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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延续法律的无力
药家鑫案一审宣判多少给我们的法律留了点尊严,曾经在宣判前回复微博时说了句“要么药家鑫死,要么法律亡”,看来不对判决后是药家鑫死了法律也没有了公平可言。
一、从2010年10月20日到一审宣判2011年4月27日用了整整6个多月,是事件不明还是影响不恶劣,是证据不全还是要加背景太深,要是一个普通的人早枪毙十次了。
二、央视带领众多媒体死保药家鑫,专家学者跟风和稀泥,穷人家的孩子可以杀无赦,药家鑫就可以“弹钢琴强迫法”,什么逻辑呀,古代有个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同罪呢,现在新时期要看人下菜了。
三、4.5万元赔偿法官们也敢判,他们摸摸自己的良心一个农村人就值4.5万元么。老百姓是没人、没钱但也不至于这样判吧。先说说交强险一般都10-20吧,别说车没买保险就上路了,可无可恨。现在真是同命不同价,精英们的理论。还有就是4.5万元怎么判的,依据是什么呢?
四、觉得王辉怎么也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凭什么不让他们赔,你可以不要还有张妙的爸妈呢,还有孩子呢,还有你父母呢,不要怕一申请赔偿就不能判死刑了,哪是哪国的法律。你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和药家鑫父母。
在事实面前法律显得苍白无力,不是法律的空白,而是人的缺陷,他们缺少的是两只,是对人们给予权利的亵渎,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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