成力、何成瑶、苏紫紫等人的所作所为,严重地玷污了神圣的“艺术”一词。正因为有一些人打着艺术的招牌来宣扬色情,现在坊间流传“艺术家都是流氓”,把所有艺术家都污名化了。如果一个国家的艺术退化到了要靠脱裤子露生殖器、要靠当众性交来吸引眼球时,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再也不会有“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苦苦追求。再加上艺术家成了流氓的代名词,有才华的人就不敢再从事艺术工作,就造成文化无法传承。成力等人的所作所为,与其说是追求艺术,不如说是一群无德无才的人对社会的恶意报复,把艺术的殿堂变成了肮脏的妓院,损害了真正的艺术家的利益。
就算成力和何成瑶等人的淫秽行为算是“艺术”,这种儿童不宜的“艺术”,只要一放到公共场合,就犯法了,危害比公开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更严重。其实何成瑶在长城公开脱上衣露体也是犯法的,也应该拘留十天。改革开放三十年,已经到了礼崩乐坏的时候,急需恢复民族道德,北京公安能够处罚成力,是一个好的开头,能对一些挑战法律和社会道德底线的人起威慑作用。
不过用劳动教养这种方式来处罚,没法让人口服心服,还授人以柄。因为这种处罚方式争议太大了,处罚决定一出,立即有一大批“法学专家”跳出来反对,说成力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其实按照刑法第365条来处罚,大家就口服心服了(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地公安可能是怕到了法庭上,成力的律师用刑法第367条来辩护,没法让成力受到处罚。真是个秀才怕兵,兵怕流氓(搞艺术的都是流氓),所以才用劳动教养这种方式来绕开某些法律程序。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授支持成力那些人以口实。如果只是当众性交,不构成犯罪,但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民愤极大,在刑法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可以绕开某些法律程序,定性为寻衅滋事送劳动教养,社会舆论也会支持执法行动,但成力这种行为明明是淫秽表演,已构成犯罪,有适用法律,再加上成力打着“艺术”的招牌来当挡箭牌,博取了某些人的同情,送去劳动教养就只会引发争议,搞得不好会让劳动教养和收容制度一样成为众矢之的。我一直认为(社会舆论监督下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形式,有利填补一些法律空子,不能取消。要是让我去当公诉人,从美学角度去揭露成力的“作品”根本不是艺术作品,肯定能把成力的律师驳得哑口无言,能把此案办成铁案。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就是社会危害性,成力的行为严重有伤风化,比普通的当众性交更能误导未成年人,已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愤,别说判三年,判十年都不过分。
附:《艺术家成力表演性爱行为被处劳教一年》(这条新闻本来有图片,但图片儿童不宜,就不转贴上来了。其实苏紫紫在自己的博客上放裸照,属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点击量已超过1万,根据法律,她也应该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性爱动作展示作为作品参加行为艺术展的北京艺术工作者成力,近日被处劳动教养一年,案由为“寻衅滋事”。
2011年5月5日,网友“窦卜”在新浪发微博说:“从成力家属处获悉,宋庄艺术家成力已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一年。劳动教养期限自2011年4月24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罪名,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成力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正在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现场性爱动作表演引发争议
3月20日,成力在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当代艺术馆参加了一场名为“敏感地带”的行为艺术展,并在现场发表了其行为艺术作品《艺术卖比》,作品内容为他和一女性进行现场性爱动作,表演后两人都被警察带走。现场的表演照片随后流传到网上,一度引来网友热议。有网友在博客中称,该作品“意在讽刺中国当代艺术过度商业化的文化现实———‘艺术如同卖比’,其作品伤感地传达了一个自85美术新潮一路走来的老艺术家如今破碎的艺术理想。”也有网友表示“天雷滚滚”、“不能理解”。据介绍,成力1954年生于甘肃兰州,1998年定居北京通州宋庄,从事艺术创作。
成力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向南都记者证实,成力的确被处劳动教养一年,5月5日,成力家属已经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达的“京劳审字『2011』第83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该委员会查明“2011年3月20日下午,成立伙同任××(另案处理)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京当代艺术馆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场所,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并认为“成力寻衅滋事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现决定对成力劳动教养一年。决定劳动教养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劳动教养期限一日,劳动教养期限自2011年4月24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决定书落款时间为4月24日。
律师称对艺术的认定各有不同
王振宇律师告诉南都记者,5月6日下午他已会见过成力,正在为申请行政复议做准备,“要找一些艺术家对成力的行为艺术做认定,因为大众和警方对艺术的认定可能不一样。”王振宇在博客中透露,他在给警方的《律师协商函》称:“成力行为属于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所、面对特定人进行表演的艺术行为,其场所不能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本着对艺术宽容的态度,不适合对成力实施劳动教养。”王振宇对南都记者表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失败,将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成力有冠心病,也在考虑申请所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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