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胡星斗对即将召开的两会所提的两个建议
简评胡星斗对即将召开的两会所提的两个建议
鄂式粉碎机
胡星斗对即将召开的两会所提的两个建议,通过海外网络媒体和邮件的形式广为散发,且自称是为了中华民族和人民;胡星斗在建议中声言,制止“国进民退”,是当前中国人民的首要任务。这不仅令人有“被代表”的感觉。
胡星斗在《建议“两会”审议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否出现了全面的倒退》一文中提出了“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是否出现了全面的倒退?究竟是谁在违背中共十四大直至十七大的继续改革开放、建设法治国家的承诺?如何纠正目前的国家发展的方向性的错误?”等几个问题,我认为大有讨论的必要。胡星斗自然可以发表个人的看法,但仅仅是个人的;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群体的,但是胡星斗说两个建议是代表中华民族和全国人民的,起码不代表我。因为我认为,目前举国上下出现的恰恰是对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反思,目前国家正在开始纠正的恰恰是三十年改革开放所犯的方向性的错误。
胡星斗的两个建议中列举的事实不能说都是虚构的,但把撇开了中国最广大的工人、农民和普通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改革开放造成的国人皆知的恶果归结于“放弃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既定方针”和 “国进民退”,是标准的颠倒黑白。
胡星斗列举和批判的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出现过三次国有化、“国进民退”的浪潮,特别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第三次国进民退”“三大改造”,形成了几乎全盘国有的局面,国民的工作、生活皆被政府严密控制,不但人权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践踏,而且国民经济也陷入崩溃的边缘。清楚不过地表明了自己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反对一切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立场。不过,这种立场好像不是广大的工人农民和普通劳动者的,也不是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倒是让人们看清了胡星斗国内外资产阶级代言人的真实面目。
胡星斗的两个建议,特别是对“两会”审议和制止“国进民退”建议,焦急如焚之拳拳之心情溢于言表,胡星斗为什么气急败坏,如丧考妣?
胡星斗已经代表他背后的阶级和阶层通过向即将召开的两会和两会的全体代表提建议的方式公开向《宪法》、《党章》向执政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等宣战了,这算不算阶级斗争?
附1:
在山西煤矿问题上看极右们为谁叫嚣
作者:温暖阳光 文章来源:
极右们在他们控制的媒体上,发了很多文章。这些文章篇幅不短,但归纳起来大概意思有:山西政府以为自己收回煤矿的行为得到民众支持,结果现在很多媒体骂政府,连国有媒体也骂政府,所以说明收回煤矿“不得人心”;很多大资本腐败,都是不得已,所以他们没错,只是体制的错;要保护煤矿主的私有财产,山西省不合法,不能打土豪分田地;用童工的煤矿主本身没有错误,这都是社会逼迫让那些童工家庭穷,他们被迫让自己孩子做童工,这跟矿主无关。极右网站基本不发反驳的意见,关起门来自我陶醉!
大家看,极右网站的文章,经常说不自由,根据极右的逻辑,我们可以推理出:不自由,所以媒体不代表民众。再看,没自由,可极右网站却可以在大陆公开营业,这说明极右是被权贵支持的。根据极右的理论,“金融时报”在没有新闻自由的地方可以随便说话,那说明“金融时报”这些为煤窑说话的言论,也不代表民意。既然我们主流媒体不代表民意,那极右“很多主流媒体都反对山西省政府,说明山西省政府收回煤矿的举动不被民众支持”的逻辑就是错误的。主流媒体既然不代表自由,那如果主流媒体反对山西省政府收回煤矿,说明主流媒体反对山西收回煤矿,是反民众意愿的,说明很多支持山西政府的民意被主流媒体封闭了。极右这样代表资本权贵的媒体,就经把支持山西政府言论封闭。既然没有新闻自由;主流媒体都反对山西省政府,说明很多支持山西省的言论被主流封闭,说明更大的“官学商”势力控制主流媒体反对“山西收回煤矿”,这就证明“金融时报”想法是错的!我们看,郎咸平当年反对侵吞国有资产时候,主流媒体都站在资本立场上来反对郎咸平,而民众大部分支持郎咸平,所以山西省政府这次看到很多主流媒体都反对自己,说明山西省政府这次得到了民众支持!根据极右的逻辑证明,极右关于“山西省政府收回煤矿被主流媒体批评,就说明山西政府收回煤矿不得人心”的说法是错误的。
现在有一种媒体,他们代表资本说话,他们说他们代表民众,他们资本就是代表民众? 比如封建时代,有时候政府也可能代表民众处罚奸商,那这个时候百姓是支持政府的。我们能说和政府一样的就是错的吗?比如极右就支持政府的物权法、国企改制、私有化,那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极右是什么?比如有时候你代表贩毒分子和政府对抗,那你当然是错的,但有时候你代表多数百姓反对官商勾结,那你就是对的。我们看判断ZF做一件事情的好坏,主要看他们站在什么立场上。比如这次政府和资做的事情,资本只表他自己获得利润,这时候政府就是再有问题,他也代表更多的人,因为政府怎么样,他也要把利润一部分用到公共事业,而资本的矿山利润都是自己的。煤矿是全国人民的,政府也不缺技术、资金,那为啥让少数人牟利?比如山西煤矿,如果少数人私有煤矿,那他的利润都是他们自己,如果收归国有,起码我们可以监督,就算有腐败,起码还能有利润给民众做事,那说明收归国有起码比让少数人牟利好!我们看,如果煤矿私有给了少数人,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分享利润,而收归全民,我们就有理由要求分享利润(最起码山西人民有)。有的人说全民煤矿没有让大家分享利润,那我们应该要求分享利润。想想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有这种心理?自己得不到,不是想办法让自己能得到,而是要求分给少数人?极右们装作代表民众,那我们就看看他们的想法可能代表民众吗?我们来分析一下正常民众对山西煤矿事件的想法,在对比一下极右那些“民众”的想法,看看他们符合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我们根据他们的人是自私的理论分析一下普通民众的想法,普通人会想:那煤矿我得不到一点好处,再说那是国家的,为啥让少数人得到好处,起码收回来我们还有可能得到一点,让那些人私有,我们根本没好处,而且那些煤矿剥削矿工很厉害,凭什么全民财富让他少数人暴富?那我们自然支持收回少数人占有的煤矿。这就是普通人的想法。而极右网站上一些所谓代表民众的想法是:煤矿私有给少数人出严重问题我不管,现在国家要收回,我宁愿自己什么也不得到,但是我就是支持少数人拥有,国有有问题,我不是说让他变成真正的国有,我反而要求分给少数人,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我就是愿意让那些矿主暴富。我们这样对比一下,极右那些所谓“民众”的想法根本不符合一个平常百姓的心理,那他们能是代表谁呢?如果是正常民众,怎么会支持把山西煤矿的利润给少数人?煤老板有可能具有和极右媒体上“民众”一样的想法。国有和少数人私有比,国有腐败可以大家通过民主监督治理,百姓可以分享成果(有的人会说,我得不到,我不管。可是这也不符合常理呀,你得不到,你就希望给少数人?我们正常人如果现在得不到,就要求以后得到,而你却要求把得不到的东西给少数人,这符合常理?)而把煤矿给少数人,利润都是他自己的,我们一点成果都不可能分享?这明显证明把矿产给少数人不符合多数人的利益!
大家看,最近有些大资本出问题,极右拐弯抹角为他们辩护,他们的意思是:他们都是原罪,都是政府腐败造成的。大家想,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推理,下岗职工也是改革造成的,那是不是下岗职工收回工厂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也算“原罪”?怎么你们不说他们是“原罪”?我们看,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下岗职工子女都是被腐败逼迫的,所以他们不管做了什么事,自己都没责任!为啥不这么说呢?如果你说你出问题都是被逼迫做的,那为啥你不说你企业取得的成绩也是体制造成的?我们看,如果没有腐败,他们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财富,那这只能说腐败给他带来了好处,这能说都是别人的责任?比如美国官商勾结的,也要官商都处罚,不能说只处罚一家吧?比如有人因为喜欢吃生肉而得传染病,那能不能只是戒吃生肉,却不去杀死传染病菌吧?如果说体制,那为啥下岗职工犯罪要处罚?你的成绩怎么不说是腐败造成的?用这种逻辑忽悠百姓,其实就是为了权贵的利益,他们目的是:把问题推到体制上,最后自己不负责,最后推掉红色牌子,自己财富完全合法。体制被他们说成,只是选举不选举的问题,似乎选举就代表是一种体制。其实体制是生产关系和政治框架、法律的整体。如果你们要换体制,那就把整个体制包括抢劫得到的财富都拿出来公决吧!生产关系带来的问题能不负责吗?有人认为,现在改革的成果都是他们私有化带来的,那如果成绩是你的,为什么问题你不负责?
金融时报的某些“民众”认为,煤矿雇佣童工,是因为整个社会制度出问题造成童工家庭穷,童工家里被迫让自己的孩子去当童工,所以煤老板不负责,应该社会负责。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社会产生流浪女,那有人雇佣流浪女卖淫,也不犯法?看看,按照他的逻辑推理:谁让社会产生流浪女让我雇佣?现在极右要追究谁造成的这些社会问题,那我们看看,为啥会出现为了吃饭去做童工?因为没有社会福利。为什么没有社会福利?因为实行的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反对社会福利。为什么新自由主义反对社会福利?因为新自由主义是少数大资本拥有工厂,而百姓不愿意给别人劳动,为了逼迫百姓给大资本劳动,所以要取消福利,只有没了福利,百姓为了生存,才会给大资本打工,如果有福利,谁会去?看因为新自由主义造成的煤矿雇佣童工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说体制,那就要取消新资本自由主义(本来在世界上也没有成功的)。风险和利益共担,所以成绩是你新资本自由主义的,那责任你当然要负责了。
极右“民众”认为,煤矿问题夺了人家的私有财产,是打土豪分田地,不遵守法律。我们看,现在他们又用一贯伎俩,说“法律”了。我们看看,宪法规定,煤矿属于全国人民。煤矿既然属于全国人民,凭什么给少数人牟利?如果你租用煤矿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你的什么是合法的呢?如果说法律,那剥削了那么多煤矿工人取得的利润,也应该分给山西人民呀!你把山西人民的财富变成你的利润,这样算来,你反而欠山西人民了,那人家收回怎么违法呢?你有产权吗?再说了,你私有化工农、私有化全民企业的时候是合法的吗?另外,打土豪分田地怎么了?那是革命,当然合法,因为你用你的体制压迫百姓,你成了土豪,人家有权利推翻你压迫多数人的生产关系,这怎么了?你谈法律,那你当年土豪的政府制定法律,而革命的人民群众同样也制定法律,那谁的法律算呢?你的法律说你合法,人家民众的法律说你不合法,那应该按照什么法律?土豪说不让分田地是法律,那民众说让分田地是法律,应该遵守谁呢?不被多数人认同的法律不能推翻?当然能!如果说民主,那多数人要打土豪,多数人可以制定法律,这怎么不合法?如果按照你的法律说法,日本土改、美国建国、辛亥革命符合以前的法律吗?私有财产的范围本身就是由法律规定的范围,这应该按照谁的法律呢?如果算算原本属于全民的利润都归你了,那你还欠了全民的,本来就是你掠夺了全民,所以根本不存在你的什么私有财产。全国人民的矿山,你租用它,经过主人同意了?你开始违法,怎么现在又讲法律了?那我们看山西煤矿,本来那些利润就来源于剥削矿工,他们得到了矿工的劳动成果,怎么他们损失了呢?你违反宪法抢劫全民企业,那人家同样可以革命的“打土豪”!你能剥削,人民就能革命!
矿山给少数人本身就是反人类的,我们看欧美国家都是由家族企业变成上市公司,这趋势也说明由少数人拥有生产资料向多数人拥有变化,而我们把全民的资产给了少数人,这明明是跟人类趋势相反的。分给他,他就有积极性,那工农失去了企业,为啥有积极性呢?
极右认为,政府行为就代表不了民众。是这样吗?其实政府有可能代表民众,也有可能不代表民众,政府的行为不一定不代表民众。但是极右们们代表资本,那更代表不了民众!你代表资本和人民对抗,你能说你代表民众?极右支持“物权法”、“国企改制”,这不是支持政府?山西省收回了人民的煤矿,多数百姓为啥不支持?极右们的逻辑符合常理吗?
极右们认为,收回煤矿是“国对民”。这纯属谎言!我们想,那些煤矿能代表民?他们为自己利益就代表多数了?他们只是单个公民而不是人民,也不代表人民。这只是国和私之间的对立,最次也是政府和私之间的对立,政府就算有问题,也比你煤老板代表的人多吧?政府本来就是要代表人民的,如果说政府不代表民,是独立的,那要政府做啥?你们说民主,民主政府是独立的?如果按照民主全民公决原则,多数人会同意那些矿山给少数人?如果你说你的私有受物权法保护,说明你承认政府代表你,怎么现在又说政府不代表?你们抢劫全民企业时候,就“物权法”,现在煤矿时候,就不要宪法了?政府就算有问题,那你煤老板也不能代表民呀?我们想,ZF如果不代表人民了,我们还有权要求他改革,而煤老板不代表人民,我们根本没法让他改变,那我们为啥不支持山西省人民?我们能改革政府,现在政府收回煤矿,以后还可能把他变成全民的,如果给了少数人,我们不可能让煤矿回来了!政府对资本,就是“国进资退”!ZF如果不能代表民,那资本更不能代表民。老百姓要求矿产属于全民,而不要它属于少数人,让政府收回更有利于让矿山为全民服务!极右给我们的逻辑是:因为政府腐败,所以我们就要把全民资产分给少数资本家。有腐败,我们就反腐败,而不能因为自己打碎了茶杯,就要把自己的家产分给别人!极右们和百姓都骂腐败,可想法却截然相反,我们普通百姓的想法是:他腐败,我们就想办法不让腐败,收回自己的财富;而极右想法是:我骂政府腐败,是要求把那些资产分给资本家。人民反腐败,同样也反资有,资有不代表自由!极右们不要替少数人继续替贩卖了!
全民企业现在有问题,我们要通过民主管理,让它为大家服务,而不是分给少数人,如果产权属于大家,起码国企高管和腐败官员的后代无法继承,如果分了之后他们后代就能继承。原来我们全国人民的后代享有继承权,而现在他们的后代有继承权!现在有的女大学生被迫沦落风尘,有的还是下岗职工的女儿,这是为啥?因为失去了全民企业,不能为自己后代安排工作。我们看,侵吞国企的拥有了企业,而下岗职工失去了企业,失去企业之后的下岗职工的子女就要给侵吞国企的人服务。失去了产权之后,自己的女儿就沦落风尘,这就是抢劫全民企业的罪恶!有人说他们没有杀人,难道用政策杀人没有罪恶?一面抢劫你的企业,让你失去工作,另一面又从抢劫你的财富里拿出一小部分来做“慈善”,还要你感谢他,这种披着“温情”的面纱的抢劫分子更狡诈!
附2:胡星斗对即将召开的“两会”所提的两个建议
建议“两会”审议
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否出现了全面的倒退
胡星斗
尊敬的两会代表、委员:
我作为关心祖国前途命运、关心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普通公民,在此关乎国家繁荣进步、长治久安抑或继续倒退、陷入人治循环的十字路口,我呼吁“两会”代表、委员勿忘“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祖训和作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肩负的重任,在即将召开的2010年全国“两会”上讨论并审议: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是否出现了全面的倒退?究竟是谁在违背中共十四大直至十七大的继续改革开放、建设法治国家的承诺?如何纠正目前的国家发展的方向性的错误?
具体而言,我建议“两会”讨论和审议:
一、我国是否已经?举世公认市场经济是民有经济,政府不能成为市场主体,否则政企不分、官商不分必然导致严重的腐败,形成特权垄断利益集团;但是,目前在我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国进民退”的狂潮,在钢铁、化工、煤炭、石油、民航、公路、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邮政等等几乎所有的有利可图的领域,民营企业都被挤垮或被强制低价收购,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的总资产从几年前的几万亿发展为2008年的42.55万亿元,估计2010年将达到近百万亿。这么庞大的资产为特权垄断利益集团所霸占和分赃,是否在将中国推向权贵资本主义、官僚市场经济的深渊?
二、我国是否已经放弃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既定方针?目前我国司法准则的第一条“党的事业至上”、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要求律师与政府保持一致(实际上可能与腐败官员保持一致)是否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我国不再承诺“司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是否违背了宪法?
三、我国是否已经放弃了保障言论自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既定方针?温家宝总理在不久前的谈话中讲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可是在许多官方网站上、新闻播放中都删除了此话,是否意味着以后可能言者有罪了?XX宪章的起草人仅仅因为言论或传播言论而被判刑是否违背了宪法第三十五条?
四、我国是否已经放弃了保障公民权利、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既定方针?抓捕为毒奶粉受害儿童维权、为四川地震豆腐渣建筑受害者维权的人士、地方政府打击维权律师、打击上访含冤人员是否在将中国社会推向不和谐乃至动乱的深渊?
五、我国是否已经放弃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既定方针?哪怕是微小碎步的政治改革,现在也不未见有任何实际的行动;相反,我国的政治、文化在某些领域不断地倒退,鼓吹宪政改革的阳光卫视被封杀,提供少量海外新闻搜索及保密电子邮箱的谷歌可能被赶出中国;借扫黄之名,人们的手机短信可能被监控,手机及电话可能被非法窃听,许多电子邮件可能被破坏或窃取,正常地讨论时事、政治、社会问题的博客、论坛、网站被大规模地关闭,海外网站及奥运期间一度开放的境外媒体网站大部分都被屏蔽,这些举措是否意味着中国的电信网将不保障人民的通信自由?中国的互联网将逐渐发展成为不与国际联通的局域网?
以上五项关乎国家前途命运,请两会代表、委员认真讨论之、审议之,并且督促有关部门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我们共同吁请政府用实际行动表明捍卫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继续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
立即停止“国进民退”的进程,致力于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廉洁市场经济、公平市场经济;
立即停止对于司法、律师业的行政干预,保障其应有的独立性,停止对于维权律师、维权工作者、上访人员的打压,致力于建立现代法治国家;
立即停止以言定罪的“文革”式错误做法,致力于建立宽容民主的现代政治制度;
立即停止对于某些电视电话报刊网络的封杀或可能的非法窃听窃取,建立媒体民有、新闻自由、监督官员、保障民权的现代新闻制度,启动我所主张的“可控民主”、“宪政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改革。
2010-2-19
建议“两会”审议和制止“国进民退”
胡星斗
一、目前中国的“国进民退”狂潮及其产生的原因
目前中国正处在改革或倒退的十字路口,尤其在经济领域出现了大规模的“国进民退”的狂潮,在钢铁、化工、煤炭、石油、矿藏、电力、民航、公路、水利、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邮政等等几乎所有的有利可图的领域,民营企业都被挤垮或被强制低价收购,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的总资产从几年前的几万亿发展为2008年的42.55万亿元,估计2010年将达到近百万亿元。看看报纸的标题或内容,不能不令人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何去何从产生极大的忧虑:环渤海五省区经济渐被国有官营化;长三角高速公路民营资本正被清退;中国航空业出现“国进民退”,民企面临全军覆没;山西运城最大的三个民营企业百日变身国企车间;内蒙古、山西:煤炭业的国有化;山西省发布通知,将全省在册的2840多座煤矿收归国有;陕北油田被地方政府强行收归国有;中粮入股蒙牛;河北钢铁集团成立之后,山东也迅速组建了钢铁集团,完成对民营钢铁的收购;亏损的国企山东钢铁集团收购盈利的民企——日照钢铁事件;山西最大化肥企业丰喜集团被国企阳煤集团“闪电”收购;房地产业的国进民退也汹涌澎湃,国有企业纷纷巨款拿地,成为“地王”;在东部,国有房地产企业占市场份额的60%;继光大银行引得8家国有企业后,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IPO上市前的增资扩股也吸引了众多国企参与;邮政行业通过立法实现国进民退,限制民营快寄业;绍兴政府“将对国有企业监管的有效办法逐步引入民营企业” ,将1369家规模以上(即销售额超过百万)企业纳入财会监管联席系统中,进行实时监控,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监管日常化、程序化……
“国进民退”的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一)中国从来没有打算搞真正的市场经济,而是搞所谓的以国有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就是官僚市场经济、权贵市场经济。(二)中国形成了超级庞大的政府,一直没有遵循“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重构社会,恰恰相反,政府继续着无所不包、无所不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官员经商的发展模式,控制着主要的社会资源。2006年出台的《关于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就强调“国有”要绝对控制七大领域、较强地控制九大领域。(三)民营企业长期被挤压,经营环境恶劣,经营活动不规范甚至违法,民营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感,导致社会上对于民营企业的妖魔化,仇富情绪蔓延;人们没有看到权力的“原罪”本质,而大肆渲染民营企业的“原罪”,由此,国进民退有了虚假“民意”的支持。有的民营企业为了自保,也纷纷投靠国有企业。(四)中国没有建立宪政制度,所以改革开放的事业随时可能停顿或夭折,私人企业、市场经济也随时可能遭遇打压或颠覆。近年来,文革式的极左思想回潮,他们否定市场经济,否定改革开放,因此“再国有化”获得了“特权派”和“极左派”两个阵营的支持。(五)特权垄断利益集团利用其话语权、立法权可以以一纸行政命令轻松地占有资源、吞并民间财产,并且制定宪法第11条“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对于国有企业,没有此条),由此而天然地占据道德、法律的制高点,从而可以任意处置民营企业。(六)全球金融危机给了中国人一个错觉,以为美国也在国有化,其实美国救市是救私人企业,国家只是暂时参股私人企业,待企业恢复元气后国有资本即退出。(七)中国为了“救市”、“保8”,出台了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10大产业振兴规划,出手了10万亿银行信贷,绝大部分资金投入了国有企业,对民营经济则产生了挤出效应,由此加速了国进民退的进程。(八)国有企业定位不清、边界不明。国有企业本来只应出现在市场失灵领域、非竞争性领域、公共产品生产领域,但是事实上中国的国有企业自称是“共和国长子”,自我定位为“特权企业”,扩张与经营都没有边界,所以,谁也阻挡不了国有企业的一路高歌猛进。
二、“国进民退”的巨大危害
“国进民退”的危害是巨大的、长远的:
(一)它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无一不是通过竞争性的私人企业而民富国强的,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依靠国有垄断而实现了现代化的,相反,斯大林和希特勒虽然通过政府控制经济实现了暂时性的经济高速增长,但是他们的“现代化”如过眼云烟,很快灰飞烟灭。法国、意大利的国企曾经比较强大,如今他们的国有经济被控制在十分有限的范围之内。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等西方国家虽然对一些私人企业进行了暂时的“国有化”,但是他们的理念十分清晰——只是在危机中加强政府的作用,危机过后政府将从微观经济中退出,绝不搞“国有化”的社会主义。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国有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与其他国家几乎清一色的私人企业(私有股份制企业)榜上有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将成为中国走上现代化歧途——畸形现代化的象征。“国进民退”将给中国经济带来长远的伤害,对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权力结构、分配结构的合理化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二)它支撑了集权与人治,破坏了法治,阻碍了宪政国家的建立。政府对于经济资源的加大控制是在不断地强化传统政治体制,这将与政府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宣誓背道而驰;政府与国企的经济瓜葛、国企内部的个人独裁、国有企业的官场化、垄断国企的无法无天,这些都严重地破坏了法治,强化了人治。事实上,现代法治是建立在财产私有的基础上的,所谓私人茅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而“国有”强大的国家一定没有法治、没有宪政。
(三)它将压缩人民的自由空间,甚至最终取消人民的自由。哈耶克早就指出,国有是专制的经济基础,政府对于经济的控制是通向奴役之路,最终人民的所有自由,包括经济自由、政治自由都可能失去。目前中国与“国进民退”相伴的便是法治的倒退、言论空间与网络自由的缩小、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可能被监控(以扫黄的名义)等等。
(四)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形成了官僚市场经济。凡是国有主导的市场经济,必定是公权力肆意扩张的市场经济,也是特权泛滥的市场经济,这样的市场经济必然遭到民众的怨恨。国进民退强化了行政性垄断,削弱了市场竞争的基础,使得中国偏离了现代市场经济的轨道,走向了权贵资本主义。
(五)它极大地伤害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损害了政府的信用与威信。地方政府出尔反尔,先是巧舌如簧,鼓励投资,然后是关门打狗,强制剥夺或低价购买民企,如陕西石油案、山西煤矿重组等皆如出一辙。在这其中,政府虽然抢夺到了利益,但违背了宪法和物权法,政府的信誉堕地,人民再也难以相信官员的话语了,难怪有机构调查的结果是官员的诚信度最差。
(六)它造成了严重的腐败,造就了权钱结合的权力资本集团。国际组织曾经对154个国家进行调查,结论是国有经济比重越大的国家越腐败,因为政府干预、政企不分、国有垄断为权力寻租、官商勾结提供了机会。的确,特权垄断造成了当下中国不断打破记录的腐败额,中石化一盏灯156万(网民称2000万),装修大楼4亿多,中石化原老总陈同海受贿近两亿,他平均每天消费公款4万多元。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总裁刘金宝,他也曾经担任上海分行行长,一年的交际费就达1亿元,其车队由10辆奔驰车组成,经他批出的贷款坏账高达960多亿元。
(七)它形成了分配不公,扩大了贫富差距,阻碍了合理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形成。国进民退、国企利益的集团化妨碍了共同富裕;目前垄断国企的职工占全国职工的8%,但其工资总额占全国的65%。国有垄断的金融、银行只给大企业、跨国公司贷款,不给中小企业、个人、农民融资,造成了企业的两极分化——肥得流油的垄断国企与朝不保夕的私企并存,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亿万富翁的权贵与身无分文的无产阶级并存,公民权利的两极分化——掌握话语权、立法权的国企太子党与数亿人口的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并存。
(八)它妨碍了老百姓致富。垄断国企对私人企业产生挤出效应,垄断银行只给权贵融资,民营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恶化的经营环境,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个体户的数量都急剧减少,特别是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中国“国进民退”,担负着全国70%就业任务的民企风雨飘摇,城市工人、农民工的工资与就业越来越陷入困境,普通老百姓致富无望。
(九)它导致了经济低效率。报纸报道:2009年中国企业500强(绝对多数是垄断资源的国有企业)的净利润大大超过美国企业(全部是竞争性私人企业)500强,这并不表明中国企业高效率而是恰恰相反。据美国《财富》杂志:尽管中石油、中石化在2009年世界500强中名列前茅,但他们的效率只有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的1/23。另据测算,中国垄断的电力、电信等公司的资本利润率只有世界同类同规模企业的1/5~1/20。中国国企以占有全社会50%以上的工业资产、80%左右的能源资源,只创造了30%的工业产值,只解决10%的就业。
(十)它催生了既得利益集团,阻碍了改革。垄断国企大多由高干子弟所把持,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国家被“分利集团化”;既得利益阻挠改革,分利集团营造分赃与庇护的腐败王国,他们强奸民意,挟持政府,不断固化与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譬如中石油、中石化凭借垄断每年各有500亿~1500亿元的巨额利润,但是他们每年还向中央政府各自强行索取了50亿~100亿元的“补贴”,而全国几千万人的低保也才拿了一两百亿元,前几年只有几十亿元。而在俄罗斯,法律规定只要石油价格超过每桶25美元,那么石油利润的65%~90%归政府财政。由此,俄罗斯财政收入的60%以上来源于石油天然气,石油对于俄罗斯人民近几年民生的极大改善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可是,中国的石油交给了三个利益集团,石油利益和价格的垄断不但不能有助于改善民生,反而因为垄断的高价格恶化了民生。
(十一)它形成了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巨大浪费。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的国有投资失误率为30%。其实,浪费何止30%,许多专家估计:全国一轰而上的开发区、工业园、汽车、钢铁、电视机、医药生产等等,国有浪费率60%以上。诚然,私人投资也有浪费,但其浪费主要表现为对于市场供需均衡点的把握不准确,一旦私人企业家发现即将供大于求时他决不会再投资,因此其浪费是有限的,是探索市场均衡点的必要代价;可是国有投资就不一样了,明明知道全国已经供大于求、产能过剩了,地方领导人出于GDP、政绩、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还要上项目、上工程,因此国有浪费成为无底洞。
(十二)它扼杀了民族创新能力。垄断的国企没有必要、没有动力创新,弱小的民营企业没有资金、没有能力创新,由此形成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观——中国虽然经济规模庞大,但无非是国际打工崽;无核心技术、无品牌、无名牌;产业结构低级化,产品低端化。中国的高新技术专利80%是跨国公司、外资企业申请的,中国的专利中86%属于外形设计、商标专利,很少发明专利,在发明专利中,90%属于小打小闹的个人发明。中国99%的国有企业没有专利。
事实证明,所谓国进民退是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乃弥天大谎。美国几乎没有国企,其石油、电信、电力、铁路、航空甚至监狱管理都私有化了,也没见其国家利益受到了损害,恰恰相反,其国家利益、民众利益都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美国的贫富差距——基尼系数也比中国小得多。其实,国家的职责不是参与企业经营和微观经济活动,而是保卫私人产权、制定经济活动规则、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譬如制定有关石油税收、电信保密、保护公众利益的法律并且强制执行之。
中国的国进民退不仅无助于经济现代化和民生福祉,而且败坏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损害了社会正义,破坏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出现过三次国有化、“国进民退”的浪潮,其失败的教训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吸取。
第一次国有化浪潮是洋务运动,那时主张官办企业,朝廷要求防止民间资本的坐大;后推行“官督商办”企业,亦官亦商的红顶商人如盛宣怀得以发迹,其时官商合流,腐败不堪。而同时,日本在明治维新时虽然一开始搞的也是国企,但当他们发现政府企业的低效率和腐败浪费之后迅速改弦易辙,卖掉国企,大力扶持私人企业,使得日本国力大涨。甲午战争时清朝的北洋舰队号称亚洲第一,但与日本海战中,中方炮弹多为假冒伪劣,多次击中敌方主力舰队但炮弹要么不爆炸,要么因为弹中多数填充的是泥沙而使威力全无,由此,“天朝”失败的命运也就注定了。1904年,朝廷成立官办的川汉铁路总公司,后改为商办,招商入股,许多川人成为铁路的股东。但1911年清政府背信弃义,突然宣布铁路收归国有,以极低的价格强行收购股份,由此四川兴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四川形势失控,清廷急调湖北的军队入川镇压,武昌兵力空虚,于是革命党人趁机发动了武昌起义,推翻了满清王朝。第二次“国进民退”是在国民政府时期,那时蒋介石有感于西方1929年的经济危机、斯大林计划经济的短暂辉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统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全面侵华箭在弦上,蒋介石转而搞“国进民退”,重点发展国有企业,由此导致“四大家族” 官僚资本腐败透顶,国民党丧失民心,很快被推翻。第三次“国进民退”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三大改造”形成了几乎全盘国有的局面,国民的工作、生活皆被政府严密控制,不但人权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践踏,而且国民经济也陷入崩溃的边缘。
古人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今天我们说:如果不能制止新的一轮(近代以来第四轮)“国进民退”的恶浪,中国的现代化无望矣!
三、制止“国进民退”
在此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我建议即将召开的2010年“两会”审议和制止“国进民退”。
(一)立即叫停国有企业对于民营企业的兼并重组;立即叫停山西内蒙等地的煤矿企业重组;立即叫停全国各地的钢铁企业、化工企业等的重组;立即叫停国有企业进军房地产等领域的越界行为。
(二)继续十四大、十五大路线,贯彻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行“国退民进”,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废止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专发的《关于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废除或修改最近出台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民营企业。
(三)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的改革,破除特权垄断利益集团,实行国企的全民持股、全民分红;遏制国企官场化,取消国企行政级别,打击官商勾结与公权力腐败;设定国有企业边界,严惩越界行为;改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机制。
(四)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开放民办金融,盘活农村土地资本,方便农民创业;减轻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取消税外收费制度,推行“私营企业税费明白卡”;在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购买住房等方面,支持私营企业主;优化经营环境,政府应当严格遵照《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推广安静生产日、安静经营日活动,杜绝公安、纪检、监察、工商、质监、城管、税务等部门执法扰企、执法牟利的行为。
(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建立宪政国家和法治社会,从源头上杜绝国门的时开时闭、国家发展战略的钟摆现象和中国社会的治乱循环。
制止“国进民退”,是当前中国人民的首要任务。
2010-2-19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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