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拆房子”到“抢尸体”:昧了谁的良心
从“拆房子”到“抢尸体”:昧了谁的良心
以前浏览新闻,看到哪个地方征地或者拆迁酿成群体性事件,大家难免紧张一番。第一反应就是事情闹大了,如何收场。可以想象,政府主要负责人更为紧张,上上下下没法交代。慢慢地,这种事情多了,公众麻木了。拆房子和守房子的斗争你来我往,终于又引发了新现象:强拆有理,抢尸无过。
江西宜黄县强制拆迁,人家自焚抗争,闹出了人命。家人不服,进京上访,地方政府不去安慰抚恤,反而强横拦截悲愤的家人,更令人发指地从医院抢出自焚者的尸体。拦截上访,如果是出于害怕事情进一步发酵,上级责怪,理虽不通,情却可原,那么抢尸就是另一回事了。中国人相信死者为大,轻易不会冒犯尸体。当地官员的行为只会让死者家属更加悲伤,更加愤怒。如果进一步分析,结论则可能让你我瞠目结舌。抢尸的目的是什么?是想一烧了之,给出个“某某死”的理由,还是百般狡辩,我们这儿根本就没出过人命?天网恢恢,当事官员终于被撤职查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还没有超出你我的想象。然而,当地一个低级官员投书媒体声言“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此言一出,舆论皆惊。不知道他哪来的底气,敢这样附会。新中国的城市化是以大规模拆迁为前提的,但是更是以造福人民为前提。所以新中国城市建设的成就是旧貌换新颜,人们安居乐业。如果老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再华丽庄伟的城市都不会是幸福的天堂,而只是罪恶的乐土。
这种话也不全是豪言欺天,“从某种意义上”也不难理解。毛主席的一席话早就道出了真谛: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共产党学国民党,老百姓就会学李自成。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没有国民党折腾地民不聊生,老百姓也不会跟着共产党变天。由此可见,这位官员的话虽然有理,却有些邪恶。难道他盼望民变?盼望变天?这种解读看似危言耸听,其实并不为过。群众最初对拆迁、征地不满,从适度抗争,到自焚,再到聚众反抗,烧砸警车。事态在不断升级。地方政府从害怕到冷漠,再到理直气壮抢尸,心态已经相当“成熟”,也相当麻木了。睹此情景,我们与其相信这些官员是受建设新中国的大义所使,不如相信他们是受地产商贿赂、政绩工程所动。在他们心中,为人民服务没有半点位置,现在这么猖狂是因为这种事多了,上面管不过来,况且一旦酿成事变,还有很大的欺上瞒下的空间。
我们且不说法网恢恢,单说天理昭昭。这样视群众生命为草芥,反而理直气壮,良心没有愧么?不要忘了,这种污浊之吏不会为任何正常社会所容。百年之后,老百姓也不会让他在泉下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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