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南海诸岛和钓鱼岛领有权考辩
中国对南海诸岛和钓鱼岛领有权考辩
郑海麟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
《海峡评论》222期-2009年6月号
据载,近期以来,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于1999年5月13日以前在《公约》上签字的各成员国对拥有主权的岛屿及其海域,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领海基线声明。因此引发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南海诸岛之争和中日钓鱼岛之争进一步升级。就在这一期限到来之前,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日本等国近期不断在中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采取企图宣示主权的各种动作。中国政府对这些国家的举动做出了严正交涉,指出中国对南海诸岛和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是不容争辩的事实,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应不审议某些国家提出的所谓「划界案」。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并且远远没有完结。
5月6日,越南和马来西亚联手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7日,越南又单独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在此之前,菲律宾议会通过的2009年度「菲律宾群岛领海基线议案」,将中国拥有的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划为菲律宾所属岛屿;马来西亚总理还在今年3月登上中国南海的弹丸礁「宣示主权」。另外,日本首相则在不久前直接宣称钓鱼岛属日本「固有领土」,等等。
以上的所谓「划界案」和「宣示主权」的举动都直接侵犯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领有权。
众所周知,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先民便从广东的「徐闻、合浦」港口出发,前往南海活动,进行开发。由「徐闻、合浦」到南海各岛皆有针路可达(相当于今天的交通图),南海诸岛的许多岛屿最早就是由中国先民发现、命名和开发的。据李长傅《南洋华侨史》称,早在唐代以前,华人就有在南洋一带开疆辟土,休养生息。当地人称他们为「唐人」,可见华人移植南洋,至迟为始于唐代。及至郑和下西洋时,华人在南洋的势力已甚盛。「有建设国家者,其在苏门答腊,有三佛齐王梁道明,曾于明永乐三年(1406年)入贡。」有资料记载,南海诸岛在唐代就已列入中国的版图。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派官员去巡视。郑和七下西洋,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巡视南海诸岛,也就是今天国际法意义上的宣示主权。到了明朝末年,西方殖民主义者开始来南洋,先是荷兰、葡萄牙人,随后英殖民主义者仗其「船坚炮利」,把南海诸岛占为己有。二战中日本取代欧美列强势力侵占了南海诸岛。「战后由中国政府收回,派出军舰、官员,将南海归入广东省管辖。在国际法上,这种行为就是行使主权的表示。当时,周边的国家没有提出异议。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时曾明确宣告南海诸岛是中国的领土。对此,越南范文同总理表示赞同」(参看:刘楠来《南海问题的由来和现状》)。
至于钓鱼岛,也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据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由朝廷派往东西洋各国开诏的使臣所撰《顺风相送》一书记载,该使臣为查勘航线,校正针路,曾多次前往钓鱼岛,并且将这些岛屿用作通往琉球的航海标示。此后,明清两代册封使所撰的《使琉球录》皆有记载钓鱼岛为中国海域的岛屿。明朝嘉靖41年(1562年)出版的《筹海图编》,明确地将钓鱼岛划入中国行政管制区域。如果说明清册封使前往钓鱼岛并留下纪录属国际法上的宣示主权的一种行为;那么,《筹海图编》将其划入行政管制区域则是国际法意义上的行使主权的表示。
关于南海诸岛争端的来由,据资料显示,在二十世纪四○年代后期,菲律宾有一个叫克洛玛的人,把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说成是「无人岛屿」,主张对它们实行占有。从此埋下争端的伏笔。但总的来说,在1968年联合国的有关资源机构发表南海有丰富的石油资源的告之前,南海的形势还是比较平静的。而在这一告提出后,南海周边国家就纷纷提出对南海岛屿的主权要求,并采取行动占领岛屿。于是就发生了与中国的领土和海洋划界的争端。
钓鱼岛的情况也约略相似。自从美国海洋科学家艾默利于1969年发表有关位于钓鱼岛的东海大陆架蕴藏丰富石油的告以后,日本便开始注意钓鱼岛。接着1971年,美国托管琉球期限接近届满,托管当局欲将琉球群岛的管辖权(连同钓鱼岛)一并交还给日本政府,于是引发全球华人的保卫钓鱼台运动。(参看王晓波《尚未完成的历史》;拙着《中日钓鱼台之争与东海划界问题》)
除资源之争外,南海航行问题也涉及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南海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它位于东北亚通向印度洋、中东、欧洲的海上交通必经之处,是中国海上贸易的生命线,也是美、日等海上强国竭力控制的海域。美国众议院在1995年通过《美国海外利益法案》,明确表示美国在南海享有利益,要求保证美国在南海航行自由。该《法案》声称,南中国海的航行自由对美国及其盟国的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任何用武力夺取该区域岛屿的行为将引起美国的「严重关切」。这表明美国将动用一切手段(包括非和平手段)介入该地区事务的意向。基于此,多年来,美国一直都没有停止派出间谍飞机、间谍船只到中国南海进行侦察和巡逻,其间还发生过中美南海「撞机」事件,近来又发生美国「无瑕号」间谍船在南海活动被拒事件。可见南海之争的背后其实是美国在操盘。美国所谓「确保海上航行自由」、「反对使用武力」等等,都不过是掩饰其积极插手「南海争端」的藉口。事实上,中国南海已经成为美国遏制中国崛起的另外一条重要的战线。
至于日本,一直以来都视南海区域为其最重要的海上「生命线」。由于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许多资源都必须从海外及东南亚各国输入,南海区域也就成为日本输入海外物资的唯一通道和经济咽喉。如果这条通道完全落入中国的掌控之中,对日本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因此,日本最希望南海区域保持群雄割据,诸国竞争的局面,最不希望自己的海上生命线遭受中国的掌控。
如上所述,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就南海区域的争端,并不单纯是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领海和划界问题,它还牵涉到美、日等国与中国的复杂的利益冲突和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上的矛盾。说穿了,近期以来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引发的南海争端,背后的操盘手就是美、日等国。这次美军间谍船「无瑕号」事件,与菲律宾强占黄岩岛事件、马来西亚在弹丸礁「宣示主权」事件遥相呼应,恰好证明它是由美国幕后黑手操纵的,其目的是要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在南海诸岛的争端扩大化、国际化和复杂化。
美国间谍船「无瑕号」这次在南海活动,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抗议,藉口就是在「国际水域」可以自由航行和测量。但事实上,美舰是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进行侦察活动。这是任何主权国家都无法接受的。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九条「无害通过的意义」规定:
「(A)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
(B)如果外国船舶在领海内进行下列任何一种活动,其通过即应视为损害沿海国家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C)任何目的在于搜集情使沿海国的防务或安全损害的行为;」
按照《海洋法公约》的上述规定,美舰虽可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自由航行,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顾及沿海国的利益特别是安全利益;否则按《公约》第三十条「军舰对沿海国法律和规章的不遵守」规定:「如果任何军舰不遵守沿海国关于通过领海的法律和规章,而且不顾沿海国向其提出遵守法律和规章的任何要求,沿海国可要求该军舰立即离开领海。」
美舰「无瑕号」在中国专属经济区范围从事间谍活动,危及中国的安全利益。中国当然有权加以干扰和监督,并可采取其他行动。这完全是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的。
面对美国暗中操纵,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南海争端,中日钓鱼岛争端所面临的国际形势越来越复杂,中国除提出严正抗议和交涉之外,应采取更多的有效和积极的措施来维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首先是要加强国内法的立法措施,特别是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来指导国内立法程序,以便日后进一步宣示对这些区域的领有权时有法可依。从而使中国在应对复杂的边界领土主权争端时做到有理有力有据;另方面,两岸中国人的政府必须携手合作,加强对南海诸岛及钓鱼岛的实际管辖,包括护航护渔、对岛礁的发展建设等等,使中国对这些岛屿的领有权落到实处。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落实「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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