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公道正义而大谈程序正义就是助长邪恶
宋鲁郑先生认为:自由派以程序正义、司法独立为名拿李庄案大做文章,其用意非在李庄,而是重庆模式。重庆模式得到了百姓的强烈拥护,也得到了执政高层的共识认同。甚至西方(美国、英国)的权威媒体也同样认可。但奇怪的是,就是无法得到自由派的认可。李庄案,再次显示了中国自由派脱离中国低层、脱离中国国情的特点。在这场争论中,令人失望的还有对贺卫方的反驳文章太不给力。
为什么会太不给力呢?皆因为没打到点子上。贺的言论就是试图以程序正义而否定公道正义。贺就是不要公道正义而只要程序正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的同伙李庄脱罪。
法律奈何不了不仁不义的李庄,是法治的胜利还是失败?
法律本来是用来维护公平正义的。但法律的执行为什么会不公正?因为有一群法律为食的寄生者,牟利者。这样就法官就会因私而枉法。律师就会因私而忘义。
就李庄而言,网络上说的——“人傻,钱多,速来”应该不是给李庄编造出来的吧。在一个人人向往发财致富的梦的时代,身为律师也不例外。所以当重庆打黑捉了黑老大,李庄发财的机会也来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谓的黑社会就是对财富取之无道。黑老大们聚敛钱财的方式就是不仁不义,伤天害理。而李庄的“捞人”对黑老大而言,不过是黑吃黑。所以他开出的天价律师费,就是乘机敲黑老大的钱,黑老大才检举了他。
法律就是李庄捞钱而致富的工具。他给黑老大辩护也不是为了公平公正原则去行驶法律赋予的权力。反而给黑老大出了许多歪点子,因为李庄熟悉法律的程序。他交给黑老大以抵赖的方式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显然就违背了公道正义的原则。而贺卫方们却视而不见李庄违背了公道正义。当重庆的司法机关以法律要制裁李庄的时候,贺卫方.陈有西祭出了程序正义的大旗,违背公道正义而大谈程序正义。而目的很明确就是不管李庄行的.做的是不是公道正义,不是李庄有罪与否的问题。而是你要依程序正义来判李庄,从而使李庄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凤凰网说李庄在手心上写了“克制”二字。看来李庄是嚣张惯了,在重庆的法庭可不比在廊坊的法庭,这回他和重庆的书记说不上话了,所以需要克制。
学西方法治社会就是少数精英把持法律而统治多数人。
西方的法治社会寄生了以法律食利的群体。有句古话叫——衙门口冲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法院断案是要钱的。而且平民百姓你不专业,也不懂那些多如牛毛的律条,所以又出了律师讼棍敲你一杠子。而毛泽东时代的人民法院是不收钱的。是国家财政拨款,人民法院不能搞创收。人民公安是为人民的,也没有罚款指标。而现在这些部门都被一个钱字沦落了。
何谓人治,何为法治?法律是要靠人去执行的。最近看了周永康书记的几句话如下——
如果心里没有老百姓,整天为自己谋利益,法律条文再熟悉,也没有丝毫意义.
周永康还语重心长地说,政法系统的同志尤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如果你理想信念坚定,心里始终装着党,装着百姓,装着法律和正义,就能够公正廉洁执法,老百姓就亲近你。反之,如果心里没有老百姓,整天为自己谋利益,拼命捞钱、搞关系、搞人情,法律条文再熟悉,业务水平再高也没有丝毫意义,都会变成一堆空话,一纸空文。
以公道治天下才是正理。
中国的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社会以及西方的精英法治社会都是私道治人的社会,而非公道治人的社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而有人要据为私有利己就成了——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然而是事实——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义。失义而後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所以在一个人分高低贵贱等级的社会让人去遵守礼制是不可能的。而在一个私有找由于私有继承的社会让人去遵守不合道义的法制也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道理。人们天生就有追求平等的向往。所以只有人与人同才有人与人合。在人与人同的基础上讲人异——人之不同。
毛泽东主张开会解决问题,这可不是“精英们”开的小会。是人民开的大会。过去有句话叫——共产党的会多,国民党的税多。那时生产小队.生产大队都经常开会。人民群众有发言权。个别人想贪私舞弊门都没有。队长是大家选的,你自私自利没人选你当队长。再看毛泽东时代的人民代表的结构,工农劳动者是占了大多数的。代表的分配比例就体现了公道。人民大会,人民参政议政。法院也有人民陪审员。他们不见得是法律精英,但是他们可以从人的良知出发,断出公道,理出是非。所以说公道自在人心。而一旦形成了一个职业化的群体如现在的律师制度,有些人就不再为公道说话,而是为钱说话了。就有了李庄的——人傻.钱多.速来。法律成了一些人——黑心律师法官的捞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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